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名字叫做夏目夏希,二十岁,住在美国洛杉矶一带,偶尔去国外旅旅游出出差,未婚,没有男朋友。

  我在一个代号是酒名的迷之组织里当研究员,偶尔会出点外勤,组织代号是可可酒(CACAO),每天工作时都想着怎么摸鱼。

  我不抽烟,偶尔喝点酒,没办法,都在这么一个组织了,不可能做到戒酒,这是企业文化容不得逃开。晚上12点睡,中午12点必须午睡,每天都要睡足10个小时。因为我觉得我经常用脑过度,必须要比正常人多睡点才能保证休息时间。

  睡前,我一定要喝一杯牛奶,然后做10分钟的瑜伽。上了床,15分钟内就能入睡,一觉睡到大天亮。我跟着我的老师学了特殊的偷懒技巧,绝对不会把疲劳和压力留给自己,而是转嫁给别人。

  医生都说我很健康,能活到99。说实话,这让我有些担心,因为我觉得组织存活不到我99岁的时候。

  算了,反正等组织没了,我就去找个小国家养老,安心地当个真正的灵媒。

  可恶,如果不是因为脱离不了组织,我觉得我当灵媒比混组织要有前途多了!还更安全!

  “啊……下次去幸平定食店我就找老板做吉良吉影钟爱的那种三明治吧!感觉老板的话,做的炸猪排绝对一级棒的!”

  我平安地坐上飞机之后,摘掉了墨镜,盯着手中的男士墨镜片刻之后,放进了包里。

  唉……所以说,如果不是警察就好了!可恶!

  我一边心中哀悼着,一边给琴酒老大发了信息,告诉他我在机场遇到了疑似FBI的成员,然后描述了一下时间地点以及对方的长相。

  反正我只是个身娇体弱的研究员,为什么出现FBI、是不是针对组织来的、后续有什么影响,通通都不在我的考虑范围内。

  发完邮件之后,我满意地关机,带上眼罩,准备休息。xǐυmь.℃òm

  回到美国之后和我的老师贝尔摩德会合,对方就会带着我去各个好吃的店轮番转了!

  贝尔摩德名叫克丽丝·温亚德,表面上是有名的美国女影星“莎朗·温亚德”的女儿。

  虽然……这个莎朗·温亚德也是贝尔摩德本人扮演的。

  贝尔摩德有高超的易容术和变声术,这也是我偶尔会称呼她为老师的原因——我跟着她学了一手好易容术。

  只是贝尔摩德能依靠易容术去进行出色的伪装潜入,我却不行……因为我虽然易容术很强,变声术学得也不错了,但是……我的演技烂得要死。所有的人设,都只能以面瘫脸出镜。

  根据贝尔摩德的说法,我是“就算是当替身都能立马出马脚”的“高超反演技”。

  所以我的易容术基本都不用在自己身上,倒是组织的人需要的时候我会去帮个忙。

  还好我还有我的超忆症和我的研究天分,不然我恐怕在被恨铁不成钢的贝尔摩德送去给琴酒老大的一周内,就会被看不惯吃白饭的人的琴酒老大一枪崩了。

  回到了洛杉矶之后,我就熟练多了。

  贝尔摩德见我依旧用的是克丽丝·温亚德这个身份,一头银色的大波浪长卷发、鲜艳的红唇、精致立体的五官。她长得很漂亮,而且是那种张扬的、带着隐秘的侵略感的美。就像是那种在午夜的月光之下闪闪发亮的类型。

  光从外表根本看不出她的年纪……毕竟我从6岁开始跟着她,这十四年来没见对方的容貌有过什么变化。

  不过我并不在意这点。反正我从小就要习惯一起来发现隔壁走出来一个完全不一样的人,不变对我而言反而是最不受惊吓的。

  我一看到她就开开心心地上去一个熊抱。

  对方也张开手臂接住我,还凑过来亲昵地在我脸颊上一亲:“我可爱的可可酒,这次去日本有什么开心的事情吗?”

  “有哦,我发现一个超—级—好吃的料理店!下次带贝尔摩德你一起去吧!”

  “能被你说很好吃的,那一定很不错了。”贝尔摩德顺手将手肘搭在我肩上,抬手将我耳边的碎发往后一捋,“听说你在成田机场遇到了FBI?”

  “是啊,吓死我了——我觉得组织里头一定有卧底!感觉好危险……我近段时间还是不要出门了吧……”

  “这可不行,你别忘了你还有大学的课程哦。有空了也可以见见你的小学妹,等她学成之后就是你带她了。”

  “哎——就是那个我的未来同事、明美的天才妹妹吗?我期待很久了。”

  毕竟组织里搞研究的人本来就不多,年轻人就更少了,目前也没有比我小的。所以对于这位的出现我还是抱着很大的热情的。

  虽然现在对方才十三岁……但是都说是天才了!那一定很快就可以派上用场的吧!

  我正坐在沙发上畅想未来的时候,贝尔摩德忽然喊了我一声:“可可酒,这次去日本有什么其他的收获没有对我说的吗?”

  “嗯?”我带着点困惑扭头看去,只见对方伸手从我的包里抽出了我用手帕包着的黑色墨镜来。

  “你什么时候会买男士墨镜了?”贝尔摩德的脸上带着几分戏谑。

  啊……这个啊。

  我恍然,正色道:“这个是不值一提的战利品!”

  “是么?看样子我的可可酒也长大了呢。”对方将墨镜随意地放在桌子上,走到酒柜前,“喝点什么来庆祝一下吧。”

  “哎——不用啦——这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我立马从沙发上跳起来走过去,开始说起了这副墨镜的来历。

  当然,即使是贝尔摩德也不知道我的眼睛的事情。她只知道我从小沉迷奇奇怪怪的占卜,而且有时候还挺准的。

  贝尔摩德从小对我的教导就是对于男人可以利用,但是绝对不要把他们当回事。然后在我逐渐长大之后,她最终放弃了教我前面这点,开始加强后者的教育。

  这点是颇具成效的,我觉得自己就是个毫无经验的恋爱大师,可以自信地对所有人指点江山。

  而且……这个也教导,也催生了我的副业的产生。

  “说起来……你这个月是不是要交稿了?你的编辑还把电话打到我的经纪人那里来了哦。”

  “哎——好麻烦——”

  “那……写了多少?”贝尔摩德笑吟吟地看着我。

  “……快了快了。”我敷衍道。

  没错,除了组织里的工作,我还和我老师贝尔摩德一样有表面工作作为掩饰。

  而我的表面工作……就是写小说。

  并且内容是……咳,有些少儿不宜的小说。

  这件事我的老师也知道,她还很支持我的创作,在我缺灵感的时候还会给我讲她玩弄男人的经历当做睡前故事,甚至对于我把她当系列女主角原型毫不介意。

  唉,只是希望琴酒老大永远不要知道这件事。

  毕竟……我最畅销的那本《午后马天尼》中那个被女主角睡完就甩了的单本男主角就是琴酒老大为原型的。

  这本也是最受贝尔摩德好评的,她为此还奖励我带着我去欧洲玩了半个月吃各种米其林店,PS,是组织经费报销。

  所以说,我真的不好意思告诉琴酒老大,如果把我当做得力干将看待的话,迟早有一天会狠狠受伤的。

  最后还是我依照贝尔摩德的要求,给对方调了一杯“天使之吻”。

  这款鸡尾酒是以可可酒为底,然后倒上鲜奶油,最后串一颗樱桃加在杯口上。

  看起来樱桃就会有种丘比特一箭穿心的感觉,所以才被称之为“天使之吻”吧。

  我觉得这款酒有些甜腻了,但是贝尔摩德很喜欢让我调这款给她,哪怕她每次其实也只是喝一两口。

  包括我的这个“可可酒”的称号,也是她取的。因为她觉得我可爱。

  我对于这点倒是没有意见啦……不过我觉得她并不是喜欢可可酒,而是喜欢“天使”。我总觉得她其实有天使情结,虽然她的外表、喜好和性格都和天使毫不沾边。

  我只将这次去日本当做一段小插曲。

  就算本来想过要不要再去日本的时候联络那位松田警官……但是在贝尔摩德发现我带着的墨镜之后,我也就把对方的联络方式删了。

  不过墨镜我保留下来了,毕竟是我的战利品嘛。

  不知道是不是当时回来在机场遇到FBI的关系,过了一段时间后,琴酒老大也问了我不少问题,再然后……在贝尔摩德有事离开之后,她说组织会给我派个保镖。

  我想了想,觉得也行。

  毕竟这之后我要去参加比较重要的研讨会,而根据我的了解,这种场合对于我这种类型的都是高危场合,电影上都是那么演的。

  贝尔摩德和我说的是这个保镖身手不错,而且是个混血在美国也不扎眼,是前不久加入的,但是能力挺不错,脱颖而出。估计再混几次任务确认人没啥问题的话,老大会给予代号了。

  我觉得挺好,未来的组织精英来当我的保镖,感觉也能放心。

  就这样子,我和我的这位临时保镖在约定的地方碰头了。

  对方一头淡金色的短发、小麦色的皮肤,一双紫灰色的瞳仁望过来,脸上带着点浅笑。

  “你就是可可酒吧?我是安室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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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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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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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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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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