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忘记说了,她学的是历史,她觉得既然转到了年代组。
自然要将上下五千年的历史都研究透彻了,以后做任务才不会吃亏。xiumb.com
大二的时候,她又迷上了考古。
再次听到王佳的消息,她才跟着教授从墓里回来。
还是苏晚写信告诉她的。
苏晚在信中说,王佳伙同刘家兄弟,将她男人杀了。
原来是她男人年纪大了,那方面就不太行了。
刘家兄弟虽然长得磕碜了一点,但年轻体力好啊。
三人一来二去,还真搅合在了一起。
据说是三人行的时候,被她丈夫撞见了。
苏晚还在信中说,王佳的那些继子继女都很讨厌她。
以王佳的性格,应该不会这么容易被抓到。
很可能,是被她的那些继子继女给算计了。
大概对方也没有想到,王佳会这么狠。
一不做二不休,直接将他们的爹给杀了。
听说这件事情,在县城还闹得挺轰动的。
最后,王佳和刘家兄弟都判了死刑。
其实,苏晚和王佳的性格有些相似,她们都很清醒现实。
不同的是,苏晚更善良,她不会主动害人。
就连当初收了唐小酥二十块钱,她都会内疚。
她想要过好日子,但她有自己的底线。
王佳不一样,她嫉妒心强,还心狠手辣。
她一心只想攀高枝,过好日子,就连同院子的姐姐,也能下得了手。
会有今天,也是她活该。
★
颜书考上研究生这一年,唐三爷还是走了。
政策开放了,唐三哥也没有了后顾之忧了。
他最后还是选择了下海。
颜书将那箱子金条卖了,将钱给唐三哥的时候,差点没将唐三哥吓死。
直到,颜书带着他去古玩市场转了一圈。
他亲眼看到自己妹妹,花了二十块钱买的一捧珠子。
挑出一颗,转手就卖了好几百。
他这才相信,这些钱还真是他妹妹凭本事赚来的。
唐三哥还感慨:“多读点书,多学门手艺就是好。”
颜书能说,那些钱都是她打劫来的,和读书没关系。
她不能说。
她只能赞同的附和道:“对,多学一门手艺,多一条路。”
这个观点,她还是认同了。
所以这一世,她打算专心研究古玩。
*
唐三哥很有经商的天赋,以前是时代限制了他的发展。
现在政策开放了,他带着他的那群兄弟,没过几年,就闯出了一片天。
这一世唐家人都还在,他做事也很有分寸。
不该动的东西,他都没有动。
又是几年过去,唐二嫂在县城开了一家饭馆。
她手艺好,夫妻二人又实诚,生意还挺不错的。
这里距离家近,既能挣钱又能照顾到家里,夫妻二人都很满意。
唐家的几个孩子也长大了。
他们也是各有各的选择。
唐画读书不行,好在长得好看,她就想当大明星。
恰好唐三哥手里有钱,就投资开了一家娱乐公司,专门捧她。
后来,唐睿考上大学,唐三哥就将娱乐公司扔给了他玩。
唐睿一心想拉唐松入伙。
结果唐松不声不响考了编制,选择走仕途。
气得唐睿直接出国留学了。
谁也没有想到,沉默害羞的大妮子,长大后会选择当医生。
小时候喜欢看热闹的二妮子,最后当了一名律师。
要说唐家众人谁发展的最奇怪,那就要数唐三叔两口子了。
两人不声不响承包了一家屠宰场。
唐三婶负责杀猪,唐三叔负责卖猪肉。
杀着杀着,唐三婶就有些收不住刀了。
唐三叔就说,县城的人口还是太少了。
于是开始扩大客户圈,将生意做到了省城去。
干着干着,两人名下又多了一家养猪场,一个家鸡场,一家养牛场.....
等到两人有些收不住手的时候,已经成了省城首富。
唐画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直接懵圈了:
不是说我们家没钱吗?咋就成首富了?难道我们家比三哥还有钱?
唐三叔也是才知道,自己一个不小心,就成了省城的首富。
至于唐斌,听说因为他常年在外发展,排名的人都不知道他到底有多少钱。
干脆就把他除名了。
唐三叔看了一圈自己的产业,开始觉得累了,想要提前退休。
唐三叔:儿子,快回来,你爹我给你打下了一片江山。
唐三婶:我们名下有这么多产业吗?那孩子他爹每天多累啊,儿子,快回来帮你爹。
唐松表示信号不好,没有收到消息。
屠老爷子已经退休了。
现在女婿出息了,他可高兴坏了。
没事就提着个鸟笼子,去公园和他的老伙计们打打牌唠唠嗑。
“看看,这只鸟是翠绿,我女婿特意给我找来的。”
老伙计们齐齐翻了一个白眼:
你每天过来都要说一遍,我们的耳朵都快听出茧子了。
谁还没有一个女婿了?
但他们的女婿,就是没有老屠家的女婿有本事。
真气人。
谁知道一个吃软饭的小白脸,居然还有翻身的一天。
发达也就算了,居然还不忘孝敬老丈人。
活该老屠得意,谁让人家会挑女婿。
*
颜书很喜欢看着古玩在自己手里,一点一点修复的感觉。
她发现,每个古玩的背后都有一个故事。
她毕业之后,就选择留在了清大教书。
唐妈妈以前还会催她结婚,后来看她一个人也过得很好,也就不管她了。
主要是她前面还有一个唐三哥。
唐三哥这些年,也是一心扑在事业上,完全没有要结婚的意思。
好在家里还有二哥。
说起唐家四兄妹,还是要数唐二哥最孝顺。
唐大哥常年在部队,几年不回家都很正常。
唐三哥这些年为了生意,也是四处乱跑,回家的次数也是屈指可数。
颜书已经定居首都了,她每个月都会给家里寄钱。
但要和唐二哥比孝顺,她还是比不了。
毕竟,除了钱之外,老人还需要陪伴。
这是唐家三兄妹都给不了的。
唯有唐二哥做得最好。
*
唐三哥的生意越做越大。
颜书也不缺钱了。
她就在清大附近,给自己买了一套四合院。
没事的时候,就待在家里撸撸猫,看看书,养养花。
日子过得清闲又潇洒。
最重要的是一日三餐,还都是猫猫在做。
想吃什么,还可以点菜。
这样的日子,很多人看了都会羡慕。
她最近新得了一面铜镜,里面蕴含的气息有些驳杂。
看来镜子背后的故事还挺多啊。
她这几天都在研究,隔壁什么时候来了一位新邻居都没发觉。
直到对方敲响了自家的门。
开门一看,居然还是熟人。
“陆研究员!”
一晃过了十四年,陆砚的头发居然全白了。
“你好,打搅了。”
陆砚看到颜书,眼睛微亮了一下,表情还是有些呆。
他的身后还跟着一个人,应该是保护他的。
“要进来坐坐吗?”
颜书觉得对方找她应该是有事。
“谢谢。”
陆砚很自然的走了进来,看到桌子上的铜镜。
还用手戳了一下,又戳了一下。
直到将它戳得距离自己远了一点,他在端端正正的坐好。
目光涣散,一看又在发呆。
或许也不是在发呆,而是在心算,只是不想和人交流罢了。
颜书觉得,自己要是不问,对方可以坐在这里发一天的呆。
于是直接问道:“陆研究员,你找我有事。”
陆砚转头看了过来:“我想请你试穿一下衣服。”
“好。”
只是一个小忙,颜书直接答应了。
陆砚确实打不过她,但他作为一名研究员。
他在他的领域无疑是优秀的。
对于这种人,颜书都会给与对方应有的尊重。
没一会,就有人送了十条裙子过来。
颜书回屋,换了一条红色的裙子出来。
陆砚的眼睛瞬间就亮了,他惊叹的说道:“真漂亮。”
颜书觉得,他看自己的目光有些奇怪。
她若是见过猫猫每次换了新皮肤,她看猫猫的眼神,她就会知道。
陆砚此时看她的眼神,就跟她看猫猫的眼神,一样一样的。
“这就是红色吗?书中写到像火一样,真美!”
听到他的话,颜书这才仔细打量起了他的眼睛。
随即恍然,问了一句:“他们在你的眼中是什么颜色的?”
陆砚坦然的说道:“黑色和白色。”
确切的说是,在他的世界里,只有黑白两色。
第一次看到颜书的时候,他就发现了这个小姑娘和其他人不一样
正是因为好奇,他才会每天都过去晃几圈。
就跟普通人看到一朵不一样的花一样。
会觉得新奇。
可惜,他很快就接到了新的研究任务。
他的世界又恢复了以前的颜色。
颜书了然,这是遭了天妒,眼睛天生有疾。
在其他世界,她也遇到过这种情况。
黑白两色,五官有时候还会乱飞。
看得人惊心动魄。
陆砚眼中的世界,就是这个样子的。
真惨!
颜书将另外九种颜色也一一穿了出来。
在陆砚的眼中,她之所以会不一样。
那是因为她的灵魂太强,这方世界太弱。
它能封印住陆砚的眼睛,却没有办法封印住颜书自带的神光。
陆砚将一个礼盒递给了颜书。
这一次他嘴角的笑容,终于绽放开来。
一个很纯净的笑容,呆滞的五官都跟着生动了起来。
“谢谢,你让我知道了,除了黑白两色之外,其他颜色都很美。”
临死前能看到这些,陆砚很满足了。
是的,他快要死了。
他原本的身体就不好,再加上这些年一直待在研究院里。
他已经油尽灯枯,马上就要死了。
“我的荣幸。”
颜书接过礼盒,从旁边的花丛中,扯了一片叶子下来,递给他:“给你的回礼。”
陆砚顿了一下,还是接了过去。
当他看到叶子到了他的手上,依旧没有变色之后,就笑了:
“谢谢,这是我收到过最好的礼物。”
他也拥有了属于自己的颜色。
陆砚走了,颜书在院子里坐了很久。
她想起了自己穿成瞎子的那一世。
那是一个人鬼混居的世界,她的眼睛只能看到鬼。
天天只能看到,奇形怪状的鬼在她面前飘。
小奶猫跳了过来,在她脚边撒娇:“主人,你不开心。”
“没有,我只是在犹豫,要不要将那支五百年的人参用在他的身上。”
颜书打开礼盒,是一支英雄钢笔。
“他也是一个英雄。”
他为了这个国家,熬干了自己的身体。
人参用在他的身上,总比前世用在那些无用的人身上要强。
当天晚上,颜书就将人参当中的生机抽出,打入了陆砚的体内。
陆砚和他出现时一样,无声无息又离开了。
两年之后,颜书在新闻联播上听到了他的讣告。
十三岁投身科研,终年三十九。
真年轻啊。
颜书还没有感慨完,这么一个天才,这么年轻就死了。
那株五百年的人参,也仅仅让他多活了两年。
然后,她就收到了陆砚留给她的遗物。
一屋子的书,满满当当一屋子。
在陆砚的心中,这些大概就是他最珍贵的东西了。
没有什么特殊的资料,都是他曾经看过的书。
所以天才,也不是什么人都可以当的。
颜书接受了陆砚的好意,将这些书都收进了芥子空间里。
或许以后用得上了。
这一世,颜书活到了九十多岁,将唐三哥都送走了。
她才心满意足的闭上眼睛。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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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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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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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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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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