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下火车的时候还是早上,摇摇晃晃又坐了几个小时的卡车,等到平山公社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
刚上车的时候,众人还很兴奋,被晃了几个小时,一个个都像是霜打的茄子一般。
颜书记得,女主和她是同一批下乡的知青,这个时间点,对方应该也在这里才对。
颜书还没有找到女主,就看到了一个很眼熟的人。
赵家河大队的大队长,也就是这次过来接他们回村的人。
颜书眼睛一亮,扛着脚边的两个包裹,就快步朝着对方走了过去。
恰好这时,赵大队长也拿着名单喊起了名字:
“王茂生,宁志远,林娇娇,苏然,颜锦书,到赵家河大队插队的知青,都到我这边来。”
赵大队长刚喊完,抬头就看到两个大包裹,长着两条细腿,噔噔的就朝着自己冲了过来。
赵大队长吓得后退了两步,就听到大包裹说话了,还是清脆的女声:“同志你好,我是颜锦书。”
颜书将扛着的包裹扔下,一看到大队长就热情的说道:
“你就是我们赵家河大队的大队长吧,一看到你我就觉得亲切,大队长你好,我是颜锦书,你别看我长得瘦,我的力气可大了。”
她噼里啪啦的说完,不等大队长说话,又从兜里掏出两个鸡蛋,塞了一个到大队长的手里,不等大队长拒绝又快速说道:
“大队长,你们在这里等了我们很久了吧,我就只剩两个鸡蛋了,大队长你也别嫌弃,时间也不早了,我们先吃一个鸡蛋垫垫肚子。”
“对了,大队长,从公社到我们大队,还要走多久啊?”
赵德川从来没有遇到过这么自来熟的人,被她一口一个大队长,一口一个我们村,都快将她当成村里的人了。
他下意识回了一句:“至少还要走两个多小时。”
颜书一边剥鸡蛋,一边感慨道:
“有点远了,那等我们回到村里,天肯定已经黑了,估计家里的晚饭也赶不上了,叔,你还不饿吗?你也赶紧吃啊。”
赵德川中午就啃了一个杂粮馍馍,这会确实有些饿了。
他被颜书催促着,晕晕乎乎的就将手里的鸡蛋给吃了。
等他吃完才反应过来,哎呦,他怎么糊里糊涂就将对方的鸡蛋给吃了?
“叔,我们这次回村坐什么车?”
颜书觉得她和队长大叔,已经有了一起吃鸡蛋的情谊,关系应该更近一步了。
她第一眼,看到大队长的时候,就觉得这人和她的远房表叔很像。
喊大队长多生分啊!
“坐拖拉机回去。”
赵德川才吃了她一个鸡蛋,也不好再板着脸了,看向不远处的拖拉机喊了一嗓子:“大胜,过来帮着颜知青将行李搬过去。”
“不用不用,我自己就能行。”
颜书说着,弯腰就将地上的两个包裹举了起来,噔噔噔,就朝着拖拉机的方向,冲了过去。ωωω.χΙυΜЬ.Cǒm
赵大胜已经从拖拉机上跳了下来,看到两个大包裹跑过来,就伸手想要接。
结果,包裹太重,他没有接住不说,一个踉跄差点没有闪到自己的腰。
他看到颜书轻轻松松,就将两个大包裹举过头扔到了拖拉机上,惊得眼睛都瞪大了。
他朝着颜书竖起了大拇指,惊叹道:“大妹子,厉害了,看不出来你细胳膊细腿的,居然比我的力气还要大。”
他看向颜书的目光很是惊奇,这妹子两个加在一起都没有他重。
力气居然这么大,不合理啊!
颜书笑呵呵的恭维道:“大胜哥,你也很厉害,你可是我们村的拖拉机手,我只能干点力气活,你就不一样了,你吃得可是技术饭。”
“也就一般般了。”
赵大胜哈哈笑了两声,这位颜知青可真会说话,不像其他知青,和他们村里的人说话,都是一脸的傲气。
颜书和他也就聊了几句,另外四名知青就找了过来。
走在最前面的人是苏然,她行走如风,左右两只手各提了两个包裹,速度却比后面的三个人都要快。
这是女主,从末世过来的狠人。
书中写到,她在末世生活了十年,带着自己的异能小队,不仅建立了基地,还庇护了很多普通人。
可惜,最后却死在了自己的亲妹妹和未婚夫的手里。
走在第二的人是宁志远,他的手里只提了一个不大的包裹,身上穿着的衣服还打了好几个补丁。
这是男主,家里条件不好,他是主动下乡的,因为他三哥结婚之后,家里已经没有他落脚的地方了。
走在第三的人林娇娇,身上背着一个小包,脚上还穿着一双小皮鞋,手上啥也没有提。
走几步跺一下脚,也不知道她是觉得灰尘太多,还是觉得土路不平。
她一直跺脚,是想要凭借一己之力,将脚下的路踩平?还是咋地?
她看向周围的目光,都带着嫌弃,给人的感觉就是矫情。
这是一周目的女配,第二周目的时候重生了。
现在这个时间点,她应该还没有重生,她是追着未婚夫主动下乡的。
一周目的时候,她的未婚夫喜欢上了女主,她因为嫉妒就买通了村里的二流子,想要毁了女主。
结果女主技高一筹,反手将她送到了二流子的床上。
然后,这女人就疯了,开始无差别攻击。
原主也不知道哪里惹到了她,就被她和她的舔狗害死的。
二周目的时候,她也不知道受到了什么刺激,重生回来,就抛弃了她的未婚夫,开始追着男主跑。
可惜,男主不喜欢她这种矫情的作精,每次看到她都躲得远远的,可能是同命相怜,对于原主这个小可怜,倒是经常出手帮忙。
也不知道是出于嫉妒,还是觉得原主挡了她的路,她又伙同她的舔狗,将原主害死了。
走在她后面的人是王茂森,他和林娇娇相反,手上背上就连脖子上,都挂满了包裹。
不用猜了,这人就是林娇娇的舔狗。
明知道林娇娇有未婚夫,还天天跟着林娇娇的后面献殷勤。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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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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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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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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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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