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明玫缓缓地说:“爸妈去世的时候,我十二岁,阿琛才六岁。那段时光,是我们最苦的一段日子。我们花费了很多力气,才渐渐从悲痛中走出来。但其实悲痛并没有离开我们,只是被尘封起来了。我们祖孙三人竭尽全力,想要忘记这件事,开始新的生活。爷爷是成年人,他有他自己的方式排解痛苦。我年龄也大一些了,也有自己的办法,只有阿琛,他太小了,失去父母对他来说痛苦不堪。每天晚上,都会哭着喊妈妈,为此还差点自闭。是沈漫姿的哥哥,沈烨一直陪伴着他,陪他走出来。从那以后,两个人就形影不离。”m.χIùmЬ.CǒM

  “困境时候的陪伴,更加弥足珍贵。”苏锦初喃喃地说。

  “所以,阿琛很珍惜和沈烨的友谊。虽然当时,爷爷把同样是孤儿的阿恒接到家里来住,阿程也经常会被他父亲带到家里,几个人天天凑在一起玩。但是阿琛和沈烨的关系更好,除了朝夕相伴的缘故,还有性情相投。两个人都把对方当成最好的朋友,吃到好吃的,都会记得给对方留一半,宁可自己不要,也要满足对方的要求。

  因为沈烨的缘故,沈漫姿也会经常跟阿琛在一起。后来沈漫姿的父母离婚,沈烨更心疼这个妹妹,便常常带在身边。三个人整天在一起,关系特别好。所以从小到大,都会有人经常开他们两个人的玩笑,说他们两个青梅竹马,长大了干脆结婚,就永远都不会分开了。

  刚开始的时候,阿琛还会很生气地反驳。后来被调侃习惯了,也就不反驳了。当然,不知道是习惯不反驳了,还是心里也愿意接受这样的安排。总之,所有人,包括我和爷爷都以为,他和沈漫姿青梅竹马,两家又门当户对,他们两个肯定会在一起。金童玉女,也算是一段良缘,直到……

  直到三年前,阿琛和沈烨去考察一个项目。大雪封路,车子侧翻,两人在茫茫白雪下的情况走失,爷爷派去找阿琛的人,很快找到阿琛。阿琛又让这些人赶紧去找沈烨,但是,爷爷却告诉这些人,只管把阿琛带回来,其余的不要管了。等沈家的救援队找到沈烨的时候,沈烨已经冻死了,这件事就成了阿琛心里最大的伤痛。也成了他和沈漫姿之间,永远无法跨越的鸿沟。”

  “为什么?既然他和沈烨关系这么好,爷爷也是知道的。为什么还是拒绝,让顾家派去的人找沈烨?”苏锦初不明白。

  顾明玫缓缓地说:“那是因为,就在爷爷要派人过去寻找他们的时候,突然收到一封匿名信。信里面说,当年我爸妈的车子出事,沈建设是事先知道的,却没有提醒,而是选择冷漠对待,见死不救。对方说得有理有据,而且还提供了证据。爷爷十分生气,去找沈建设确认,在不断逼问下,沈建设心虚了。爷爷伤心至极,不止阿琛跟沈烨的关系好,曾经我爸爸跟沈建设也是关系极好。可是沈建设,他怎么就能这么狠心?这种情况下,爷爷又怎么可能以怨报德,去救他的儿子?”

  “这件事,阿琛知道吗?”苏锦初问。

  她很心疼顾明琛,如果他知道这个真相,心里该有多难过!

  顾明玫点头:“当时去救阿琛的人,就把这些告诉阿琛了。可是阿琛即便相信是沈建设见死不救,他也要选择救沈烨。爷爷非常生气,让人直接给他打晕带回来。等他醒来后,就听到沈烨身亡的消息。因为这件事,他跟爷爷大吵一架,去参加沈烨的葬礼。也是在葬礼上,沈漫姿当众给了他一巴掌,当众宣布,跟他恩断义绝。再然后,沈漫姿就出国了,阿琛消沉了很长一段时间,直到爷爷病倒,他才渐渐恢复过来。”

  “原来……事情是这样的。”苏锦初眼眸逐渐黯然。

  如果她不是顾明琛的妻子,听到这个故事,一定会为顾明琛和沈漫姿的爱情而遗憾。

  两个明明相爱的人,却因为家族恩怨不能在一起,是多么的可惜又可怜?

  可是,她不是别人,她现在是顾明琛的妻子。

  所以听到这个故事,心里百感交集,说不出是什么滋味。

  “我知道,你听到这些事情,心里一定会难过的。”顾明玫说,“不过,既然你问我,我还是选择全部告诉你,而不是有所隐瞒。以前我也一直以为,阿琛这一生都不会真心喜欢上任何人了,你见过沈漫姿,应该也看到了,她很优秀。从小到大她都一直都很优秀,做什么都能做得最好。当初阿琛还没有进公司,她就很早进沈氏集团帮忙了,甚至,她比沈烨更适合做一个继承人。我一直觉得,她跟阿琛在一起,就是势均力敌,相互成就的姻缘。可是,直到我见到你,见到阿琛看你的眼神,我又觉得,也许是我错了。至少阿琛看你的眼神,是我从来没有见过的。”

  “谢谢姐姐告诉我这些,姐姐放心,我不会因为这些事,就觉得阿琛不喜欢我的。”苏锦初轻笑着说。

  顾明玫松了口气,说:“你能这么想就好,不管阿琛跟沈漫姿以前如何。以后都不会再有可能,而且,你们已经在一起了,就应该好好珍惜。”

  “嗯,我知道。”苏锦初点头。

  “咦,玫总?”

  突然有个中年女人走过来,跟顾明玫打招呼。

  “真的是玫总,我还以为我眼花,看错了呢。”女人又惊又喜地道。

  顾明玫微微点头。

  中年女人看了苏锦初一眼,又连忙对顾明玫说:“我就不打扰玫总,先走了。”

  顾明玫点头。

  苏锦初等中年女人走了后,好奇地问:“她也是公司里的吗?”

  看着有些眼熟,但不认识是谁。

  公司那么大,而且她又刚来不久。很多人可能见过,却不一定认识。

  “你可能不认识,她是采购部的胡经理。”

  “还真的是公司里的人。”苏锦初喃喃地说。

  她特意选了一个离公司不远,但是也绝不近的地方。

  就是怕会遇到公司里的人,到时候被误会。

  没想到,还是遇到了。

  “快到时间了,我们走吧!”顾明玫站起来说。

  苏锦初点头,马上买了单,跟她一起离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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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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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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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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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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