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贞观王侯李奇李世民>第17章灭国
  夜色来临,宫外总算平静了许多,批完一天奏折的李世民可以休息片刻了。

  人总是喜欢回忆往事。

  李世民也不例外,武德九年除夕夜,可没有今天这么平静。改元贞观,便是表明了自己的决心:澄清天下,恢宏正道。

  所以他才急切地想扫平内乱,只有天下澄清在前,才能恢宏正道其后。国家虽逢旱蝗大灾之年,长安之内途有饿殍,关内关外赤地千里,白骨曝野,千里乱坟,他可以下罪己诏,也可以忍受任何人对他的指责谩骂,却无法再延迟出兵剿灭梁师都这事,甚至心急到欲立刻出兵荡平突厥。

  虽然被众臣劝阻了,但不超过明年,必然会有一场战争,谁都阻止不了!

  在宫里是看不到长安城的,在长安也看不到整个大唐。

  “来人,备马!”李世民决定出宫。

  ……

  李奇在窗边看向窗外,但什么也看不到,心里莫名烦躁,“薛黑,备马!”。

  李奇决定出府。

  出来了,却也无处可去,宵禁之后,普通百姓唯一的消遣,便是在黑灯瞎火的土炕上,做该做的事,勋贵官员,也好不到哪里去。宫中那位此刻大概还埋头在似山高的折子堆里,不知何时才能放松片刻。

  高耸的城楼几乎可以将半个长安收于眼底。

  李奇紧了紧身上的衣服,靠住城墙,俯瞰长安。

  恰好李世民也上了城楼,响动声惊动了李奇,一君一臣就这样相遇在长安城楼上。

  ……

  贞观三年十一月,**厥大将率军进扰河西。被早有防备的张士贵、张宝相结成掎角之势,采用坚壁清野之计,阻挡突厥骑兵,最终使突厥人无功而返。这为李世民反击突厥找到了出兵的借口。

  按捺不住的一班武将借机上书李世民,诏命兵分六路出兵剿灭**厥。李靖为定襄道行军总管,张公瑾为副,率领中军;徐世绩为通漠道行军总管,由东路率主力直接进攻**厥腹地;柴绍为金河道行军总管,在西路顺黄河前进,与李靖、徐世绩遥相呼应;李道宗为大同道行军总管,张宝相为副,从灵州往西北挺进;卫孝杰为恒安道行军总管,镇守燕云地区防止突厥军队东逃;薛万淑为畅武道行军总管,借道东北出击突厥后方,监视突利可汗。

  大唐有名的将军出来了一半。

  唐对**厥的战争终于打响,突利使者在太极宫面见了李世民,向这位中原之主表达了自己的忠诚,至于这忠诚里有几分真几分假,那就不是可以揣测的了。

  年底,大军出征。

  李奇在李靖帐下任参谋军事之职,不用亲自领兵去打仗,自然值得高兴,当然这个职位也不轻松,但能与自己的偶像军神李靖同处一营,这可是难得的机会。

  转眼就已经是贞观四年正月,今年的除夕与新年,都要在战场上过了。

  才十三岁的罗成也被李艺踹进了出征的军队里,成了先锋中的一名小卒。

  正月时,李靖带领三千人夜出马邑,乘夜袭占襄城,而颉利却连正视都不敢,慌忙将牙帐撤走,又施离间一计,诱使颉利身边大将来降,又断颉利一臂。

  随后又调派其他唐将围追堵截,使这位拥兵数十万的可汗连吃数次败仗,惶惶如丧家之犬。

  李奇都有点可怜他了。

  罗成所在的前锋部队正是尉迟敬德所率领,作为当年能万军丛中救驾的大唐猛将团代表,已带领先头部队与突厥人硬碰了几仗,数次与敌人的遭遇战过后,罗成的优秀与勤奋,成功引起了尉迟敬德的“不平”:

  “想我尉迟恭也算人中龙凤,儿子却个顶个的草包,李奇,你阿爷倔驴一般人物,何其有幸,生你二人这般麒麟子,天道不公!”

  幸好老爹不在这里,不然一架是免不了的。

  尉迟恭虽统领着一军,但他从来不喜欢呆在中军,前锋部队遇到突厥人的小股游骑,他就会命令罗成,率一队兵前去历练。

  罗成从来不说废话,提着长枪拍马出营往敌人处飞驰,回来时身上就带着未干的血迹,面色却依旧冷如坚铁。

  尉迟恭再听了罗成指挥有度,面对数倍敌人时仍毫不畏惧,一马当先挑落敌将时,也不得不感慨:“天生的将军啊,这罗老驴运气咋就这么好呢?”

  罗成因功升职,统领百人队巡视前军,继续他扫除前路敌军哨探的任务,在一连灭掉敌军数个百人队之后,罗成之名也在众军中流传起来。

  长安。

  李世民也得知了这一消息,自然是尉迟恭在捷报里提到的,这个人甚至还动了收罗成为义子的念头。

  李世民对尉迟恭的话自然是深信不疑,思索一阵,心下便有了计较。

  “来人,传燕……算了,朕亲自去。”

  急不可耐的李世民突然出现在罗艺面前,让罗艺吃惊不小,“陛下找老臣何事?”

  “哈哈哈,朕是为了李成而来,吾观其年龄已可婚配,不知亲家翁看上了哪一位公主,吾欲使你我两家亲上加亲。”

  “这……犬子愚钝,恐难……”,罗艺迟疑道。

  “亲家翁勿忧,这是边关军报。”李世民将军报递给罗艺。

  罗艺接过,细细看起来,看完脸上止不住的笑意,口中却言道:“皮毛之胜,怎入得陛下之眼?”

  李世民道:“亲家翁,成儿如此年轻便已有这般胆魄,未来成就不可限量,再历练几年,他当为我大唐的霍去病,冠军侯这个爵位朕也先预留给他,待朕百年之后,内有李奇,外有罗成,天下无忧矣!”

  “老臣谢陛下垂恩,此事我便代他应了。”

  “好好好,哈哈哈哈!”李世民心情愈发地好了起来,“亲家翁,府上有酒否?如此喜事,得庆贺一番!”

  “是臣疏忽了”,罗艺转过身去,“夫人,准备几个酒菜来!”

  推杯换盏,酒意微曛,罗艺也放开了架子,自然,不免说出一些比较“淦”的话,比如骂尉迟恭为尉迟老贼之类的话,对这个人的“狼子野心”,罗艺自然一百个不愿意,口言要不是陛下拉着,老子就骑马去边关与这老贼决战之类的话。

  一时间宾主尽欢。

  日头稍落,李世民想起自己还有一堆政事需要处理,匆匆回宫。

  罗艺看着逐渐沉入西山的太阳,叹息一声,自不再提。

  军营外的雪地中,李奇再次见到自己的弟弟时,不由感慨万千,几年前还跟在自已后面的小孩,现在的个头已与很多成年士卒相差仿佛,脸上的稚气在数次大战后早已消失不见,剑眉星目,锋芒毕露,现下已经是军中人人皆知、敌人闻名丧胆的猛将了。

  看着兵士们对着罗成那毫不掩饰的崇拜眼神,李奇也是十分高兴。琇書蛧

  军人崇拜强者,而罗成用敌人证明了自己是强者中的强者,数场惨烈的战斗已经显露了他的强大,负伤后一声不吭,咬牙继续冲阵,丝毫不像一个初次上战场的人,士兵们都看在眼里,后面一传十,十传百,军中无人不以其为楷模,每到战时,人人悍不畏死,军心大振,士气高昂,一路势如破竹,兵锋之锐,令一班久经沙场的大唐名将都惊叹不已。

  唐军取得数次大捷,战报如雪花般一封一封发往长安。

  这样的进展有点超出这位雄心君主的预料,他甚至开始想趁此机会,把另外几个割据政权也给灭了。

  不过很快就清醒过来,这场战争所耗的国力甚大,已无再打下去的可能。

  战争结束得比预期还要快,毕竟李奇虽然不熟悉别的历史,但对唐朝的历史八分熟悉,毕竟他可是以军神为偶像的男人,怎么可能不熟悉偶像所处的时代。

  李奇参谋军事,几次设计如同神算,步步抢先于敌人,可谓“算无遗策”。

  在颉利败军未撤至阴山时,李奇便已建议进军阴山,众人起初不信,最终讨论后李靖也觉得可行,因此力排众议,决定一试,最终毕其功于一役,成功在阴山等到了慌忙逃来的颉利,一战而擒颉利,看这位可汗那迷糊的眼神,众人算是再次见识到了李奇的神奇。

  李奇只能说,颉利遇到他这个系统漏洞,只能算他倒霉。按照历史中所载,本不应该这么顺利就抓到这条老泥鳅,不过,反正突厥迟早都会被灭,早一点晚一点也没什么分别。

  俘获颉利的战报星夜传往长安,喜不自胜的李世民当即在朝会时宣告了这一好消息。

  当然,对天下大多数人来说,这是好消息,但对少部分人来说,这就算是晴天霹雳了。

  后宫,忙碌了几夜未睡的李世民,正兴高采烈同长孙皇后说话。

  “观音婢,幸有你当初进言让我好言抚慰燕王,不然哪得今日这两个麒麟之才,我大唐之幸也!”

  正为他揉肩的长孙皇后静静地听着,美目温柔如水,她也许久没见夫君如此高兴了。

  “在我看来啊,东阳才是最聪明的,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她可比我们都想得远!”

  “哈哈,是极!对了,还好吾下手得早,成功把李成给预定了,不然经这一战后,我们那亲家翁的门槛得换成铁的了。”李世民言语中悠然得意,毕竟挑了这么个好女婿,足以显示自已的先见之明。

  “陛下圣明!”长孙皇后适时地应承一句,李世民自然十分受用。

  “朕这就拟旨传告天下,免得被人捷足先登了!”

  ————————————————

  贞观三年冬月,太宗以李靖、徐绩、尉迟恭等为行军总管,六路齐出,攻伐突厥,王参谋军机,筹略得当,众皆称善。

  贞观四年正月,王进谋,预设伏兵于阴山,一战擒颉利,三军拜服。

  时王有一弟名成,亦在军中,年才十三,已有勇略,太宗曾语曰:“此乃我之冠军侯也。”亦为世人传颂。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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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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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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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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