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他知道所有能坚守的男人,不论大小,都值得尊敬。
马车上,赶车的灵山奴问:“二当家,这样回去,大当家会不会骂?”
庄君稽闭着眼睛回想着和林叶的交谈,听到灵山奴的话后他漫不经心的回了一句:“你猜,大哥他为何让我来?”
云州城的江湖,许多人都说青鸟楼那位大当家方凌渡是个吃白食的。
青鸟楼能拔地而起,是庄君稽一刀一刀杀出来的,一碗一碗喝出来的,从未见过方凌渡抛头露面。
可是庄君稽对方凌渡的敬畏,自始至终,从未有丝毫减弱。
外人说什么就任由外人去说,他们兄弟两个才不去理会那些。
灵山奴脑子笨,他也懒得去想那些,他只是怕二当家挨骂。
二当家云淡风轻,他就知道没事,他听不懂二当家的话没关系,他会听语气。
“灵山奴。”
“在呢。”
“派人去金沙郡送信,让那两个回来。”
“那两个?!”
灵山奴听到这话就有些头疼,那两个家伙若回来了,天都要被吵翻。
当初就是因为那俩家伙实在太闹腾,包罗万象的大当家都受不了,才把他们送去金沙郡做主事。
他一想到那两个家伙出现在自己面前,仿佛耳朵里就已开始嗡嗡响。
“非得他们俩吗?”
灵山奴从不会质疑二当家的吩咐,这句话也不是质疑,语气中甚至带着些哀求。
“嗯,得他俩回来。”
庄君稽闭着眼睛,眉头微微皱着。
他说:“这次的事,有点麻烦。”
灵山奴不说话了,二当家说有点麻烦的时候,那就肯定不是一般的麻烦。
可他不知道这麻烦究竟有多大。
方凌渡说过,青鸟楼若想一直都在江湖上,有三件事就必须遵守。
一,不负恩义,二,不弃规矩,三,不为鹰犬。
前边这些年青鸟楼确实这三样都坚持的住,这次,连大当家方凌渡都不得不让庄君稽出头。
这不为鹰犬四个字,大概是守不住了。
“二当家。”
“嗯?”
“那个小家伙真能治好你吗?”
“不重要。”
庄君稽睁开眼,马车里的黑暗,藏住了他眼神里的明亮。
他说:“治得好治不好放在一边,重要的是这个治。”
灵山奴又不懂了。
可他不在乎啊,二当家说的对,那就对。
在临街的一座木楼上,一个大概二十七十八岁的女子站在那,她低头看着马车经过。
“他是要去说说,便真的只是说说?”
女人自言自语了一声。
她身后有人问:“堂主,那咱们呢?”
女人道:“总舵主说过,庄君稽要做的事,飞鱼堂不准插手,不准争抢。”
她身后的人似乎叹了口气:“那又要撤回去了吧。”
女人笑了笑:“庄君稽是去说说的,他说完了,那不知进退的家伙显然是没听他的话。”
她看向另一个方向。
那个少年,又站在了梨花亭那边,亭子没了,他还在。
女人说:“庄君稽去过了,也说过了,所以这事就不再是他的事了。”
她双手放在栏杆上,轻轻的拍了拍:“你们明白不明白,那小家伙凭什么就值十万两?”
她手下人笑:“属下觉得凭什么都没关系,十万两,真好拿。”
女人懒得理会这些猪脑子,她回头问:“有没有崔景临的消息?”
手下人回答:“没有,不知道藏到什么地方了,大概是崔向礼知道这次麻烦惹大了,所以把人藏的死死的。”
女人嗯了一声:“安排好人,把钱老头儿是崔景临所杀的事散布出去,最好要满城皆知。”
她笑着看向梨花亭:“满城皆知了,这无畏的少年,难道还能忍得住?每年的江湖上都有新人出头,他若灭了合花会,那他该出头。”
十万两一定会到手,不管那少年是怎么死的,只要死了,十万两就会进飞鱼堂的账。
出完头就死,比不出头就死,是不是要好一些?
她其实更好奇,是什么样的大人物,居然能让总舵主都不敢拒绝。
那少年凭什么值十万两她当然知道,单单凭着郡主对他的喜爱,这颗人头就绝对值那么多。
“挺可惜。”
她把视线从梨花亭那边收回来。
“当真是一个标志的小伙儿,我可不信郡主真是喜欢当什么小姨,还不是因为他俊。”
她转身,一边往楼下走一边说道:“给你们三天时间,逼着林叶去奉忠武馆要人,林叶不是在查钱老头儿的事吗,随随便便给他几个人证。”
一群手下人跟着她往下走,纷纷附和。
她要做些什么,在这云州城里真没有多少人能拦得住,能拦得住的多数都是另一个层面的人,她这个层面的,除了一个青鸟楼,也就没有什么是她必须在乎的。
飞鱼堂一共有七位堂主,她年纪最小,却能在七位堂主中排名前三。
她是柳飞絮。
要说这十年间,云州江湖上最出彩的男人当然是庄君稽,无人能出其右。
要说这十年间,云州江湖上最出彩的女人当然是她柳飞絮,能盖过她风头的人,都已被她把风头掀翻了。
若不是总舵主一直都拦着,她还真想去会会那个病痨鬼。
都已经病成那个样子,早死不好吗?
她带着手下人从楼上下来,到一楼大堂之前,她脚步就停了下来。
一楼竟是没有灯火,空气中隐隐约约有些淡淡的香味,就像是她在总舵主屋子里闻到过的那种檀香差不多。
“难得。”
柳飞絮继续往下走,只是步伐已经慢了许多。
她一边走一边说道:“十年来,一直都是我在找人麻烦,还没有人主动来找过我的麻烦。”
她走下楼梯,一楼太黑了,没有灯火,月光又洒不进来。
可她还是看到了地上的起伏不平,那不是地板变得坑洼,那是趴满了尸体。
本来她今夜就想动手除掉林叶,也灭了那个名字格外可笑的黑道新势力......大福狗。
所以在这,集结了飞鱼堂至少两百人,她从来都是一个令出如山的性子。
她召集人来,若不来,那便永远都不要出现在她面前。
所以这二百人当然都来了,此时也都在。
她就在三楼,却没听到任何声音,二百人死在这楼子里,死的悄无声息。
所以柳飞絮再怎么强势,再怎么自负,也知道今夜遇到了难惹的对手。
这云州城内的江湖,真没有几个人敢向飞鱼堂挑衅。
况且杀飞鱼堂二百人这种事,已经不能说是挑衅,是挑战。
柳飞絮走到楼下,往四周看了看,眼睛里能看到的地方,都有尸体。
可是这楼子里没有一丝血腥味,这就更加说明了来的人是何等高手。
“青鸟楼?”
柳飞絮问。
没有人回答她。
柳飞絮屏住呼吸,将感知之力提升到了极致,她要判断出那人在什么位置。
“你们也都屏住呼吸。”
柳飞絮轻轻吩咐了一声。
她后边跟着的那一群人当然要听话,所以很快,她身后便没了气息之声。
楼里安静的让人害怕,柳飞絮什么都感知不到,没有一丁点气息声音。
于是她更加屏气凝神,她感知不到呼吸声,那就感知人的心跳。
人可以暂时不呼吸,但绝对不能停止心跳,除非在这里杀人的本就不是人。
她听到了自己的心脏跳动声,听到了身后手下人的心脏跳动声。
她皱眉,将注意力向前,身后的心跳声有些多有些杂,打扰到了她的感知。
大概几十息后,她还是一无所获,忽然间醒悟什么,她立刻向前掠出去,同时扭头看。
那个家伙一定是藏身在她手下人中,利用她手下那么多人的心跳声来隐藏自己的心跳声。
这是唯一合理的解释,杀人者,就在他们身后。
柳飞絮落地的时候,手中已有长剑。
她的剑很好,软韧锋利,平日就藏在她腰带中。
后边楼梯上,人还都在。
跟她一起下楼的那群人,至少十几个,此时都站在那一动不动,或许是被柳飞絮吓着了。
她仔细看人数,楼梯挨着后窗,所以有微弱光亮,人数她数了一遍没有问题。
可她断定那人一定就藏在其中,只要神不知鬼不觉杀一个人,然后混进去,人数自然不会差。
柳飞絮再次屏气凝神。
下一刻,她脸色大变,再下一刻,她转身朝着楼外疾掠。
楼梯上站着一动不动的那些人,没有呼吸声,也没有心跳声。
她竟是完全没有察觉到,这十几个实力不算弱的手下是怎么死的,何时死的。
她更无法理解的是,那些人又是为何死而不倒。
可柳飞絮已经不想再去查看什么了,她只想逃离此地。
闯荡江湖这么多年,从来都是她让别人闻风丧胆,她这是第一次吓得连战意都没有。
她冲到门口,双手拉开门。
在门被拉开的时候,她甚至有些想哭,门没有被锁死,这是此刻最大的安慰。
可是,门外有人。
一个穿着黑袍的人站在门外,黑袍上连着的帽子遮挡住那人的大部分脸。
“啊!”
柳飞絮控制不住的惊呼一声,下意识后退,她修为极强,反应自然也快,在看到黑袍人的瞬间就已退后。
回到屋子里,她落脚的地方有尸体,可她还是控制住了身形。
她将尸体踢开后迅速抬头往门外看,门口空无一人,什么都没有,刚才那黑袍人仿佛是她的幻象一样。
柳飞絮崩溃了。
十年来,云州城的江湖中没有一个女人比她更出彩,她从十八岁开始,就学会了如何让别人害怕。
十年后,她才知道原来自己也会害怕,而且怕到了骨髓之中,浑身上下无一处不冷。
毛孔都透着寒意,那寒意像是在拼了命的往她身体里侵蚀,又像是她身体里的寒意拼了命的向外跑。
她看不到人,也感知不到。
还是没有呼吸,没有心跳,没有任何活人存在的证明。
她手中软剑开始胡乱挥舞,朝前朝后,不停的挥舞,那剑锋上的剑芒吞吞吐吐忽隐忽现。
她不敢停,她怕一停下来,那黑袍人就在她身后。
天亮。
唐久站在这楼门口,脸色有些白。
前阵子钱老头儿的死让他有些惧意,这次的命案现场,让他也骨子里发寒。
这一地的死人啊,二百余人,且全都是飞鱼堂的人。
楼子里没有任何血腥味,可唐久却似乎已经看到了马上就要到来的血雨腥风。ωωω.χΙυΜЬ.Cǒm
仵作蹲在一具尸体旁边,仔细检查后看向唐久。
“总捕大人,这个女人死法不同,其他人都是窒息而死,她......”
仵作说到这,低头看了看这个样貌本该很美的女子,这张脸因为恐惧而扭曲,且定格了扭曲。
“她眼睛散了,应该是受到了极度的惊吓,临死之前近乎力竭,却并不是与人搏斗。”
他再次看向唐久:“她是自杀的。”
唐久心里颤了一下。
飞鱼堂手段最狠的女人,曾经把无数人下破了胆子的堂主柳飞絮,生前竟是被吓破了胆子,极度恐惧极度绝望之下,自杀身亡。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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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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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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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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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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