不管是远道而来的叔伯,还是一直照顾莫老爷子的小儿子一家,没人能得老爷子的青睐。
他并非是重女轻男,偏向莫诗韵不过是因为莫诗韵长得最像当年被他抛弃的初恋。
世家公子,谈恋爱可以找各种各样的女人,结婚只会选门当户对的女人。
莫老夫人便是那门当户对的女人,那个被他抛弃的初恋有说在他大婚那日投了河,也有说嫁给了一个木匠,举家搬去了江南,总之再也没有出现过。
婚前风流多情的公子哥,婚后和妻子举案齐眉,相敬如宾。
可惜莫老太太身体不好,怀胎四次,流产三次,唯一活下来的儿子,还是个智力偏低的痴儿,莫家迟迟不让他入族谱。
直到那个孩子三岁,莫老爷子从外抱养回来一个和他年岁相当的孩子,顶了那孩子的名字,入了族谱,成了他的大伯。
恰逢莫老夫人娘家式微,已分不出精力帮她应对莫家内宅之事,这份屈辱,她受不得也得受。
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第三次……
二伯和他父亲还有小姑莫诗韵,也在之后的几年陆续被接进门。
外人只知道莫老夫人有三儿一女,却不知三儿一女皆非她所出,而她唯一的儿子,却不被外人所知。
风流多情的公子哥,无情也痴情,找的每一个女人,都像极了当年那个初恋,其中最像的,还是莫诗韵的母亲,那个唱越剧的花旦。
那花旦年轻貌美,声如黄鹂,性子却极其泼辣,仗着他的娇宠,时常上门挑衅。
莫老夫人不堪耻辱,加之常年忧思,抑郁成疾,没等儿子长大,便撒手人寰,他那真正意义上的大伯,莫家长子在母亲去世后,因家中人的疏忽,也在某天午后出了门,再也没有回来。
说来也怪,正牌夫人去世后,被他娇宠莫诗韵的母亲也在三个月后死在了那个冬天。
只是寻常的雪天,雪不大,冰也薄,上台阶的时候踩到了房檐上掉下来的冰溜子,脑袋不偏不倚磕到了门槛失修凸起的钉子上,当场殒命。
听说那葬礼办得比正牌夫人还要风光,又听说他足足几年都走不出来,直到发现莫诗韵长得越来越像他心里的那个人,便把所有的宠爱都给了她。
多年后母亲从家中侍奉老爷子多年的佣人那里听闻此事,倍感唏嘘,又觉得报应不爽。
莫明轩却在想,这世上哪有什么报应不爽,恶有恶报是少数,好人不长命才是常态,不然他爷爷怎么能活到这把岁数呢?
除了这一点,他也确实将四个儿女全都捧到了他力所能及的高度,他要所有人都按着他的规划走,不管是事业上还是家庭上。
他的父亲是第一个忤逆他的,他没有按照他的要求娶一个门当户对的女人,而是和自己的大学同学订了终身。
然而他没舍得放弃莫家给的先天优越,忤逆的结果不过是承担罪罚的变成他的母亲。
莫家就像一艘腐烂生锈的游轮,载着所有人沉沦,而船上的人却还沉浸在他曾经的辉煌中不自知,又或者他们知道,却舍不得船上的一切。
莫明轩的视线一一掠过每一个人的脸。
他们的说话间的客套,和恰到好处的微笑,都好像精心计算过,多一分太假,少一分冷淡。
真有意思。
他想着,便笑了一下。
莫诗韵抬眼间,正好瞥见那抹笑,她忽然道,“明轩,听说你最近和杨劲峰的女儿女儿走得很近,你们在交往吗?”
莫老爷子听见杨劲峰的名字便皱起眉,“那个胸无点墨的暴发户?”
本就皱纹丛生的脸,因着皱起眉看上去更显刻薄。
莫明轩淡淡道,“杨总只是念书少,他很有远见和想法,不然也不会成为能源行业的领军人物。”
莫老爷子冷哼,“赶上风口,傻子都能赚钱。”
莫明轩却笑了一声,“扶持能源这个项目,小姑应该是最早直到的一批人吧,她没赶上这个风口,是因为不喜欢吗?”
莫家宗系盘根错节,且死死抱团,但凡上面有什么样的风向,他们绝对是最早知道的。
能源扶持项目,莫诗韵不是没赶上了风口,是当时瞧不上罢了,等她回过神意识到这个行业崛起时,再入场已经晚了,她和别人合伙的能源项目赔了不少钱,幸好当时另一个项目起来了,算是填补了一些窟窿,不至于弄得太难看。
莫明轩这简直是去揭她的伤疤,莫诗韵的表情当即就有些不好看。
莫老爷子就直接多了,抄起手边的杯子直接砸了过去,莫明轩没躲,那杯子直接砸在他额头上,顷刻红了一片,茶水也洒了一身。
“你简直放肆!”
莫老爷子绷着脸,表情犹如鬼煞,仿佛他做了多么十恶不赦的事一样。
莫妈妈脸色苍白,伸手想看看儿子的伤势,却被莫爸爸摁住。
餐桌上无人说话,在他们眼里,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自从莫老爷子不良于行,他的脾气就越发古怪,稍有不顺,就大发雷霆,莫明轩这是自己往枪口上撞。
只有被他刚刚嘲讽的莫诗韵,拍着莫老爷子的后背,低声劝慰,“爸,明轩就是随口一说,您这至于发火吗?医生让您保持心情舒畅,少发脾气,您是一句不听啊。”Χiυmъ.cοΜ
莫老爷子拍着桌子,余怒未消,“你看他说话的态度,一点长幼尊卑的规矩都没有,出国这几年倒是比以前越发放肆!”
莫诗韵低笑,“年轻人嘛,年轻人规矩,那还叫年轻人吗?”
说着抬眼对莫明轩道,“明轩,上去收拾一下吧,大过节的,像什么样子。”
莫老爷子冷哼,“你倒是对他好,他未必领你请。”
莫明轩伸手轻轻拂去脸上的水珠,什么也没说,起身离席。
等他换好衣服出来,莫诗韵正站在楼梯上抽烟。
她一身红色旗袍,长发烫成大波浪,打理得整整齐齐,精致的妆容,衬得她风情万种,根本不像五十岁的人。
听见开门声,她并没有回头,只是吐出一口烟雾,淡淡道,“明轩,何必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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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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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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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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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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