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少了会遭到林云怀疑,要多了更会直接谈崩,对他都极为不利。
所以,三成不多也不少,刚刚符合林云的底线。
林云内心惊叹,随着时间推移,他发现这崔明冲每句话都是算计,自己要是考虑不周,或许被卖了还再帮他数钱。
这时,崔明冲见他半天没反应,沉声道:“林公子考虑的如何?”
“三成收益没问题!但有一点我要提前说清,这中间的交易,我必须要一清二楚,我不管崔大人背后和谁完成,我都要参与其中!”
林云也不傻,这崔明冲现在还不可信,他要是没有一点防备,实在是不踏实。
何况,他种粮食是为了将来伺机踏入仕途,虽说自己已经在虞城内务府当主事,但也不过是末微小吏,根本就可有可无。
“好,那就一言为定!林公子妥善保存好粮食,等计划正式开始实施,我自会带人前来!”
崔明冲笑的十分开心。
自己今晚冒了这么大的风险,险些丧命,终于得到了应有的回报。
“崔大人打算什么时候开始?”
“诶,林公子莫要着急!这人生不如意十有八九,余下一二仍需好事多磨!何况这么大的一笔买卖,你以为能一戳而就?我把话给你撂这,没个一年半载,你都别想!”
林云自嘲一笑,道:“也对,倒是我太着急了!”
整整二十万斤的粮食,想不露声色的卖出去绝非易事。
“好了,现在你可以告诉我,你手里一共有多少粮了吧?”
崔明冲双眼放光,一脸期待。
林云玩味一笑,双手握拳缓缓抬起。
崔明冲皱眉道:“这是什么意思?是十万斤?应该不止吧?”
他刚刚听手下汇报了情况,所以根本不信。
林云笑道:“不是十万斤,而是二十万斤!”
“吱嘎!!”
饶是崔明冲早有准备,可听他报出的数,还是吃了一惊,猛然站起身,身后的椅子发出刺耳的声音。
“什么!二十万斤?你小子疯了!”
前不久,大端神朝的镇南王,与北方蛮夷征战,派出一万精锐士兵,朝廷调拨粮草,也才十万于斤。
并计划十天内结束战斗,就按每天一人一斤粮计算,一万人就要消耗一万斤粮,十天刚好十万斤。
而林云这二十万斤粮,足以支持一万人的正规军作战二十天。
行军打仗打的就是后勤补给,还有一句话叫兵马未动粮草先行。
由此可见,粮食的重要性,绝对在人之上。
如果没有充足的粮草做后盾,就算大端神朝再强,也绝对不敢轻易开战。
林云没想到崔明冲会这么大反应,被他吓了一跳。
不过,也可以理解。
无论是马季还是郑有利。
他们的眼界格局毕竟有限,而崔明冲乃是户部侍郎,若放在地球,那可是妥妥的财政副部长。
行军打仗时,调拨粮草等后勤事宜全都是他的职责。
林云心中暗喜,自己要是能攀上这么一位大官,将来对付林家可就更方便了。
随即,笑道:“崔大人莫要吃惊,只要有稳定客源,并拥有安全的运输路线,我保证粮食可以源源不绝的供应!而且,不受天灾人祸的影响!”
这话放在地球,并不算多大的本事,可这是在封建王朝,农民种地就等于是祈求上苍,向老天讨饭吃。
如果赶上天灾人祸,那必定会影响收成,所以没人敢如此自信,可以年年都是大丰收。
崔明冲深吸一口气,再看林云的目光变得意味深长。
他本以为林云手里能屯个十一二万斤粮食,就算是非常了得,也足够让自己赚个盆满钵满。
而且,放眼大端神朝,林云就算还远没达到豪强的程度,可已经具备了惊人潜力。
毕竟没人有这么大的胆子敢私屯如此数量的粮食。
他是万万没想到会是二十万斤。
不过,正因为林云胆大包天,反而更让崔明冲高看他一眼。
甚至心里冒出想要将林云收入麾下的冲动。
明眼人都看得出,这被林家抛弃的庶子,绝非池中之物。
但在做下决定前,崔明冲还要继续考察下去。
崔明冲如今也才四十出头,却已座上户部左侍郎的职务,更是从二品高官,只要任内不出问题,再立下几次大功,他将来必定还会升迁,晋升户部尚书那是早晚的事。
所以,他在林云的身上,看到了升迁的希望。
这些想法仅在他脑中一闪而过。
而崔明冲现在更担心林云的野心,要是能为他所用自然最好,倘若控制不了,那留下终成大患。
沉声道:“林云,你确定只是单纯的为了赚钱,而不是有其他想法?”
崔明冲有些紧张,生怕林云意图谋反,自己要是傻乎乎的跟着参与,将来可要吃不了兜着走。
林云苦笑,对天抱拳,道:“大端神朝国泰民安,全念圣上的好,我林云虽地位卑微,却也明事理懂感恩,又岂会为祸一方,坑害黎民百姓?”
崔明冲这才满意点头,将桌上的一叠银票推回林云面前,道:“好,你明白这个道理就好!这银子就免了,留给你自己用吧!”
林云低头看了眼银票,道:“那计划照例进行?”
“嗯!时间不早了!本官就先回去了!待到我回朝复命后,一切再做计较!”
说着,崔明冲起身就走。
而林云则盯着他背影,说道:“崔大人就这么一走了之,怕是不妥吧?”
崔明冲猛然停下,瞬间会意,偏头道:“你放心!本官绝不会食言而肥,更不会报复你!”
说着,在怀中摸出一块令牌,反手扔向身后。
林云立即接住,正面刻着一只栩栩如生的苍鹰,展翅飞翔。wWW.ΧìǔΜЬ.CǒΜ
而背面则刻着一个户字。
这是户部侍郎的随身令牌,只要持此令牌,林云甚至能进入户部。
由此可见崔明冲为了取信林云,也是下了血本。
林云这才安心,笑道:“大人慢走,草民就不远送了!”
“嗯!”崔明冲也拂袖,推门离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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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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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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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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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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