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重返79:大山耕猎生涯>第四百九十四章引路
  “强娃,我们追不追?”看见野猪逃走了,赵望山就放下了猎枪,对李世强询问道。

  其他的几个弟兄也都是瞅着李世强,等待着他发出命令。

  李世强笑了笑,说道:“算了,放它一马吧,反正我们今天的主要目的就是打马鹿,尽快把鹿鞭搞到手。”

  哥几个都点了点头,不再说啥,继续随着李世强往山里走。

  虽然此时已是深秋,但哥几个十几天没有上山,荒草和灌木丛掩盖了路径,因此,这山路走起来远不及先前那样容易了。

  五个人踏着荒草往前走,时不时就得伸出枪杆拨弄灌木枝条,也时不时地有树枝滑过枪杆,抽在他们的身上。

  可尽管是这样,大家一想起马鹿,一想起咔咔响的大团结,就一点也不觉得辛苦和艰难,仍是兴致勃勃地往前走。

  走着走着,一直沉默寡言的童顺强就很突然地说道:“哎呀,大家快看,这地上有血迹啊!”

  一听这话,大家都把目光转向了童顺强。

  顺着他手指的方向一瞅,果然,在他前边不远处的草地上,真的有血迹。

  而且这血迹还不是一处两处,而是由无数个血点子组成了一条线,从这几个人的面前一直延伸到灌木丛深处去了。

  陈显宗说:“不会是这些日子咱哥几个没上山,这山里来了外地打猎的吧?”

  赵望山说:“真没准儿呢,这老屋山前些年不是经常来外地人打猎么,只是这两年来的人少了啊!”

  许盛说:“不一定吧,你们说的外地人,如果不是距离咱这地方太远的话,附近的外村人现在也都在秋收呢,粮食不收完,哪有时间打猎啊!”

  听许盛这么一说,大家都点了点头,觉得他说得有道理。

  老屋山这一带的人,很习惯就把距离这里几十里之外的人,说成是外地人。ωωω.χΙυΜЬ.Cǒm

  因此,在方圆百里之内,这时候也肯定都在秋收,毕竟像金沙村抢庄稼抢得这么快的村子,虽然并不是没有,却也不是很多。

  李世强却笑了几声,说道:“你们都说啥呢,能不能低头瞅瞅再说话,是不是十几天没进山,就连打猎的常识都忘了啊?”

  他这么一说,大家这才都俯下身来,对着草地上的血迹定睛细看。

  看了几眼,赵望山就惊叫道:“哎呀,怪不得强娃笑我们呢,这血迹是新鲜的,极有可能,这就是刚才被我们打伤那头野猪的血迹呢!”

  许盛哈哈地笑了几声,也说道:“是啊,咱几个十几天没上山打猎,都变得有些二了啊,这血迹不正是刚才那头野猪的血迹么!”

  李世强说:“再往前走走看,很可能这头野猪并没走得太远,如果能打到它,我们先前的子弹和枪砂就没有浪费!”

  果然,哥几个继续往前走了一阵子,真的就看见前方的灌木丛晃动了起来。

  “做好准备,随时开枪!”

  李世强对哥几个发出提醒的同时,就已经把枪端了起来,对准了前方的灌木丛。

  听到命令,几个弟兄也都迅速地端起了猎枪,全神贯注地盯着这片晃动的灌木丛。

  也就是弟兄们刚把枪端起来的这一刻,灌木丛里的一头野猪就嗷地一声蹿了出来,绕过一块大石头,就又往前逃走了。

  其实,如果没有这块大石头的话,哥几个一定是早就开枪了。

  可偏偏就在这样的地方,有这么一块破石头,这就导致他们错过了最佳的开枪时机,野猪又一次逃走了。

  但谁也没想到的是,正是因为这头受到了惊吓的野猪,惊叫着逃走的时候,就惊动了灌木丛深处的其他猎物。

  被惊动的不是别的猎物,正是这哥几个想要寻找的马鹿,而且不是一只,是很多只马鹿组成的鹿群。

  首先是一只体格很大的成年马鹿,忽地一下子从灌木丛里跳了出来,想要迅速地逃走。

  紧接着,一连着三头马鹿也都跳出了灌木丛,跟着这只大马鹿开始逃跑。

  “开枪!”李世强喊开枪的时候,就已经扣动了扳机,朝着领头的这只大马鹿打出了一枪。

  他的枪声一响,其他几个弟兄的枪也都一声接着一声地响了起来。

  转眼间,很多颗子弹连同枪砂,纷纷射向了灌木丛,射向了这几只马鹿。

  打得最准的就是李世强的这一枪,这一枪正好就打在领头这只马鹿的胸口上。

  这一枪打得非常狠,一打就把这只马鹿打出了个血窟窿,鲜血嗖地一下子就窜了出来。

  但这只马鹿并没有立刻就倒下,它一边发出了难听的叫唤声,一边跳跃着往前跑,仍想要逃出生天。

  但就在这时候,李世强就又开了一枪,正好打在这条马鹿的一条后腿上。

  一连着挨了两枪,这只马鹿无法逃走,跳跃了几下,就扑通一声栽倒在地上,开始蹬腿挣扎。

  但遗憾的是,其他几位弟兄开出的几枪,只是打断了几根树枝,并没有打中任何一只马鹿。

  李世强笑了笑说:“剥皮开膛,把鹿鞭赶紧割下来吧,看样子,我们今天打几只马鹿难度不大。”

  弟兄们也不再说啥,都拿起猎刀,走向了这只马鹿,开始剥皮开膛,割鹿鞭。

  几只狗也是很长时间没有吃到动物内脏了,因此,这只马鹿的心肝肺,很快就被它们吃光了,李世强又割下一些马鹿的肉扔给它们,吃完了这些肉,它们总算是吃饱了。

  “时间还早,咱们还得继续往前追啊,据我估计,今天这头野猪还会给咱们带来更大的收获呢!”

  说完了这句话,李世强就顺着野猪的血迹继续往前走,几个弟兄也紧紧地跟了上来。

  果然,又走了二十多分钟,那只受伤的野猪再次出现,一看到这几个人在追它,这只野猪就又嗷嗷地叫着继续逃走。

  就在哥几个举起猎枪,正要朝这只野猪开枪的时候,他们就惊讶地发现,从前方的灌木丛里又跳出了两只很大的马鹿。

  “打马鹿!”

  李世强喊了一声打马鹿,五把猎枪立刻就调转了方向,对准了这两只马鹿纷纷开火。

  这一次,哥几个的第一枪仍是没有打中这两只马鹿的要害,但却把一只马鹿给吓得撞在了树上,撞得直翻白眼儿。

  就在这个时候,三把五六半再次同时开火,对着这只马鹿又开了一枪。

  几声枪响之后,这只马鹿就嘭的一声倒在了地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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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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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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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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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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