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然之前梁二叔持枪威胁的时候,他也不可能那么风轻云淡。
这一切,都是因为李世强在前世就见识过梁二叔的为人,所以才会那么自信。
果然,在梁二叔听了他这一番话后,脸上瞬间变得沉默起来。
他看了看地上的梅花鹿,心中估算了下时间和距离,最后还是叹了一口气道:“没想到我追了大半夜的花鹿,到最后还是没能追到。”
话里充满了不甘心与不舍。
而李世强也是明白过来,为什么会这么早碰到梁二叔了。
很多猎人为了更好的打到猎物,其实都喜欢在晚上进山打猎。
因为只有晚上的时候,才是动物们最活跃的时候。
但很多猎人平日要兼顾农活,只能偶尔才从晚上开始狩猎。
虽然白费了大半夜,心中有气,但梁二叔已经不敢像之前那般持枪威胁了,一个是占不住理,二个是因为对方也不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年轻娃,而是一个把黄老虎从家里追杀出去干掉的猛人。
刚才他之所以敢拿起枪,也是看在李世强年纪轻轻的,估计只是个运气好撞到花鹿的年轻人。
他本想着拿起枪吓一吓,就能把事情给解决,但没想到对方不仅丝毫不怕,反而还慢条斯理的给他把事情弄明白。
到了这一步,梁二叔已经没什么能说的,直接提起枪转身就走,顺便对着旁边的三只猎犬喊道:“走!”
三只猎犬摇了摇尾巴,立即跟了上前。
而身后的李世强却是忽然挥手叫道:“梁二叔,等一下。”
等梁二叔回过头后,李世强拿着柴刀指着地下的梅花鹿道:“按照老一辈的规矩,山里东西打着了见者有份。”
“这只花鹿被梁二叔追了大半夜,我也取了鹿茸、鹿鞭还有鹿心。这剩下的,便归梁二叔吧。”
之前说过,梅花鹿浑身是宝,除了鹿茸、鹿鞭还有鹿心外,还有鹿血、鹿蹄、鹿筋、鹿皮。
所以眼看着梅花鹿身上还剩那么多东西,梁二叔也是有些迟疑的问道:“你真的不要了?”
李世强笑着点了点头,应道:“梁二叔追了那么久,应该是想要这花鹿身上的某样东西吧?”
梁二叔点了点头,有些难以言喻的说道:“不瞒你说,我婆娘前段时间生娃儿的时候大出血,所以想着弄些鹿血来给她养血。”
鹿血用处广,既能强壮筋骨,也能补血益气,的确适合刚刚大出血不久的产妇。
而且李世强这次能打到这只梅花鹿,也的确是占着便宜了。
所以听到梁二叔这么一说后,他就直接后退了几步说道:“梁二叔快点来取血吧,别耽搁了。”
“好!”
梁二叔也不墨迹,直接拿出早就准备好的瓶子,把鹿血装起来。
等他收集好鹿血后,立即看向旁边的李世强说道:“谢了哈,强娃子。”
“没得事。”
李世强摇了摇脑袋,再次说道:“梁二叔记得把这些肉也带回去给嬢嬢补下身体。”
“要得!”
梁二叔嘴角一笑,赞叹道:“不愧是能追着黄老虎打的人哦,不仅本事大,人也大方。”
“算不了,算不了。”
等梁二叔把死去的梅花鹿扛在肩上后,他又客气的说道:“等我婆娘身体好点了,我来请你到我们家吃饭哦。”
“这个....”
李世强本想继续谦虚下去的,但后面想着东山村里自己前世的师父文三爷后,还是点头答应了下来:“要得,那我过段时间就来梁二叔屋头坐下。”琇書網
借着这个由头,他说不定能有机会提前和师父搭上线,认识上。
“行,那我先走了。”
梁二叔笑了笑,扛着梅花鹿转身离去。
而李世强看着梁二叔离去后,也是收好东西,继续开始在山里面转悠了起来。
难得这么早来一趟山里,不可能整到一个鹿鞭就回去,少说也还得再打一只鹿。
不过想着梁二叔昨晚上花了大半夜的时间,都差点没打着一只鹿,李世强也有些怀疑自己今天还能不能打着鹿。
但不管怎样,他还是继续在山里逛了起来。
而这一逛,一个上去就过去了。
李世强还真的就没看到一只鹿的影子,就连山麂子都没看到。
“咕咕咕...”
因为早上只吃了几个白水蛋,没吃多少东西,所以刚到中午,李世强的肚子就开始叫了起来。
没办法,他只能放弃搜寻鹿的身影,找了个地方生起火来,摸出几个红薯和土豆丢出去。
而就在李世强坐在火堆边上,等着红薯和土豆烤好的时候,他却忽然两眼一呆,直勾勾的看向他右边的不远处。
只见在距离他只有六七米远的地方,一只体长快两米,肩高有一米的黄褐色“巨”鹿忽然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出现,站在一处岩石旁边,伸着舌头舔着岩石上的某样东西。
马鹿!?
李世强不敢出声,只能在心中惊叹。
马鹿是鹿类之中体型最大的鹿,成年马鹿至少都有个三百多斤。
而李世强眼前出现的这只马鹿,头顶巨角,角上分了七八个叉,体重看起来有个四百斤左右,应该是只雄性的马鹿。
至于这只马鹿为什么会忽然出现在这里,李世强则是看着地上一些白色斑块,瞬间想通了一些。
他脚下身处的地方,正是一片盐碱地。
所谓盐碱地,就是矿物质尤其是盐份析出较多的地方。
而鹿类动物跟人一样,都是哺乳动物,体内都需要维持生理平衡。
所以它和人类一样,都是需要盐来补充身体所需。
除此以外,马鹿还有一点和人类相同,那就是马鹿是群居动物,集群生活。
果然,随着那头雄性马鹿出现后,又是几只顶着巨角的马鹿出现在岩石旁边,伸着舌头开始舔着上面的东西。
“真是要么一只都看不见,一看见就是一群。”
李世强轻叹了一声,顾不得吃东西了,连忙举起手中的五六半,对准这马鹿群中最大的一只雄鹿就开枪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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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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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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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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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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