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天良向苏辙传授了该如何使用铅笔,如何给人带来方便。
但可惜天良失望了,他没有想过苏辙先生是个纯粹的文人,都有文人的通病,就是比较守旧,对于新鲜的事物都显得不太感冒,兴趣缺缺,不太愿意在平时使用这样的书写工具。
不过,苏辙最后还是答应天良愿意以自己的名义推介这项全新的书写工具,于是吴天良把铅笔命名为苏氏笔,也可以说是苏辙大人平时常用的书写工具。
当然,天良也知道不能免费使用苏辙大人的名义,于是他就答应给苏辙大人半成的铅笔利润。
其实对于这半成的利润,苏辙根本就没有放在心上。但吴天良还是执意要给,因为他知道自己发了财就不能吃独食,要想着怎样和其他人一起分享,苏辙身居高位,在京城无论任何人都要给他几分脸面,如果不想惹上麻烦,有他来为苏氏笔的销售护航是再合适不过的了。
虽说小有挫折,不过这也是小事,正所谓失败乃成功之母,这点小挫折根本就扑不灭天良的热情,天良以前曾经做过营销,心知新事物从产生到被别人接受,总会有一个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
首先,当然是把这种新产品给自己熟悉的人送几支过去并说明应该怎样使用,其中最应该送的对象就是会宾楼的楼主南宫明,他给了自己这么大的帮助,人脉又是那么的广,不免费为其提供几十支铅笑都说不过去。
接着就是要想一下,到底哪种顾客最需要铅笔这样方便好用的书写工具?当然是木工了,就是到现在,木工也要用铅笔来做记号。在古代,由于技术和工艺水平的限制,不可能有什么其他的物料可以用来代替木料的功能。因此小到工具的制作,大到房子的建设,无一不需要用到木料,木匠的需求也多,直到工业革命之后,由于新材料的广泛应用,木匠的需求数量才慢慢降了下去。
说到木匠的工序,切割长度不等的木料无疑是相当重要的环节,需要用到一种细小的划笔,如果使用毛笔,其粗大的笔头确实很不顶用,相对来说铅笔就不错,于是,天良在开始前先预先亏本经营,免费提供了一些成品铅笔给了木匠。
当然,另一个铅笔使用大户就是学堂的学子们,学子们普遍年纪较小,很容易接受新事物,使用苏府笔相对于使用毛笔来说,免去了经常蘸墨的麻烦,而且大大节约了墨水的使用量,所以他们也是很好的潜在消费者。
再加上这些铅笔又是鼎鼎大名的苏辙先生推介的书写工具,出于名人效应,学子们当然踊跃试用。
果然不出所料,开封城的木匠和学子用过以后,都觉得这种新鲜的书写工具特别好用,很多人都来湖心居或者是苏辙的府弟纷纷要求给他们提供多一点这样方便有效的书写工具。
既然顾客来了这么多,那么商品也就自然不再免费提供,于是天良开出了比成本高出十倍的价钱,并对各位说道这种商品刚由外邦传进来,需要等货到才能大量销售。
虽然天良为铅笔开出的价格较高,让一部份人失望地离开湖心居,但也有不少人甘愿排队,在湖心居门口等上一段时间,购得了自己想要的苏府笔。
当然,天良知道这种畅销的商品不能一夜之间卖完,因此还是推说卖完了,留下了一部份等待明日的出售。
但吴天良不知道的是他这一举动居然让另外一种人也挣了钱,他们就是所谓的的黄牛党,他们居然将买到的苏府笔单价再提高,以两倍的价钱卖给那些不耐烦排队的人。
到了夜晚的清仓,天良统计了一下销量,居然火热到他也不信,因此湖心居的存货不在少数。
不过这样问题就来了,如果每天都是这样的销量,那么铅笔工场的生产量是远远不能满足顾客的需求,引外仓储问题也不能不克服。
因此扩建厂房的任务已经迫在眉捷,不过幸好天良早预计过铅笔的销量不错,因此从一开始就在附近购了好几间空房子,不过却不是为了修建厂房之用,而是用作铅笔仓库那样使用。
至于湖心居原来的仓库,早就用于建造新厂房的使用。
这个当然,把工场放在自己住的附近都是为了防止泄密的情况发生,千万不要小看了中国商人对商业的敏感程度,这些铅笔顺利地售了出去,难免也引起了其他人的注意。
估计不用多长时间,在开封有很多的人,都注意到了这些书写工具很有用,比毛笔方便很多。于是各行各业都会来我这里抢购这些方便的书写工具。如果泄了密,不用多长时间,就有很多的读书人开始使用这种书写工具,而把不方便的毛笔淘汰。
随着吴天良在京城生意的逐渐扩展,人手也开始显得不那么够用,特别是缺乏能独当一面,并且能够准确记账的人。
说起记账,这就难为了吴天良,早在惠州时,他就对自己的数字处理能力缺乏信心,但幸好那时的商品销售量不大,因此还能将就把生意维持下去。
吴天良在中学时就没有好好地学习数学,高考也只是低空通过,因此自己也不放心自己的数字处理能力能否适应越来越庞大的商品销量和银钱流动。
要找身边的其他人来帮忙吗?由于中国历代向来不重视数学的关系,因此没有几个人能处理大量的数据。
那样要从外面找其他人来帮忙吗?也不妥,自己的生意才刚刚起步,为了生意能持续壮大,能保守商业秘密就应该尽量保守,而处理账目的人很容易就可以窥见自家的商业秘密,因此必须找一位身边的人才能放心。
但就在这时,救星来了,一个不注意一段时间的女人,也就是从这间府邸的女主人降格为湖心居奴仆的姜丽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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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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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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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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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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