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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都市小说>神豪:开局校花穿巴黎世家表白林飞>第118章 叫我坤坤好了
  本来林飞即兴创作这首《滕王阁序》,只是看不惯赵四写的那种烂诗也能获得诗词大赛的冠军。

  果然在生活这种诗词文艺不兴盛的时空,真是太无趣了。

  大家都崇拜武力,崇尚古武,追求变强,反而很少有人追求精神中的享受,这何尝不是一种悲哀呢?

  “小叶老师,你想让我再作首诗吗?”

  激动的叶时笙赶紧点了点头,她现在还沉浸在《滕王阁序》所带来的震撼中,就好比一个穷孩子,天天吃不起饭,突然有天给他来了顿满汉全席。

  一时间根本消化不了。

  其实在场大多数人都一样,根本看不懂《滕王阁序》中所引经据典的典故,心中只能赞叹一下牛逼而已。

  就连那位白胡子老者,研究文字几十年,也很难短时间内分析出这篇骈文的深度内涵来。

  不过等他们分析完,就会感叹林飞的文采有多不一般了。

  《滕王阁序》,是天才的助兴之作!

  林飞沉思了一会,心想给这个文化贫瘠的世界,留下那么几篇佳作,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好吧,那我就再写首诗。”

  林飞话音刚落,几个美女服务生便抬着一块价值高达数十万的红木牌匾上台,放到了他面前。

  这块儿提词板是刚才那位老者珍藏多年的宝物,只有真正的佳作才能登上这一块儿拍牌匾。

  由此可见对林飞作诗的重视。

  林飞在脑海中快速的搜索了一下小时候背过的唐诗300首。

  因为他所处的那个时空里诗词佳作数不胜数,要想真的选出一篇代表作来,确实十分困难。

  诗仙李白、诗圣杜甫、诗佛王、维诗鬼李贺、诗豪刘禹锡、诗狂白居易....

  这一长串名单无论单拿出哪个来都是在其时代吊打众生的存在。

  不过要说古今第一七律嘛,还真有那么绝大部分人公认的一首经典之作。

  林飞提起毛笔在脑海中回忆了一下,便开始动笔:

  众人紧张的连呼吸都停止了,每个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了林飞的那只毛笔上。

  他们期待着这位写出天才究竟能够写出什么样的七律来?

  只见林飞的毛笔开始一笔一画的书写着,笔下的字体穹劲有力:

  “风急天高猿啸哀,渚清沙白鸟飞回。”

  “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

  “万里悲秋常作客,百年多病独登台。”

  “艰难苦恨繁霜鬓,潦倒新停浊酒杯。”

  这首原作诗圣杜甫的《登高》,被公认为千古第一七律,几百年来无人可媲美。

  震惊!

  石化!

  目瞪口呆!

  大多数人虽然根本看不懂这首诗的意境,但是心中只有牛逼两个字。

  因为即使再不懂文化的人,拿这首诗和刚才那首“一片两片三四片”相比较,都知道是天壤之别的作品。

  而白胡子老者站起来,禁不住热泪盈眶:

  “妙啊,太妙了!我纵横诗坛几十年,从来没有见过如此佳作。”

  “大师,你能跟我们讲讲这首诗的内涵吗?我们看不懂?”

  这时旁边有人提议道。

  白胡子老者谦逊的看了看林飞,询问他的意思。林飞点头表示的同意,他也想看看这位老者的分析。

  于是老者清了清嗓子:

  “老生不才,给各位浅解一下,这首诗的前两联写了登高的闻见之景,后两联抒登高感触之情。”

  “由情选景,寓情于景,浑然一体。”

  “而且对仗十分工整,一篇之中,句句皆律,一律之中,字字皆律。

  “作者虽然穷困潦倒,但是依然忧国忧民,虽然老病愁苦,但是依然悲壮。”

  这时大家的目光纷纷注视着林飞,有一丝疑惑,这小子怎么看也不过二十岁,怎么会创作出具有如此深厚感悟的诗呢?Χiυmъ.cοΜ

  林飞尴尬的咳嗽了一声。

  毕竟这是人家诗圣杜甫的作品,自己拿来冒用也有点儿不好意思。

  “这位小兄弟,你的文学造诣已经超过了咱们华夏千百年来所有的文人,可否邀请你加入我们华夏文学协会,由你来做会长,你觉得如何?”

  面对白胡子老者的热情邀请,林飞赶紧摆了摆手:

  “使不得,使不得,我对于文字只点一些浅浅的研究,就是业务兴趣爱好而已,而且我平常太忙了,没有时间参与这些事情。”

  眼看围观的群众越来越多,林飞觉得这顿饭也吃不成了,于是拉起叶时笙往外走去。

  “那这位小兄弟,你总得留下一个名字吧。”

  “你就叫我坤坤好了。”

  说吧,扔下这个名字后,林飞拉着叶时笙赶紧逃出了人群。

  “坤坤?好名字!”

  老者不由得竖起了大拇哥。

  【叮,崇拜值+3,当前崇拜值92,奖励3000属性点,剩余属性点:】

  叶时笙的崇拜值终于突破了90。

  【叮,完成隐藏任务“才倾天下”,获得海洋绿洲号邮轮的所有权。】

  “海洋绿洲号?那不是过几天要来江城码头的邮轮吗?看看有的玩了。”

  两人走了很远后终于摆脱了围观的人。

  “呼。”

  林飞叹了口气,当名人的感觉还真是不太好,不过这次不论怎么样,毕竟有一波属性点进账了,最近属性点的耗费有点多。

  不过林飞还没有预料到这件事情所带来的连锁反应。

  在今天之后微博的热,被“千古第一骈文”、“千古第一七律”所占据了。

  而且现场还有流传出拍摄的林飞作诗的视频,虽然只有一个背影,但是依然让他火遍全网,被称为“天下第一才子。”

  大家纷纷搜寻这位坤坤到底是谁?找了很久却一无所获。

  但无论怎样,今天林飞留下的两首佳作,将会成为这个时空的绝世之作而流传千古。

  林飞和叶时笙吃完饭后,林飞特意选择了一家不是那么正经的酒店。

  叶时笙盯着酒店的粉红色的装修,表情有点怪怪的:

  “林飞,我们真的要住这里吗?”

  “对呀,听说这里的氛围非常棒的。还可以体验各种的姿势。”

  “姿势,你在说什么鬼呢?”

  “我当然是说锻炼的姿势了,这家主题酒店有健身房,而且隔音效果很不错,快走啦!”

  说完不等叶时笙拒绝,林飞赶紧拉着她走了进去,

  这时林飞接到一个电话是,侦探事务所打来的。

  “喂,是林先生吧,我们已经调查清楚了陆海瑶家里的情况,情况有点不妙,可能需要您亲自出马。”

  林飞有点好奇到底是什么情况?

  侦探说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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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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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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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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