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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穿越小说>常宁庄焱>第八十一章 初见盗猎者踪迹
  “真冷啊!”

  常宁搓揉着被冻的生疼的手,并将手放在嘴边依靠呼出热气让手能暖和一点。

  常宁这次大意了,他光想着上山寻找庇护所,没有考虑到越往山上走气温就越低这个实际情况。

  “再往前走走吧,如果还没有合适的能充当庇护所的地方,今晚就难熬了。”

  看着天边已经被地平线遮挡住一半的夕阳,常宁内心充满担忧,他甚至做好了找个避风的山坡凑合一宿的打算了。

  人在荒郊野外没有一处遮风挡雨的地方,就好像随风飘摇的无根浮萍,整个人都不会踏实,没有安全感。

  天色渐渐的变暗,皎洁的月光和璀璨的星河逐渐取代还有一丝光芒的夕阳。

  它就像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仅剩的一点光芒迟迟不见消失,执着的模样仿佛在留恋这壮美的山河。

  “下山吧。”

  常宁直到太阳落山了,他都没有找到适合当作庇护所的地方。

  山上的气温正在急速下降,常宁身上穿的是春季作训服,并不保暖。

  一旦在野外生病,他只有一条路可走,那就是用卫星电话求援,然后被高中队告知明年再来。

  好不容易熬到了“流浪丛林”只要再挺过SERE就可以进入狼牙了,常宁怎么可能允许自己在这种关头被淘汰。

  上次吃饭还是昨天晚上在集训营食堂的时候,常宁已经一天滴水未进了。

  下山后他来到之前布置陷阱的草甸子这边,查看陷阱是否有收获。

  “咦!”

  常宁喜上眉梢,他看到了一只毛茸茸的东西在拼命挣扎。

  陷阱已经开始松动了,猎物挣扎一次,陷阱就会有摇摇欲坠的感觉,但陷阱总能牢牢的套住猎物不让其逃脱。

  见此,常宁一个箭步快速来到陷阱旁,猎物察觉到有生物靠近又死命的挣扎。

  常宁一把擒住猎物的脖子,将其提起一看原来是一只灰兔,看起来并不大只能作为常宁的一顿口粮,要是省着点吃勉强能坚持两天。

  “这也算失之桑榆收之东隅了吧,庇护所没找到晚餐却是有着落了。”

  常宁将陷阱拆除后,提着兔子走向一条山上积雪融化形成的溪流,笨拙的处理起兔肉。

  为了最大化利用这只兔子,常宁将它的内脏没有扔。

  虽然手头上没有调味品处理,内脏的腥味让人难以下咽,不过以现在的条件常宁也没有资格嫌弃,有的吃就不错了。

  将血液和皮毛挖个坑处理掉后,常宁提着白嫩的兔肉回到避风处开始生火。

  生火的方法也是十分具有原始气息,他用钻木取火。没办法,常宁身上没有生火的工具只能用最原始的方法。

  钻木取火的原理大家都懂,但是它并没有看起来那么简单。

  必须要掌握一定的技巧,如果没有技巧很难将火升起来。

  通过常宁不懈的努力,终于有火星子出现了。他小心的捧着收集到的一点火绒,轻轻的吹气。

  眼睛被烟熏的通红,眼泪更是止不住的往下流。

  这一切都是值得,有了火常宁在野外就能生存下来。

  将兔肉串好并架在火上,耐心的转动着。

  放眼望去,远处的青草被风吹出波浪状,天上的星河清晰可见。

  如此壮丽的风景没有人和常宁一起欣赏,让他有一种“今宵绝胜无人共,卧看星河尽意明”的感觉。

  没有添加调味品的兔肉上除了染发着蛋白质被炙烤的味道之外,还有肉类特有的腥味。

  这些都是小意思,常宁连生的都吃过,烤熟的自然也没问题。

  “味道还不错。”

  能吃和美味是两码事,常宁将兔肉稍微咀嚼两下强忍着反胃的冲动囫囵吞下。

  最后还剩下一半,他准备留着明天再吃,毕竟也不是次次运气都能这么好,可以打到猎物。

  荒郊野外的,能省则省。

  吃过兔肉,常宁又将水壶架在火上烧水,顺手把下午捡来的木柴放在火堆旁烘烤干水分,这都是今夜保证火不灭的物资。

  看着水壶中开始冒泡的热水,常宁忽然想到了菜鸟A队的其他人。

  “也不知道他们怎么样了?”

  与此同时,菜鸟们在宿舍外的空地集合。

  灰狼挨个检查他们的背囊,轮到鸵鸟的时候,见灰狼盯着自己也不说话,鸵鸟有些心虚:“灰狼我脸上没有花吧?”

  灰狼笑笑:“花是没有,到是你身上装着什么东西可要好好搜搜了。”

  “灰狼,你放心搜!”

  鸵鸟故作大方的说道,其实他心虚的模样已经将他暴露了。

  “当然要搜了,而且对你一定要好好搜!打开你的背囊。”

  鸵鸟依言打开背囊,灰狼上前往里看,发现并没有什么违规的物品出现。

  ‘难道邓振华转性子了?’

  这个伞兵偷奸耍滑的是个能坐着绝不躺着的主,灰狼绝对不会相信伞兵不夹带点私货。

  趁灰狼搜查他背囊的间隙,鸵鸟对着身旁的卫生员挤眉弄眼。

  面对得意洋洋的鸵鸟,卫生员也只是笑笑不说话。在老鸟面前耍小聪明,他不觉得鸵鸟能过得了灰狼这关。

  “伞兵,把你的头盔摘下来。”

  灰狼在背囊中什么也没搜到,直起身子发现鸵鸟的头盔戴的有点高,他马上就猜到鸵鸟把东西放进头盔里了。

  “啊?

  这……,灰狼……”

  “少废话!快点!”

  鸵鸟支支吾吾的模样让灰狼更加笃定鸵鸟私藏了东西。

  “哗啦啦~”

  东西散落一地,全是各种各样的零食,而且还是高热量的零食。

  “灰狼,你知道的,野外求生食物不好找,所以……嘿嘿。”

  “行,还知道带高热量的食物,证明我们都训练还是有效果的。

  菜鸟去到那边选五块砖头背上!”

  灰狼板着脸,语气让人不容置疑。

  “每个人负重四十公斤,去那边过称,少一克都不行!”

  这些准备工作都做好后,灰狼带着菜鸟A队所有人上车,并在车上给众人分发眼罩,示意让他们戴上。

  “报告!”

  小庄在带上眼罩之前鼓起勇气打了报告。

  “我知道你想问什么,常宁因为情况特殊,已经先你们一步进行任务了。

  他没有被淘汰,你不用担心。”

  见是小庄,高中队立马就猜到他要问什么了。

  随后高中队给大家介绍完狼牙的特色“流浪丛林”项目,就隔一段路从车上扔下一个人,总之就是不能让菜鸟们搭伙结伴。

  而常宁就不会有这个顾虑,他的任务地点和A队的其他人相隔了好几个省。

  除非常宁会飞,要不然他在任务结束之前很难和战友们相见。

  深夜,一声突如其来的枪声将常宁从睡梦中惊醒。

  “刚才那声略微有些沉闷的声音绝对是枪声!”常宁面色凝重喃喃道。

  入伍至今尤其是在集训营,常宁摸过许多型号的枪械,不管是国内的还是国外的,他或多或少都练习过。

  “那声枪响好像不是自动步枪射击的声音,怎么感觉是土枪。”

  常宁口中的土枪就是私人制造的猎枪,想到盗猎团伙也不是所有人都有钱装备自动步枪,带上自制的猎枪也说得过去。

  听枪声,盗猎者距离自己休息的地方不远。常宁赶紧熄灭火堆,向着枪声的方向快速潜行过去。

  既然碰上了,作为军人自然是不能充耳不闻当作什么事也没有发生。

  赶路的途中,陆陆续续又有几声枪响传来。

  常宁不由得加快了速度,他害怕慢了抓不住盗猎者。

  至于说危险,当兵打仗天经地义,而且他做的还是特种兵,本来就是一个在刀尖上跳舞的职业。

  要是害怕危险不去做,那还当什么兵,赶紧趁早退役还能留下个好名声。

  如果因为贪生怕死被部队给退了,到地方上都不好做人。

  常宁的速度已经非常快了,可当他赶到现场时,留给他的只有满地狼籍。

  几头藏羚羊的尸体散乱的摆在地上,身上的皮已经被人给剥了,露出粉嫩嫩的肌肉组织。m.χIùmЬ.CǒM

  远处开始有不知名的动物的吼叫声传来,而且声音越来越近,惨绿色的眼眸在黑夜里若隐若现。

  显然现场浓重的血腥味将这片土地上的猎食者给引来了。

  这里不是久留之地,常宁顺着盗猎者留下来的车辙印追了上去。

  他不能眼睁睁的看着犯罪分子肆无忌惮的犯罪而没有作为,高中队给他武器也许就有这方面的意思。

  天可怜见,高中队给常宁手枪完全是为了让他防身的。

  结果常宁理解错了,发现盗猎者的踪迹,一个人兴冲冲的追了上去。

  当然,常宁也不是个莽撞人,从枪声上判断,这伙盗猎者手中就只有土枪。

  这种枪不能连发,上弹也麻烦,他依靠手枪完全可以做到火力压制。

  身怀利刃,杀心自起。

  手里有了什么好用的东西,大家总会想着试试手感。常宁现在一身杀敌本领,还没见过血,自然也想试试。

  在军营,大家都一样,他也没什么特别的。但到了外面碰到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自然是要试试自己的本事了。

  面对持枪的盗猎者,常宁杀了他们算不上违反军纪。

  而且正面冲突,不是敌死就是我亡,面对这种局面常宁也不可能因为顾虑军纪就放弃击毙这伙犯罪分子。

  常宁离去不久,藏铃羊的尸体就被一群肉食动物给围住了,这是一场对于它们来说的饕餮盛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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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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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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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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