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林叶高恭>第一百三十二章 保位
  惜声寺的高僧说轮回这种事,总是在人间发生,于不经意间重现。

  只是人们的记忆实在太过离奇,五十年前的事未必忘记,去年的事未必记得。

  其实究其根本,有许多忘记,只是因为事不关己。

  比如朝心宗叛乱。

  与叛乱有关的人大抵上都死了,或者选择强行忘记。

  十余年前,朝心宗几乎覆盖了整个云州,可不只是云州城,还有云州治下各郡县。

  据说朝心宗最强盛时候,有弟子数百万。

  后来朝廷宣布朝心宗为逆贼乱党,请上阳宫配合北野军剿灭。

  那数百万弟子,大概九成以上的人都选择了自保,闭口不提自己曾信封过朝心宗的事。

  当然,这无可厚非,也无可指摘。

  站出来护卫朝心宗的有十几万人,男女老少皆有,他们拿着木棒镰刀,对抗北野军的精兵强将。

  而在这期间,不得不提到另一支队伍,就是民勇。

  朝廷发布悬赏,百姓可自发组成民勇,生擒一名朝心宗叛贼赏银五两,杀一名叛贼赏银十两。

  杀比生擒赏银要高,可想而知会有怎样的杀戮。

  这支民勇队伍,比北野军杀戮还要重。

  但是十余年后,谁也不会再提及那支队伍,因为那都是过去事了,是过眼云烟。

  契兵营在十余年后因势而生,没有人把契兵营和十余年前的那支民勇队伍相提并论。

  可是这轮回,不是悄无声息的就来了么。

  不一样的是,那支民勇队伍没有建制,也没有饷银,完全由百姓自发组成。

  一样的是,当年北野军就调派了老兵训练这支队伍,教会了他们怎么更为有效的杀人。

  此时此刻,站在契兵营校场的高台上,谢夜阑就在思考着十余年前的事。

  那时候他还小,在万里之外的歌陵,他想象不出云州的波澜有多壮阔,也想象不出那场杀戮有多血腥。

  但是他知道,如果把这支看似松散的军队抓在手里,就能在云州站稳脚跟。

  玉天子在赌的就是北野王不敢背负骂名造反,谢夜阑赌的何尝不是这一点?

  大玉已经做过许多次这种事了,东疆,西疆,南疆,这种事并不少见。

  唯独北疆这边十余年来都没有拿下一个拓跋烈,玉天子当然不满意。

  天子不希望有人能在一地掌兵权超过五年,聪明些的人在五年期限之前就会主动请辞。

  这是天子定的规则。

  可拓跋烈不聪明,他不请辞,又找不到足以扳倒他的把柄,这事就让天子烦恼。

  谢夜阑的父亲是玉天子的亲弟弟,谢夜阑的祖父意外继承大统,却胆战心惊的做了十几年皇帝。

  那十几年间,权臣当道,说天子只是傀儡不为过。

  后来,谢夜阑的伯父,当今陛下继承大统,天子如何能不怕?

  他是亲眼看着自己的父亲,身为天子,却被权臣架空,整日惶惶,心力交瘁,又窝囊无比。

  世人都说天子多疑,天子心狠,天子不容人。

  是权臣不容天子在先。

  但正因如此,谢夜阑想做权臣,因为他太清楚皇族的残酷。

  天子给那么多人封王封侯,却不准开府,就是要用未来几十年的时间,让这些权臣成为碌碌之民。

  连钱款粮食这些东西都被朝廷死死攥在手里,那些有着王爵和侯爵封号的人,哪里会有什么骄傲。

  可做权臣,做封疆大吏,最起码可保子孙几代人。

  只要你敢贪。

  可贪有贪的准则,贪而无功,天子自然不容你。

  北野王很特殊,他现在无后,无后则无惧。

  朝廷又不敢断了北野军的粮食供给,因为北疆外的娄樊人虎视眈眈,除了北野军谁也镇不住。

  朝廷不需要一个北野王,但需要这支军队。

  北野王这一年多来做了些什么?

  创建契兵营,然后在云州城以北数百里范围内开荒。

  征兵,纳粮......

  天子要是能安睡,那天子一定是个心大如斗的人,根本不在乎他的江山社稷。

  风吹来。

  拂动谢夜阑的长发,也拂动了谢夜阑的心弦。

  谁能扳倒北野王,谁就能在大玉的史书上留下重重一笔。

  可谢夜阑不打算让史官来写他做了些什么,他做了些什么,他得自己执笔,写的再重一些。

  “大人。”

  将军封秀见谢夜阑在发呆,轻声提醒道:“人到齐了。”

  谢夜阑这才回过神来,点了点头,往前走了几步。

  “今日比试,是为契兵营选出各分营的将军,我之前说过,要以公平为主。”

  谢夜阑扫视全场。

  “可公平二字,又该从何说起?”

  他指向面前黑压压的契兵营士兵们:“你们已经训练一年有余,你们的校尉,自然就该是将军的候补人选。”

  然后他指了指身后站着的一排武官。

  “可对你们的公平,对他们而言便不是公平,他们是兵部特意挑选出来的人,就是来接管契兵营的。”

  “这是朝廷的规矩,是陛下的意思,我很为难。”

  谢夜阑道:“思来想去,唯有用比试这一个办法才能彰显公平,兵部挑选的武官,与契兵营的校尉,直接比试,胜者成为分营将军。”

  他指了指封秀:“封将军在兵部数年,他是兵部指定的契兵营主将,可还是为了公平二字,你们任何人都可挑战他,他若输了,便做不得这契兵营的主将。”

  校场上,校尉焦天宝低声说道:“果他妈然让咱将军猜对了。”

  兰字营另一名校尉杨勤也低声说道:“又想马儿跑,又想马儿不吃草,这新城主心真黑。”

  焦天宝道:“那就干他呗。”

  杨勤随即笑了起来。

  此时,谢夜阑大声说道:“兵部挑选了十名武官前来,本意是要接管契兵营十个分营。”

  “但,既然要求公平,我可连兵部的任命都不顾,契兵营三十名校尉,可轮流挑战这十名兵部武官。”

  谢夜阑道:“具体比试规则,由封将军来宣布。”

  说完后他回到高台正中坐下来,端茶杯抿了一口,同时看了看站在一侧的林叶。

  他发现林叶在走神。

  林叶看起来身子站的笔直,可眼神却往斜下方瞟。

  谢夜阑往林叶脚边看了看,那里有一片叶子在动,大概是有一只蝼蚁在拖动这比它大不知多少倍的叶子。

  封秀在大声宣读着比试的规则,其实倒也不算复杂。

  个人武艺来说,包括封秀在内,接受所有人挑战,不只是三十名校尉,契兵营中任何一人,若觉得自己可行,那就来比试。

  除了个人武艺之外,比阵列对抗,由城主府出一队兵马,按照这些武官的军令,与契兵营校尉所带的兵马对抗。

  然后是谋虑,在沙盘上按照十余年前娄樊人南下的战局为基础,一方扮作娄樊大军,一方扮作边军。

  三种比试,择最优秀的十人为契兵营将军。

  林叶不必参加比试,但可以参加比试。

  此时封秀恰好说到此处。

  “林将军,作为契兵营中唯一的将军,可不参加比试,留任将军,但不能不接受别人对他的挑战,不然,不能升任契兵营副将。”

  封秀看了林叶一眼:“不过,还是为了公平起见,林将军有权选择参加比试来证明自己。”

  他大声说道:“男儿皆有血性,谁也不愿意被人说是吃白食,对不对,林将军。”

  他看向林叶。

  林叶在走神,他还在看着那只拖动树叶的蚂蚁。

  “林将军?”

  封秀提高嗓音叫了他一声。

  林叶似乎才回过神来,问:“到吃饭了?”

  这场下,立刻一片哄笑。

  封秀皱眉。

  他问:“林将军,我是在问你,参不参加比试。”

  林叶:“参加。”

  封秀笑了笑:“那就好,你可与契兵营所有校尉商量着来,你可是他们的主心骨。”

  林叶:“我是那边的?”

  封秀:“嗯?你什么意思?你不是那边的,你还能是哪边的?”

  林叶:“我既然已经得城主任命,是契兵营唯一现任将军,连他们......”

  林叶指了指契兵们:“连他们都在说我是城主大人的人,还是亲信,比试的时候我若和他们一队,他们会觉得我格外不可靠,输了他们会不服气,说我是卧底。”

  封秀:“林将军难道还想和这十位武官一队?”

  林叶:“理当如此。”

  封秀:“不可能。”

  林叶:“理由?”

  封秀眉头皱了起来,林叶必须在契兵营那边,可为什么不能在他们这边,他一时之间又找不到合适的话来解释。

  林叶回头看向谢夜阑,抱拳道:“城主大人,我不能与兵部派来的十位武官同队吗?”琇書蛧

  谢夜阑笑了笑:“可以。”

  他当然知道林叶是要捣乱,可他就是想看看林叶要怎么捣乱。

  林叶现在被夹在其中,这种事他怎么都会挨骂。

  林叶听他说可以,居然恬不知耻的对着契兵营的人大声说道:“我叛变了,我是那边的了。”

  万余人吐口水。

  前排的都在擦自己后脑勺。

  林叶抬起手指向契兵们:“你们,不也习惯了围剿我么?这次我还给你们机会,再来围剿。”

  这一下嘘声更大。

  林叶说完后竟是退后几步,和那十名城主府的武官站到一排去了,还对身边那个武官笑了笑:“咱们是一伙的。”

  那家伙也客气,直接瞪了他一眼。

  林叶又朝着封秀招手:“快过来,咱们是一伙的。”

  封秀也瞪了他一眼。

  他回到谢夜阑身边站住,林叶更加恬不知耻起来,主动走到他身边去了。

  林叶小声说道:“封将军,这算不算兵法?”

  封秀:“什么兵法?”

  林叶道:“我选择在你这边,如此一来我就不和你们的人比试,更不和你比试,你们的人不能挑战同队,而契兵营里的人又比试不过我,所以我这副将稳稳的。”

  听到他这话,封秀眼神都变了。

  谢夜阑倒是哈哈大笑起来。

  “想不到林将军对于兵法的理解,竟然如此透彻。”

  谢夜阑笑道:“你说的很好,这是兵法。”

  他现在好像有点理解为什么拓跋云溪喜欢这个年轻人了。

  识时务。

  为了保住副将的位子,不要脸一点怎么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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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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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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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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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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