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没事吧?”夏芷涵问道,语气中充满关心。
陈御风抬起头笑了笑:“没事,只是有些累了。”Χiυmъ.cοΜ
正当夏芷涵还想说什么的时候,英语老师苗凤走了进来,看到全班只有陈御风在睡觉,不由得皱了皱眉,说道:“陈御风,等下来我办公室一趟。”说完,苗凤就离开了。
全班顿时一阵骚动,目光都朝向陈御风的方向。陈御风缓缓地抬头,有些不满地说道:“真烦!”
……
下课后,陈御风来到办公室门口,敲了敲门:“报告。”
“进来。”门里传来苗凤的声音。陈御风推开门,发现办公室里只有苗凤一人,空气里还弥漫着奇异的香味。
“陈同学,你虽然只是新生,但你身处的可是高三九班,全校最好的班级。像你这么散漫,未来的高考该怎么办?你有想过吗?”苗凤停下手中的教案,语重心长地对陈御风说道。
陈御风不语,拿起桌上的红笔,在手中不停地转动,对着一脸错愕的苗凤说道:“这空气中似乎充斥着催情的药物,可惜对我没用。”说完,陈御风全身散发出强大的气势,苗凤顿时感到呼吸有些困难,心中惊骇。
陈御风将脸贴在苗凤精致的耳朵旁边,冷冷地说道:“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虽然我不知道你为什这么做,但按照佛家来说:出家人以慈悲为怀,我暂且放过你,希望不会有下次!”说完,陈御风便起身离开。
苗凤回过神来,复杂地望向门口,喃喃道:“我又怎么会害我的学生呢?这到底是谁的恶作剧?”
……
上海虹桥机场。
此时一架私人飞机正缓缓落下,在下落地点,早已等候着一群身穿保镖制服的大汉和仆人,旁边还停靠着一辆深黑的宾利慕尚。宾利慕尚,被认为是世界三大顶级手工制作豪华轿车品牌的旗舰车型,拥有他的人非富即贵。
飞机缓缓降落,整个机身红黄相间,还印有一匹孤狼的图案。这,是独孤家的专有标志。
机舱门打开,一位身穿贵族服饰的男子走了出来,一脸邪魅,长着红色的瞳孔,俊美,犹如中世纪的吸血鬼王子一般!
当他走出机舱门,所有的保镖和仆人都异口同声道:“欢迎少爷归来。”是的,这位男子正是独孤家的少爷——独孤邪殇。
独孤家在上海,乃至华夏,拥有的地位都是常人难以匹及的。作为长子,独孤家的唯一继承人,独孤邪殇从小就被送到英国读书,还被英国女王授予了伯爵位,身份高贵,是半混血人种,他自认为自己身上流淌着高贵的鲜血!为人有些好色,占有欲极强,思想有些偏激。独孤邪殇这一生最奉行的,是成吉思汗的一句名言:人生最大的快乐莫过于到处追杀敌人,抢夺他们的土地财富,听着他们的妻儿哭泣!可见其的残忍程度!
这时,一位男子战战兢兢地走上前来,对着独孤邪殇卑躬屈膝道:“欢迎少爷提前归来,我独孤硕石携家族保镖,仆人前来恭候少爷回家。”此人正是独孤硕石!
独孤邪殇没有回答他的话,把玩着手中血红色的鸡血石,邪魅地笑道:“奴才就是奴才,卑微下贱,真是没办法!”
独孤硕石面色微微一僵,但并未说什么。
“哈哈,硕石,看来这几年来你还是一点长进也没有,连一个四海帮都没有管理好,真是太令我失望了!”独孤邪殇放肆地笑道,然后走向宾利慕尚。在独孤邪殇身后还跟着一位青年,面色极为的冰冷,眼光如毒蛇一般,就算是独孤硕石也不敢和他对上一眼。
“废物。”青年冷冷地哼了一声,然后也钻进了车子。车子开动了,扬长而去。独孤硕石握紧双拳,但随即松开,长叹一口气,然后离开机场,打了一辆的士,前往至尊学院。今天,是他请假出来的,为的就是接送这一位独孤家尊贵的少爷!
……
陈御风从办公室里走出来,心中还是有些气愤。“这苗老师有问题,不过我刚才忽略了一点,在办公室里明显有第三个人的气息,难道是同伙?”陈御风百思不得其解,不知不觉来到了图书馆。
“怎么会来到这里?”陈御风有些惊讶,当日跟赵远识的品史论道还让他记忆犹新,如今自己在自己的主观意识的带动下来到了这里,这不得不让陈御风感叹冥冥之中注定有天意!
走进图书馆,陈御风没有见到赵远识,却意外看见了一位清秀可人的女孩正聚精会神地在桌子上看着书,那飘逸的长头发自然地垂下,一手托着腮帮子,一手翻着书页,看上去像是天山上的一朵雪莲,高贵,不染一丝尘垢。凭借过人的阅读量和良好的视力,陈御风认出了她正在阅读的书——西奥多•德莱塞的《美国悲剧》。
“真是位有趣的女孩。”陈御风不由得赞道。像这种书,现在的高中生很少去看,单凭教科书就是大多数高中生不可逾越的高峰了,哪有精力去看这种书?
不过陈御风并未去跟这位女孩搭讪,而是径直走到文学类作品前,拿起春上村树的小说《且听风吟》读起来。这种类型的陈御风不经常读,还很生涩,不过倒也读得津津有味。就这样,一男一女,一个坐着,一个站着,在阳光的普照下,画面似乎定格在了那里,唯美,青春。
时光的匆匆,需要用某一时刻去铭记,当时间流逝,书页沾满灰尘时,蓦然回首,总有那么一个瞬间值得我们去回味,珍惜。
……
独孤家。
此时独孤邪殇正悠雅地半躺坐在单人沙发上,手里拿着被人称为“葡萄酒的灵魂”的白兰地,很不雅观地整瓶整瓶地灌着,但举止甚是悠雅,给予人视觉上的强烈冲突!旁边赫然站立着那位冰冷的青年。
正在这时,一位黑衣保镖走了进来,恭敬地说道:“少爷,查到了,那位跟夏小姐走得很近的是陈家的少爷,前一段时间刚回来,他父亲还宴请了整个上海市的名流前去参加他的生日宴会,但之前的资料一片空白。”
“哦,陈家的少爷?有意思!”
独孤邪殇眼中闪过一丝诧异,但随即玩味地说道:“不错的身世,这样玩起来才有趣。去告诉独孤硕石那个废物,先让四海帮去试探他的虚实。”
“是,少爷。”保镖恭敬地答道,然后小心翼翼地退了出去。
“要不要我去杀了他?”冰冷青年忽然开口道,身上杀气若隐若现。
独孤邪殇毫不在意,轻笑道:“杀狂,做事不能太冲动,陈家跟我们独孤家可是同一个层次的,牵一发而动全身。我先看看这个陈家少爷到底有几斤几两,有没有资格来做我的对手!”
“是。”那个叫杀狂的青年应了一声,然后退到一边,神态恭敬至极!
独孤邪殇摇晃着手中的装有白兰地的酒瓶,冷笑道:“就算是狗,也会替主人咬人不是!”
“哐当。”手中的酒瓶碎裂开来,掉到地上。从那微微透明的玻璃碎片中,隐约可以看到那双邪魅的红色瞳孔,如血一般鲜红,还有……冰冷!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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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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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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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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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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