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奇觉得自己已经不是自己了,他也学会了一个高高在上者才会有的威严,于庙堂之高,于江湖之远,口耳相传之后,没有人不知道。
只有他自己知道的是,他也戴上了面具。
在入宫的这一段时间和这一条宽阔寂寞的宫道上,他替自己划出来一些空间,寻找一些东西,或者说一个理由来安慰自己。
李奇知道这并没有什么用,但他不得不这样固执。
人似乎有一种特别的天赋,但是什么,直到现在也没有谁能说上来,不管是深宫里的李世民,还是黄土里迟暮的农夫。
就像千万年来天上永远是血红色的太阳,看得清,说不明。
“太阳要落山了,我有点怕……”
“怕什么?”琇書蛧
“一入夜,我就要挨阿爷的打了,那么大的板子,打在屁股上可疼了!呜呜呜……”
“哭什么哭!明天太阳还会出来的!”
这一番“狡辩”是那么的苍白无力,七八岁的两个小孩一起抱头痛哭起来。
李奇冷淡的脸变得柔和了许多,身前牵马的黄门腰也挺直了些许,伸出手来不着痕迹地拂了一下额头。
前几日,他的顶头上司,一个当了好几年差的老黄门,因为他现在牵着的这匹大黑马,被责了三十杖,现在还剩下半口气吊着。
这匹马已经很老了,目色混浊,越来越宽的长安街上,它已经不能放肆狂奔,让蹄子扬起弥漫人眼睛的灰尘,只能慢悠悠地被一个人牵着,去驼着另一个人。
黄门的畏惧,是敬畏和恐惧,这匹老马的主人,越来越喜怒无常了,比圣人还难以捉摸。
到了。
眼前的宫殿谈不上金碧辉煌,在夕阳余晖下,那些朦胧似乎没有变过一般,所以,它的一面墙一片瓦都使天下人嫉妒在心。
就像他曾经嫉妒过树,嫉妒过鱼,嫉妒过风与云,嫉妒过长天之上的星光。
同样地说不清,道不明。
小黄门低眉折腰,牵着大黑慢慢地走远了。
李世民站在宫殿外,准确来说是站在这一段石阶的尽头处,李奇仰着头与他对视。
一个君王热血沸腾的十年过去了,他把杂糅着泥沙和树叶的铁渣丢进了融炉,让铁渣化作铁水,再倒入早已做好的模具,铸成他想要的东西。
这样东西就是另一个逐渐冷硬的十年。
失踪了一年的太子殿下回长安了,面有风霜,心如死水。
现在的天子与未来的天子进了未央宫,未央的烛火便亮了两夜。
两天后,李承乾进了燕王府。
“你去哪里了?”问话的是女人,答话的是男人,闭目倾听的是另一个男人。
“到处都去,山穷绝的佛寺,水流尽的古观,倒映苍生的大海,俯瞰人间的高山,孤魂栖宿的战场,野鬼流连的孤坟,什么都看到了,看不到的也听到了。”
“有什么感想吗?”
“我觉得,我应该回来告别,但我也知道,回得来,就出不去了。”
“你还是回来了。”闭目的人睁开眼睛,注视着眼前的太子,语气平淡地接下话头。
太子回来了,一年前的失踪也变成了历练,据说,是陛下安排的,目的自然是锻炼储君,从圣人的脸色来看,这场历练的结果他很满意。
一年前群臣的惊惧和圣人的震怒,成了震慑人心的故事,从长安的酒香、从说书人的茶香中飘飘悠悠地流传到四野。
李世民从来不会低估、当然也不会高估自己,渊海深壑的形形色色,在过去的十年慢慢地化作细雨,浸入了人心,一面给予生机,一面布下阴冷。
他什么也没有做,又什么都做了。
身困于深宫,囚天下于双目。
“上来,陪朕走走。”人还是那个人,脸还是那张脸,语调还是那种语调。
李奇也不紧不慢地走上石阶。
李世民所说的走走便是走走,也去不了哪里,最远的一次出行,也没有出长安城。
皇帝与王爷的交谈,自然没有谁敢跟上来。
直到夜幕降临,华灯初上。
“你见过太子了?”走在前面的人突然回头。
“是。”
“朕想禅位,给高明。”夜色中,这句话很轻。
“……”
“有何不妥?”
“并没有什么不妥,太子会是一个好皇帝,可……”
“说。”
“天气还没有暖和起来,陛下要保重。”
“秉文可比我还记仇,”李世民笑了起来,“风烛残年,朕于心不忍。”
“遵旨。”
“未及而立,却学那些老家伙,说话云里雾里,明日来重明宫,朕要见见外孙。”
李奇自然应下。
重明的晚宴是很单纯的一次晚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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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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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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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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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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