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杨思焕周世景>第 105 章 第一百零五章
  露华湿透廊槛,皇城氤氲在晨雾中,不觉东方渐白。

  卯时三刻珉王朱文祯还在睡梦中,就听到宫人嘈杂的声音:“殿下,醒醒,朝会都要开始了。”

  女孩儿微微仰头,揉着惺忪的睡眼瞥过昏暗的窗外,迷迷糊糊说了一句:“那是君王的事......”下一刻便把被子蒙头,继续睡了过去。

  这时有人推门而入,朔风卷着朝露狰狞地扑进阁中。来人是刘公公,他是太帝君身边的人,在宫中威望颇高,

  他来势汹汹地入阁,二话不说就亲自带人把珉王的被子掀开,露出蜷作一团的女孩来。

  “殿下,该起了。”公公面无表情地说完后,环顾四周沉声训道:“还愣着做什么?伺候殿下更衣!”

  这便是皇十一女珉王参朝观政的第一天。她在宫人忙碌的身影中渐渐醒转过来,不情不愿。

  女孩望着铜镜里的自己——尚在总角之年,却早早束起冠来,不知为何,她竟无端端想起前几日刚学过“偃苗助长”之典。

  她扭头问公公:“这是皇姐的意思吗?”

  公公答:“太帝君稍后会向陛下说明,殿下只管去就是了。”

  女孩闻言脸色微变,随即抬手制止宫人的动作,向刘公公说:“我不去。”

  宫人正替她系着腰带,无奈只得停下。

  刘公公半蹲下来与她平视:“殿下可不要再耍小孩子脾气了,晚了就赶不上上朝了。”琇書蛧

  自新帝登基以来,这宫中气氛甚是古怪,父亲似乎与长姐之间在某些事上有了分歧,女孩也察觉到了。

  她虽年幼,但自小就受过严格的教导,早已深谙为人臣的道理,她一板一眼说道:“普天之下莫非王臣,皇姐才是这天下的君王,父君这是先斩后奏,是罔顾君上,是僭越。”

  这样的话从十岁小儿口中出来,刘公公亦是始料不及,他低头帮她整理朝服的襟袖,却是淡淡笑道:“殿下言重了。太帝君是陛下的生身之父,陛下不会因为这种小事降罪的。”

  “正是因为这样,孤就更不能去了。”

  女孩把小手背在身后,煞有介事地望着窗外说道:“今日孤不经传召参政,那些言官就有话说了,而长姐素来宽厚,定然不会同我计较。这样一来,其他大臣定会觉得她们的君主软弱可欺。并且这桩事要是传到其他皇姐那里,明日不知她们又会有样学样提出什么无理的要求来。”

  “这......”刘公公一时无言以对,只好作罢。

  太和殿,朝臣的队伍长长的延至殿外御道两侧,却只见宫灯无声地摇曳在晨风里。殿内殿外皆是死一般的寂静。

  直到交辰时刻皇帝才露面。与往日的朝会相比,并无异处,倒因事少难得提前退了朝。

  散朝之后,皇帝没有直接离开,而是去了偏殿小憩。宫人倒茶时,他命人多倒了一杯,宫人正纳闷,便听到一声通传:“陛下,杨太师求见。”

  朱承启闻着茶香,头也没抬地淡淡道:“让她进来。”

  仿佛早有预料。

  早朝时,有人又一次提起孙协的事,那个时候,杨永清无意间抬眸,发觉从上首飘来的目光,为避君者讳,她迅速把头偏向旁侧:“此事自有三司会审来判,何须柳大人费心。”

  皇帝宣布散朝之时,环视四周时,似乎目光在她这方多停了一瞬。

  君上御臣,一个眼神便足以表明心意。

  杨永清是半路折回的,身上的朝服未换,见面后施礼:“陛下,臣有件事想请陛下帮着定夺。”

  朱承启不问庶务,抬手先让座。

  “老师有什么话,但说无妨。”

  杨永清甫一落座,就看到面前早已冷掉的茶,愈发笃定自己心中的猜想,她说:“先帝曾金口玉言,要在会试中加一道算术题。此次恩科,那道题的答况参差不齐,臣想起十几年前的那次科考,仍是心有余悸。”

  朱承启颔首:“想必老师心中有了对策,只要不失公允,老师怎么想,便怎么去做。”

  “臣明白。”杨永清点头,却并没有告退的打算。

  朱承启问:“老师还有话要同朕说?”

  杨永清站起身来,拱手再次施礼:“陛下,先祖皇帝信奉法理有度,宽宥了那个男史官,这才有了《凉州史》。而今朝前任礼部侍郎孙大人主动伏法,想来亦是为盛世教化所感,幡然悔悟。仅就此事而言,臣想向陛下讨教,当如何区别对待主动与被动伏法的两种行径?”

  话音刚落,内史听到一声清脆的碎响,皇帝放下手中的杯子。

  那杯子便在内史的注视下裂成两瓣,惊得她悬笔竟忘了记到何处。

  杨永清亦看到水流了一书桌,立刻抬起头来:“陛下!”

  朱承启接过宫人递过来的丝帕,摩挲着沾湿的指腹:“若让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主动与否都是巨蠹,有何区别?”

  杨永清默然,听朱承启顿了顿,语气稍稍松缓了几分:“朕听闻,孙协早年吃过不少苦,难免因此走了歪路。可见苦难并非都是有益的。她的两个孙女,按律应当一个充军、一个流放。将她的两个孙女逐回原籍,三代不得科举入仕,以此代替充军、流放,朕以为已算是仁至义尽,老师觉得如何?”

  至此为止,这出戏总算唱圆了场。

  又有内官来通报:“陛下,少詹事张大人求见。”

  杨永清也顺势告了退,她走在长廊下,路遇才从北漠回京,进宫述职的张珏,却是对方先开的口:“才数月不见,太师看起来大清减了。”

  杨永清抬眸回望张珏,回之一笑:“出使北漠回来,连珩脸上的书生气似乎也少见了。”

  张珏听了这话,也笑了:“一路风吹日晒,下官确是晒黑了。加之此行不平,就在前日,回京的路上,又遇见一群假冒官兵的小贼,差点要了下官的命。”

  杨永清把脸一沉,侧过身来:“天子脚下,竟有这等荒唐事?张大人没有受伤吧?可抓到活口了?”

  话音刚落,已见小内官阔步迎了过来:“大人,陛下召您觐见,请随小的一道过去吧。”

  张珏叹了口气:“一言难尽,好在兵符未丢,否则下官只得以死谢罪了......下官先失陪了。”说罢抬袖转身,很快就消失在廊庑尽头。

  杨永清回过头,望着张珏离去的方向,久久不能回神。

  多年以后,她还是会梦到今日和张珏的对话,梦见自己派出的杀手非但没有死,反跪在太和殿上指认她,指认她抢走兵符并嫁祸于齐王的事实。

  而杨永清心里却清楚,死士是宁死也不会出卖主人的。方才张珏虽没有说,但一定没有活口留下,她清楚,张珏是故弄玄虚,想来试探她的反应。

  若不是怀抱荡平天下的决心,哪个饱肚圣贤书的人,能纵许自己落下这步卑鄙之棋?

  杨永清走在御道上,晨光脚步不急不缓,一如来时的那样。

  ......

  夜风微凉,吹得雨搭下的灯笼来回飘荡,一下,两下...周而复始。

  胡氏坐在临窗小塌上,透过镂花的窗棂,默默地看着打转的灯笼。

  怀娠八月,胡氏的体态也不显臃肿,身上的长衫还是在家做少爷时的老款式,可以想见婚后他清减了多少。

  他靠着床栏,捧着暖炉,昏黄的烛光照在他的脸上,显得眉目格外忧郁。

  曾经的山河县首富嫡子,无忧无虑,只是如今从他的眸中,再也看不到少年天真浪漫的憧憬。

  张珏回来的消息通过众口,终于日暮时分传到胡氏这里———作为张珏的夫郎,他似乎是最后一个知晓的。

  腿边的女孩儿托着脸,问他:“爹爹,母亲就要回来了,是吗?”

  听说她一回京,就奔赴宫中述职,然而胡氏等到天黑也没有等到她回来。

  女孩儿拽起胡氏的衣角,试图从他这里得到一些回应:“爹爹,爹爹。”

  胡氏方回过神来,把女儿拢到怀里低声哄着:“让阿翁带你去洗洗脸,明日睡醒了,你娘就回家了。”

  翁翁端了盆热水进来,女孩儿已经趴在胡氏的身上睡着了。他还是拧了巾帕,蹲过去轻轻掰开她虚握着的小手。

  小小的手心里,露出一只灰色的小虫来,小虫的尾巴泛着淡淡的荧光。这个季节,萤火虫是不常见的,不知道这孩子是从哪里摸到的,睡着了还死攥着不放。

  虫子丢了半条命,翁翁看着可怜,就把它挪到窗边的花盆里。轻叹一声:“影子上墙,娃娃要娘。姐儿想家主了。”

  给孩子擦了手,翁翁看到胡氏一直看着窗外,就出声问询:“公子,家主今夜应该不会回来了,老奴这就去把院门关上吧?”

  见他没有回复,翁翁也顺着他的目光望去,只见到残灯下漆黑的四壁。

  翁翁也替他难过。

  想着自家公子生得尊贵,又这般俊朗潇洒,便拿到后宫,也不让那三千俊郎,为何偏生嫁了这么个不知冷暖的女人?

  翁翁清楚,家主这会儿多半是左拥右抱,哪里还记得自己还有这么个家呢?

  但他什么也不敢说,因为他深知,无论何时,家主在公子的眼里,永远是好的,哪怕她在外头再怎么风流。

  翁翁摇头,男子的悲哀之处,莫过于此了。

  第二天一早,女孩儿醒来,发现手里的萤火虫不见了。

  她的母亲亦没有回来。

  但她只记得萤火虫,满院子乱翻一通,也没能找回它。

  此后的半个月里,女孩儿一直记得这桩事,只要闲下来,就钻床爬洞找她的萤火虫。再也不提“母亲”二字。

  四月中旬的这日,天色一片铁青。

  女孩儿坐在后院的小杌子上,看橘色的大猫从半掩的门里钻出钻进,猫嘴里头,叼着从她家厨房里偷来的鲫鱼。

  女孩儿追着猫跑,也许是因为身上穿了件鹅黄色小褂子,很是扎眼的缘故,还没跑出门,翁翁就察觉到了。

  翁翁眼疾手快地把她拽住:“祖宗,已经够乱了,求您别再乱跑了。”

  女孩儿背靠着门,看着忙出忙进的陌生男人,他们烧水的烧水,端盆的端盆,一个个满头大汗,像热锅上的蚂蚁。

  早上胡氏跌了一跤,八个多月早产。

  “阿翁。”女孩儿看到一盆盆的血水被送出来,突然就有些害怕,神情木然地扯了扯翁翁,轻轻地问他:“爹爹会不会死啊?君逸害怕,不想要妹妹了。”

  翁翁正抱着柴往厨房去,听了这话直跺脚:“姐儿不要乱讲话。”

  门外有人敲门,敲了两下没人应,就又敲了好几下。

  翁翁再次端水出来时,才听到敲门声,一时忙昏了头,没好气地嘀咕:“谁啊?这个时候来添乱。”

  他去开门时,心中还抱着侥幸,想着会不会是自家家主,打开门却只看到礼部的谭郎中。

  翁翁认出她来,不就是家主的那个便宜娘吗?

  在张珏很小的时候就抛夫弃女,攀了侯府高枝。后来没有再生出女儿来,就又回头认了张珏作义女。

  实在是恶心。

  翁翁于是假装不认得她,高声问道:“谁呀?”

  谭政背着手,昂首阔步迈向院子:“连珩呢?她到哪里去了?”

  假意张望了一下,看到女孩儿在院子里玩,就蹲下来逗她:“你就是君逸吧。”

  女孩仔细看了谭政,发觉她身上穿的朝服有些眼熟,她点点头,反问她:“你是谁?”

  “我是你祖母啊。”谭政把她抱起来,“祖母问你,你觉得爹爹要生的,是弟弟还是妹妹?”

  女孩儿疑心妹妹会同她争床睡,弟弟或许会生得可爱些。

  “弟弟。”她啃着食指说。

  谭政一听这话,脸上的笑意都淡了许多,忙纠正她:“还是妹妹好,她能帮你撑腰,以后谁也不敢欺负你。快说‘要妹妹’,祖母就给你买糖葫芦。”

  三岁的孩子,一听有糖葫芦嗦,她马上就笑眯了眼:“是妹妹,爹爹生得是妹妹。”

  至于什么‘撑腰不撑腰’的都是虚的。

  翁翁自然知道谭政心里打得什么鬼主意——她想这个孩子随她姓,好承她谭家香火。当年把孤儿寡夫一丢,平时也不来不往,这会儿消息倒是灵通得紧。

  谭政穿了朝服,显然是刚下朝,得了消息就飞奔过来的。

  翁翁把脏水一泼,溅了谭政一身。

  “你......”谭政到底是个读书人,粗鄙的话也骂不出口,‘你’了半天,也只骂了声:“泼夫!”

  翁翁一把将女孩儿夺走,把头一扭:“知道老头子是泼夫还往上凑,不泼你泼谁?”

  谭政提起沾了血水的朝服衣摆,兀自嚷着:“岂有此理!”却看那盆水还没倒完,不敢再上前招惹。

  大约过了半个时辰,婴孩的啼哭声惊破天际。

  豆大的雨点也如约降落,噼里啪啦拍打着屋瓦。

  “生了,生了,恭喜公子,是个小少爷。”

  雨越下越大,撩起满地的水雾,淹没街头巷尾。

  谭政在院子里听说是个少爷,二话不说转身就走了,翁翁出门时,只看到马车摇晃着离开的背影。

  他由鼻孔里哼出一声,与此同时,亦想起那将步她娘后尘的家主,突就沉默了。

  半晌才长叹了一口气:“造孽!”

  小小的手摸着更小的手,女孩儿回过头:“阿翁,他好丑,怎么和我长得不一样?”

  翁翁端了刚挤好的羊奶过来,看了眼尚在熟睡的胡氏,蹲下来低声在女孩儿耳边说:“要不了多久,等少爷长开了就和姐儿一样水灵了。”

  女孩将信将疑,突然站起身来,急匆匆跑到另一间房里,踮脚爬上凳子,趴上梳妆台。

  看到铜镜里的自己,抓着朝天的两角,包子一样的脸颊,圆滚滚的大眼睛。果然不像弟弟那样丑,她也就放心了。

  她眨了眨眼,镜子里的女娃也跟着她眨眼。

  “君逸。”

  女孩儿玩得正起劲,突然就听到身后有人唤她的名。她回过头,透过雨帘看到一个身着素白常服的人,打了把油纸伞,从雨中慢慢走来。

  那人进了门,神情自若地收了伞,半蹲下来,向她展开臂膀:“君逸,过来。”

  女孩儿坐在原地发呆,面无表情,也不出声。

  “不认得了吗?”张珏有些失望,才几个月不见,亲生的女儿竟把她给忘了。

  伞靠在回廊的墙壁上,雨水顺着伞尖淌了一地。

  张珏的眸子渐渐暗淡下去,低头时,看到水面上倒映出的脸。

  她在心里问自己:“难道真的错了吗?”

  下一刻,她直起身子站了起来,向屋内一步步走去:“你是女孩,要照顾你爹和弟弟,知不知道?”

  女孩像是听懂了,跳到地上,小脸跟着她转,一下子抱住她的腿,问她:“那你会给我骑小马吗?”

  她用指腹摩挲着女孩的头,声音很轻很柔:“听你爹的话,要乖一点。”

  她说着话,犹豫了一下,毅然地转过身去,掏出早已写好的休书往外走,

  和翁翁在回廊上相遇时,她面上的柔情荡然无存,甚至是漠然。

  “家主......”翁翁诧异地唤道,“您去哪里了?听说您回京了,公子一直在等您呢。”

  张珏却是顺手拿起伞,漫不经心地撑开,另一只手递了休书给翁翁:“我还有事,就请叔叔代为转送了。”

  翁翁虽不识字,也能看出不对劲,问她:“家主,这是?”

  “休书......等他身体好一些,再交给他。”说这话时,她目光竟是平静地望着远处的山脊。

  翁翁错愕地看着她离去的背影:“这是为什么?我家公子哪里做错了?”

  她走了几步,闻声足下一顿,却是头也没回地说了一句:“他没有错,是我对不起他。我当初不该心软同他成亲。”

  张珏继续说着:“其实他应该也知道,这本就只是我祖父的意思,不是吗?”

  女孩扑到雨中,死死咬住她的手。

  她低下头,看到女孩瞪着她的双眼,不知是被咬痛了,还是被怵到了,周身因此颤了一下。

  女孩拼命踢她、咬她,自己反而先大哭起来:“你坏!你坏!”

  下一刻,看着张珏离去的背影,她却哭得更厉害,跟着她后面追:“你不要走,不要走......”

  但张珏还是走了。

  她弯腰上了马车,浑身已经湿透。

  “大人,您这是何必呢?”

  张珏把脸偏向旁侧:“赶你的车。”

  朔风气得狠命抽了一下,马发出一声嘶鸣,跑得更快了。

  沉默了好久,张珏才再次开口:“这条不归路,我一个人走就好了。”

  她也想过回头,只是那时已经迟了。那就索性这样了,也只能这样了。

  “大人,您图什么呢?这样下去,只会有越来越多的人恨您。父女避不相认,夫妻割恩断义,母女斩爱绝慈,这都是您想要的吗?如今就连杨大人......”

  张珏出言打断:“主仆断义也无妨。”

  朔风甫肯罢休,再不敢多说一句。

  她早已领略张珏的可怕之处,没有什么是她做不出的。

  .......

  杨思焕头靠着窗,闭目养神。水面风大,吹得船体摇摇晃晃,令她很不舒服。

  许是有人在背后说坏话,她打了个喷嚏,春春忙把窗帘拉上:“大人大病初愈,可别再淋雨了。”

  杨思焕却挑开窗帘,固执地望着窗外。

  春春也顺着她的视线看过去,外面下着雨,河道两侧的山体模糊不清,到处都是雾蒙蒙一片。

  春春心有所感,低声叹道:“大人在想周爷吧?”

  杨思焕抿唇不说话。

  她孤身去开封赴任,这一去不知何时才能回来。周世景因身体不适,不宜随行,刘氏年纪也大了,他想跟着,却被她婉拒。

  她看着过往的船只,身边来来往往的陌生人,心里空空荡荡,却没有在想谁。

  天将黑时,杨思焕才收回目光,开口出声:“银子都藏好了吗?船上人多。”

  春春使了个眼色,以示稳妥。

  杨思焕颔首,起身绕到桌子对面,坐到春春身边,在他耳畔低语:“一共带了多少银子?”

  炽热的气息向春春扑来,伴随着的,还有奇异的酥麻感,由耳垂传至脊背。这种感觉很奇怪,对少年来说,是前所未有的的。

  他因此立刻往里挪了挪,脸已经红了一片。

  他不敢抬头看杨思焕,只是小声地说:“十五两,还是大人您......您自己装的,您忘了吗?”

  杨思焕“哦”了一声,“忘了。”

  与此同时,她又离少年近了一点,随即又很自然地望向别处。

  春春感觉到有双温热的手覆在自己的手上,想动又不敢动时,听到她问自己:“你多大了?”

  嗓音异常温柔,这种语气,他好像只听自家大人对夫郎有过。

  春春马上站了起来,早已涨红了脸。“大......大人!”

  这不正常,便是再迟钝,少年也察觉到了,从前他和大人之前,是再纯粹不过的主仆关系,她曾救过他,而他虽爱慕她,也知道她和别的女子不一样。

  她从始至终都只会爱那一个人的......也正是因为这样,她才值得他敬重,但现在算怎么回事?

  “大人!”春春收回手,带着哭腔,声音发颤:“您不能这样。周爷知道了,会生气的。”

  这时候雨已经停了。

  杨思焕愣了一下,面上的笑意更深了些:“我同你开玩笑的。”说罢就往外走。

  春春却从这笑眼里看出一丝寒意来,觉得奇怪,又说不上来哪里不对。

  “大人.....”春春兀自低语。

  下一刻风浪大作,船晃得厉害,隔壁桌上的酒杯滚落到甲板上。

  春春扶着墙,慌乱中看到杨思焕左手紧握右手手腕,满头大汗,一脸痛苦地靠着墙慢慢滑坐下去。

  春春见状,也顾不得那么多,艰难地从逼仄的茶室一路穿梭到杨思焕身边。

  “大人!”

  杨思焕却是竭力甩手:“别碰我。”她大口喘着气,像是和谁做斗争一样,抓着自己的手腕,用力撞击甲板。

  此时风已平息,茶室的人纷纷循声望过来。

  “大人,您怎么了?”

  稍稍松缓之后,杨思焕脸色变得很难看,她起身往自己的包厢方向走,咬牙说:“我没事,不要跟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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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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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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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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