绘着各家标徽的马车是一种象征,而依靠暗影来隐藏自己的人也是一种象征。
六七个蒙着脸的人蹲在巷子口,等着巡逻的州兵过去之后,他们低声交谈了几句。
留下两个人在巷子口把风,其他人动作迅速轻快的翻过了院墙。
这户人家是他们早就采好的盘子,不是大富大贵,只算小富之家。
这样的目标最好,有余钱,没背景,所以麻烦很小。
他们进去之后,用最快的速度破开屋门,然后将一家几口都绑起来。
翻箱倒柜之后,带走了所有值钱的东西。
其中一个贼人见这户人家的闺女生的漂亮还起了歹心,领头的骂了他几句,不让他多事,他这才作罢。
跳出院墙后,这六七人随即快速离开,他们还是不敢走大路,只敢在巷子里穿梭。
他们的窝点在距离城东水门不远处,平日里就藏身在这贫民聚居之地。
几个人看看快到家了,把脸上蒙着的布扯下来,笑着说这次收成还算不错,又能快活几日了。
然后,他们迎面遇到了几个背着包裹的人。
这些贼实在是习惯了这种场面。
那些土鳖乡下人想进城谋生,又不能合法的从城门进来,大部分时候,就是在后半夜从水门潜进来。
城中黑市上专门有人做这种生意,他们在水门下边锯开了一个两尺见方的豁口,夜里把人偷运进来,按人数算钱。
几个小贼看到那些背包裹的土鳖,立刻就笑了。
其中一个说,今天这运气真是足够好,居然还有生意自己找上门。
他们以前也干过这事,把潜水进来的人再洗劫一遍,反正那些家伙也不敢报官。
对面,那几个外乡人站在那一动不动,似乎吓坏了。
几个小贼随即上前,为首的那个压低声音说道:“把身上的银子交出来,我就饶你们一命。”
月色还算明亮,到距离近了,还是能看出来这些外乡人,绝对是穷苦出身。
衣服破旧,连背着的行囊上都能看到大大小小的补丁。
站在最前边的那个外乡人把背包放在地上,蹲在那打开。
几个小贼上前,用他们打磨出来的石头匕首比划着。
“谁-他-妈也别乱动啊,都老老实实的,不然全都得死。”
外乡人把背包打开后,从里边取出来一个钱袋子,摇了摇,哗啦哗啦响。
这让几个小贼格外惊喜,想不到这些土鳖居然手里这么多钱。
外乡人把钱袋子扔给为首的小贼,那贼人一把接住,迫不及待的打开看。
还在惊喜中,抬头时,就看到那个外乡人咧开嘴笑,露出洁白的牙齿。
一瞬间,这小贼心里莫名其妙的慌了一下。
下一息,外乡人一把抓住贼人的脸,手指掐着下颌关节处,像是能把骨头捏碎似的。
贼人嘴巴张大了,却就是发不出声音,然后他就觉得脖子一凉。
外乡人手里的短刀,从他下巴处往上戳,刀尖直接从头顶刺穿出来。
与此同时,另外几个外乡人默不作声的抬起手,他们手里竟然都有精制的单手-弩。
随着扣动机括,弩箭精准的刺入每个小贼的脖子。
几个外乡人杀人之后,还是那般默不作声的把尸体搬开,随意丢进了水渠中,似乎完全都不担心会被人发现。
为首的那个把短刀收起来,背上行囊,示意继续往前赶路。
自始至终,这几个看起来衣着破旧的外乡人,没有一人开口说话。
清晨,林叶还是第一个到了武馆,他是来和师父师娘见一面,今天就要回契兵营,这三天都没有来得及在武馆里多待一会儿。
林叶到的时候武馆门开着,他进门,见莫梧桐打着哈欠出来。
“不是你开的门?”
林叶问他。
莫梧桐道:“大师兄一早就出门去了,说是给人家修房子。”
林叶见过雷红柳和严洗牛,没停留多久,便赶回契兵营。
走到半路上路过奉忠武馆,见大师兄江秋色正招呼一些工匠,推着独轮车,清理着那坍塌的房子。琇書蛧
林叶过去见礼,江秋色见他这一身契兵校尉的军服,忍不住赞叹一声。
“精神,还是穿着这样的衣服精神。”
江秋色说:“已有这般身份,就要好好表现,多立功,以后做更大的官。”
林叶点头:“谢大师兄。”
江秋色道:“谢我做什么,你快去吧,莫误了时辰,坏了军营的规矩,咱们这样的人能出头不容易,你别浪费了机会。”
林叶又道了谢,然后转身离开。
他走几步回头看,大师兄弯腰干活,似乎真的是习惯了这苦力活计,动作完全不生疏。
有早起的百姓见到这一幕,忍不住都笑了。
这严家武馆的大师兄,也不知道是厉害还是不厉害,说厉害吧,打坏了人家房子,乖乖过来修,说不厉害吧,他还能打坏人家房子。
江秋色默不作声的干活,也不怕脏,抱起坍塌的砖石装车,手上衣服上都是泥土。
林叶再回头看一眼,想着大师兄手上那厚厚的老茧,莫非就是这么来的?
这万里路,若是这样走下来,那大师兄也是真的辛苦。
崔向礼拎着个鸟笼子从后院过来,看了一眼后,从鼻子里挤出来个哼。
江秋色抱拳打招呼,崔向礼也不回应,拎着鸟笼子走了。
到了中午吃饭的时候,崔家武馆的人端着饭碗蹲在那看热闹,他们碗里油菜有肉,一个个的兴高采烈,好像他们就该多得意似的。
江秋色找地方洗了手,出去买回来不少馒头和咸菜。
和那些工匠们坐在地上吃饭,时不时闲聊几句,只是馒头咸菜,他们吃的竟是很满足。
这一幕,就更让崔家武馆的人笑话,一个个的别提多得意了。
这些工匠手脚麻利,不拖泥带水,干活实实在在,没有人耍心眼。
只一天时间,坍塌的前堂就被清理出来,接下来就是重新垒造。
江秋色一身尘土的进门,问能不能借武馆里的水,毕竟盖房子离不开和泥。
崔向礼不喜,又嫌弃江秋色这一身的脏污,不愿搭理他。
便让一个弟子带他去看水井位置,还懊恼于江秋色走过的地方留下了泥巴脚印。
崔家武馆的弟子带着江秋色看过后,就催着江秋色赶紧走,江秋色往四周看了看,感慨道果然是大户人家。
这让崔家武馆的弟子更加瞧不起他,用轻蔑的眼神瞟了瞟这土包子。
与此同时,城东,贫民聚居之地。
总捕唐久用手帕捂着口鼻,蹲在水渠边上,看着手下人打捞尸体。
这贫民窟里经常出命案,对唐久来说稀松平常,可一次死六七个人这种事还真不多见。
“黑吃黑吧。”
副捕头邢朝云自言自语了一声。
这是一个从云州下边县城提拔上来的人,哪怕是副捕头身份,其实捕快们也瞧不起他。
可唐久对他却很客气,因为唐久明白,一个从县城调上来的人,背后必然有关系。
“可能吧。”
唐久起身走到一具打捞上来的尸体旁边,低头看了看,那尸体脖子上的血洞触目惊心。
邢朝云说:“像是弩打出来的。”
唐久撇嘴:“这种地方怎么可能有弩,最多是铁条捅出来的,不过下手是真他妈又黑又狠。”
邢朝云蹲下来,直接上手扒开伤口看:“大人慧眼,没有多余的切口,只是圆洞,所以不是弩箭。”
“老邢。”
唐久道:“你亲自跑一趟,请州兵那边夜里多派人巡逻吧。”
邢朝云应了一声:“属下这就去。”
他准备离开的时候,又多看了看那尸体,摇了摇头:“真狠。”
又是夜深人静。
七八个穿着土气,衣服破旧,还背着补丁行囊的人,出现在了奉忠武馆外边。
为首的人从腰带上摘下来一个面具戴好,然后从行囊里抽出来他的短刀。
又是一个太阳升起,是唐久不喜欢的早晨。
他站在奉忠武馆门口,那脸色,比他吃早饭的时候在包子里吃到半块指甲还难看。
他再次掏出手帕捂住口鼻,迈步进门的时候,就看到了第一具尸体。
致命伤在脖子,一个圆洞,没有多余切口。
他继续往前走,每走几步就看到一具尸体,死相大抵相同。
走到后院,院子里倒是没有见到死人,可后院每一间屋子里都有。
不少武馆弟子都是在睡梦中被杀的,就死在被窝里,都是一击毙命。
武馆被洗劫的干干净净,钱财和人命,一样都没留下。
崔向礼也死了。
不同的是,崔向礼的尸体吊在后院正堂的房梁上。
尸体下边是一地的血污,在临死之前,他被人开膛破肚。
内脏还在地上堆积着,散发着一种令人作呕的气味。
唐久忍不住想吐,也一眼都不想多看,可他还是被崔向礼身上的奇怪之处吸引了。
崔向礼的心口位置用血画出来一个图案,一个圆,圆里边是六芒星。
六芒星的正中插着一根类似于筷子似的东西,不过是铁的,瞧着似乎还有些奇怪的纹理。
他转身,在不远处的桌子上看到了厚厚的一沓纸。
唐久迈步过去,拿起那些纸看了看,脸色一下子就又变了。
这纸上一笔一笔,记着的都是崔家的人在云州治内,诸多州县作恶的事。
崔向礼派弟子假扮成水匪,在云州治内的几条大河上行凶杀人。
还有,崔向礼的镖局,多次故意制造被劫镖的假象,杀死跟镖的主顾,手段凶残。
还有还有,崔向礼的商行在阳云县里收蚕丝,买通了县令等人,按劣等货的价钱买上等货,谁敢质疑,就被县衙的人抓进去拷打,定一个讹诈之罪。
唐久看着这些,忍不住重重的吐出一口气。
他问:“报案的人呢?”
手下人回答:“和邢副捕头在外边说话,是严家武馆那个刚回来的大师兄,好像叫江秋色。”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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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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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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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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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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