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云装傻充愣也是一绝,秋光日盯着他看了半天,最后点头道:“好!那就一言为定!”
林云站起身,抱拳作揖道:“那就多谢大人成全了!时间不早了,在下就先告辞了!”
“林公子何必着急,眼下天色也不早了,何不等到明日再走?正好晚上陪本官聊聊!”
林云摇头道:“还是改天吧!等咱们赚到钱,在下一定好好陪大人!”
“嗯…那好吧!”
秋光日只能起身送行。
……
深夜,秋光日正在书房看书,房门却被敲响。
“进来!”
秋毅这才迈步进门。
“爹!”
“这么晚了,为何还不休息?”
秋光日依旧等着手里的书,完全没看儿子一眼。
秋毅问道:“爹,这林云白天如此嚣张,您就一点都不生气?”
“为何要生气?这林云看似狂妄,实则很有分寸!而且,我和他之间的事,你不莫要多问!下去吧!”
秋光日并不打算和自己儿子多说。
秋毅一咬牙,在怀中又拿出一张银票,放在桌面上。
“爹,这是林轩送来的五百两银子!他希望能…”
秋毅话还没说完。
秋光日就强行打断,道:“拿走!以后不准再收他的银子!另外,之前他送的五百两银子也退回去!那押司的职务也不用他做了!他既然是桃源镇的领主,就安安心心做他的领主!”
秋毅大吃一惊,道:“爹,是那林云和您说了什么吗?您为什么突然改变主意?”
秋光日早就对这个儿子不满,猛然站起身,道:“为什么?就因为我是你爹,还是虞城府尹!够了吗?事实证明,这林轩就是个废物!我虞城府容不下这种人!我劝你小子以后也远离这种人!多和那林云接触接触,这对你大有益处!”
秋光日一发火,将秋毅吓了一跳。
他实在搞不懂,林云到底给自己老爹灌了什么迷魂汤,居然能让老爹突然改变态度。
“是…孩儿明白了!这就告退!”
话落,躬身一拜,转身离去。
秋光日何等精明,在他心中,林云和林轩早就有了对比。
谁能给他带来更大的利益,他心知肚明。
而且,林轩今天在宴席上的表现,也让他非常不满。
在官场上,是最讲究尊卑的。
他将林云当做朋友,而林轩却看不出来,还和林云争论,完全不给他面子,秋光日又岂能容他。
这边,秋毅离开官府,来到酒楼,刚进门,就看到林轩正焦虑不安的等待。
林轩立即起身迎接,笑道:“公子,大人他收了吗?”
秋毅这一路也想了很多,尤其是自己老爹那最后的一句警告,他是铭记于心。
所以,对林轩的态度也变的冷淡,直接将一千两银票扔在桌上。
沉声道:“我爹没收你的银子,反而将之前那五百两也退给你!从今往后,不准你再进入虞城!否则…杀无赦!”
林轩大吃一惊,被吓得瑟瑟发抖,道:“秋公子,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大人为何突然这样?是那林云说了我坏话?”
秋毅戏谑道:“说没说坏话我也不知!我爹更没说!但…说句实话,就冲你今天在宴席上的表现,你和那林云根本没有可比性!最后,看在你之前也为我办过事的份上,再送你一句忠告,不要再去招惹那林云!不然,可别怪我没提醒你!”
话落,秋毅转身欲走。
林轩被气得七窍生烟,喝道:“秋公子,我这段时间,像狗一样供你驱使,你现在就想一脚将我踹开吗?”
秋毅猛然停身,阴笑道:“是啊!你在我眼里,就是一条狗!你给自己的定位还挺准的!给你半个时辰时间,立即离开虞城!否则…哼!”
秋毅迈步离去。
林轩失魂落魄的坐回椅子,一口将壶中白酒一饮而尽,又直接掀翻桌上的酒菜,引得四周食客都窃窃私语,敢怒不敢言。
之后,林轩只能灰溜溜的离去。
“林云,你给我等着!这件事不算完!!”
……
林云三人离开虞城。
不过,这次是郑有利独自赶着一辆马车,里面装的是一百套装备,在后面默默跟随。
而林云和叶婉清则快马加鞭,直奔牛背村赶回。
叶婉清问道:“相公,看你这一路都在偷笑,看来这次谈判很成功啊!”
“还行吧!主要是咱们这次准备的充分!”wWW.ΧìǔΜЬ.CǒΜ
“那我们接下来要做什么?”
“当然是种地!”
林云早就考虑清楚了。
粮食永远都是最重要的物资,眼下正是春夏时节,要是再不种粮,等到冬季,大雪封路,就算有钱,也很难买到粮食。
所以,他必须要将此事提上日程。
叶婉清吃惊道:“没搞错吧?我们现在不应该先准备更多的香水吗?”
林云玩味道:“知道什么叫饥饿营销吗?”
叶婉清缓缓摇头,一脸懵逼。
她自诩精通商贾之道,但面对多才多艺的林云,叶婉清根本自信不起来,只能是一脸谦虚的样子。
“咱们今天将那些香水都送给虞城下辖的官员,他们都是一群大老爷们,肯定不会使用香水,回到各自府上,一定会送给喜爱女人!等一段时间,让这些女人完全消化了解到这香水的好,他们自然会主动来求购!”
“到时候,一传十,十传百!根本不用咱们宣传,就能将香水的名称打出去!”
叶婉清思索片刻,赞许道:“看来相公才是最精通商贾之道的天才!”
林云心情愉悦,笑道:“另外,你们上次已经将牛背村附近的曼陀罗花都采没了!也需要一些时间,才能再长出花来!”
叶婉清这才恍然大悟,光想着赚钱了,却忽略了现在根本没有原料。
当回到牛背村,天早已黑透,除了村里各家亮着油灯,完全看不到一点光。
林云吩咐道:“郑有利,安排几名将士,先将这些装备都存放入地窖!”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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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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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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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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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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