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不爱财呢?
王大爷自然是心动的。
非常心动!
但他还是克制住了欲望,义正言辞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禛总,我们虽然是穷乡僻壤里的小门小户,但也活得有骨气有尊严!当初您夫人还是个小女孩,我们救她是举手之劳,完全没想着要以救命恩人自居,获得什么报酬。前段日子,我们实在没办法了,才去求您夫人给学贵找份工作的!要是我们真想要钱,早就去要了,何必等到现在?我们没要您夫人的钱,也就不会要您的钱!”
宋聿不敢置信。
在这样的穷地方,还有如此有气节的人。
真好!
而那个不知廉耻不择手段的秦雅意,和这一家人相比,简直一个地下,一个天上,高下立判!
不仅收了二十个亿,还想要燕禛以身相许!
所谓的救命之恩,完全成了道德绑架的资本,恶心!
燕禛有所动容,默默收回了卡,哑声道:“好,那就暂且不提钱。叔叔阿姨别见外了,以后叫我阿禛即可。”
这下可把王大爷王大妈彻底激动了!
阿禛?
这可是小名啊!
不是叫禛总,也不是叫燕总,而是阿禛!
要知道,只有长辈,且是燕家的长辈,才能叫这个男人阿禛!
而现在,让他们两个村里人叫阿禛,显然是认可他们,且把他们尊敬为长辈了!
王学贵也激动了。
燕禛如此尊敬他的父母,也就是尊重他。
他一个公司小职员,何德何能?
高兴,真的太高兴了!
至此,王家三人对燕禛的好感度爆棚。
王大爷和王大妈一开始还推辞,架不住宋聿劝说。
两人双双改口叫阿禛。
就连王学贵也改了称呼,“禛哥,你要不嫌弃就去我家里坐坐吧,让我妈给你沏壶茶!虽说我们这地方穷,但我妈晒的茶叶真心不错!”
五人进了家门,坐在小小的客厅里。
地面是水泥地,在城里人的眼里,这可不叫装修,叫毛坯。
但在农村人眼里,水泥地就是最好的地面装潢。
山里气温湿热,地面容易发潮,水泥地受潮后易干,且耐磨,要是木地板,不出几个月就发囊了。
宋聿观察了一下环境。
暗暗称奇。
虽然家具老旧,装修近乎于无,墙还是刮的大白,但所有的一切都干干净净整整齐齐的,让人看着心情舒畅。
且墙上还挂着一些山水素描画,虽说不是什么大师的手笔,但也像模像样的,画师应该是有点底子的人。
宋聿以为,是王学贵的作品。
但问下来,才发现竟是王大爷的画作。
果然是高手在民间!
你大爷永远是你大爷!
哪怕在穷乡僻壤,也是有梦想有爱好的,值得人敬佩。
人穷不要紧,但家里井井有条,一看就是认真生活的人。
这样的一家人能救下池妍,也是情理之中。
此刻,王大爷的精神世界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对他而言,眼前这位年轻的贵族公子,今天算是给他拉满了情绪价值!
不光让叫阿禛,还坐在他家的沙发上,喝他老婆泡的茶,且边喝边称赞:手艺不错。
真是一个玉树临风绝代风华的男人啊!
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池妍跟这样的男人在一起就对了!
王大妈心情美滋滋的,脸色红润,燕禛的夸赞比任何保养品都好使。
燕禛话不多,但每句话简简单单几个字,却总是让人心情愉悦。
宋聿充当了话痨捧场王,把气氛活跃到了顶点。
然后言归正传。m.xiumb.com
听三人回忆那当初的一切······
王大爷说得激情澎湃,堪称演讲家附体。
到了王大妈,她生怕自己罗里吧嗦,燕禛没耐心听下去,就打算言简意赅。
岂料,男人说:“阿姨不用拘谨,有多细致就说多细致,我很想听,也必须听。”
王大妈热泪盈眶,太感动了!
这就是传说中的情绪价值吗?
······
整整几个小时,男人丝毫没有不耐烦。
聚精会神听着,一双细长深邃的丹凤眼,渐渐红了······
末了,宋聿把事情抖露出来,“那个秦雅意是冒牌货,她根本不是我家禛总要找的软软,她不仅费尽心机冒充,当初还把我家夫人推下河,想置我家夫人于死地,真是太可恨了!现在好了,你们算是证人,要是还有关键的影像资料就更好了!”
王大爷和王大妈一听有人冒充陷害池妍,都怒了!
嘴里狠骂了几句,恨不得现在就去抄家伙,把那个叫秦雅意的女人给活活拍死!
王学贵怒不可遏,好不容易才稳定下情绪来,“禛哥,既如此,有用得着我和我爸妈的地方,尽管开口!顺便我去村里问问其他人,当初有没有看到什么!想要推翻舆论,推翻秦雅意的谎言,光有证人证言是不够的!”
宋聿点头,“是的!”
证据链必须是完整的。
且务必一击即中!
夜幕降临。
池妍接到她的燕狗打来的电话。
“老婆,我今晚在外面,又要夜不归宿了,你生不生气?”
“没事,我相信你!”
这一点上,池妍是相当有安全感的。
她知道,他爱她。
也不担心他会在外面干什么对不起她的事。
“对不起,这段时间都没好好陪伴你。但是我答应你的,这次一定会做到,很快了,事情给你个妥善的交代。”
池妍心闷闷的,“好,但是你不要太大压力,要好好吃饭和休息,知道吗?”
“嗯,知道。”
这一晚。
王大妈下厨做的晚饭。
她眼睁睁看着出身豪门世家的少爷,坐在她家的小饭桌前,和他们一起吃晚饭,一点嫌弃的模样都没有,更没有所谓的洁癖。
这让她实在是感动!
因为她看得出来,燕禛不是摆样子,不是虚情假意,而是真的愿意和他们亲近。
这就是书上说的爱屋及乌吧?
池妍是那个屋!
而他们一家人是盘旋在屋上方的三只小乌鸦?
几天内。
数名暗卫在村里进行暗访和调查······
宋聿陪着燕禛,一直没有离开。
晚上,他会和自己这位主子睡在王家的一间客房里。
所谓的客房就是院子南面的一间小屋,里面是很普通的老式土炕,铺着凉席。
虽然进入秋天了,但天气还是闷热。
晚上不仅热得睡不着,还有很多蚊子。
宋聿难以相信,这样的条件下,燕禛愿意和他一起躺在土炕上睡觉。
当然,第二晚,暗卫们就搬来了几台空调,给王家里里外外每个屋都安装得妥妥帖帖。
晚上不热了。
每晚,宋聿都在男人如数家珍的语言轰炸中,抵抗着困意······
某人总是说他和池妍的爱情故事。
他想睡吧,不敢。
不睡吧,困死。
哎,打工人实在太惨了!
他无比希望,事情能尽快解决。
因为不想和燕禛同睡一张炕了!
太难了,他快三十了,还是个单身狗,天天晚上吃狗粮,合适吗?
终于,三天后的夜晚。
宋聿接到了消息。
立刻去汇报,“禛总,有眉目了!村东头有位独居的老人,当年有一架照相机,无意间拍下了一些画面,可能是秦雅意推夫人下水的一幕,也就是说,这位老人不仅是证人,手里还握着实质证据,如果我们能拿到的话,事情就可以彻底解决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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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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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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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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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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