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匀戈有一双凤眼,看着铭英县主时十分勾人,手里牵着的奶娃娃有些不满被无视了,抓着铭英县主的裙子摇晃“师母师母,快抱抱阿勉。”

  “哎呦我的小勉儿,走吧带你去认人。”

  莫匀戈显然对二人都十分娇纵,对于这十分明显争宠行为也没有表示不悦。

  他算是长辈,顾清娆是小辈,顾清娆的礼数一直很到位不敢怠慢。

  “郡主,葵儿随意惯了,宫廷里的礼数便收了吧。”莫匀戈对顾清娆还是很有礼的。

  毕竟莫匀戈曾经也算是顾家的家奴。

  “好。”顾清娆笑着应到。

  显然祁禹卿是常客了,莫匀戈是文武全才,又善于谋略,是个人才,当年若不是遭逢大变,也本该前途无量。

  铭英县主话多,见着能说的上话的便不爱撒手,拉着顾清娆说了许多,话语中才知道,祁禹卿跟莫匀戈的渊源。

  莫匀戈的徒弟阿勉的祖母本就是莫氏族人,祖父是玉露门门徒。

  阿勉的祖母在莫家遭逢大变之后偶然被当时的玉露门门徒所救,之后拜入玉露门下,后来二人结下姻亲,生下一个独女,取名顾菱,在之后独女嫁给了当地的富绅,生下了阿勉,身子就不大好了,再听父母接连去世的消息一个气上不来就去了。

  富绅着实不是个东西,正妻刚走就迫不及待的把自己心爱的贵妾提了平妻,又娶了一个正妻跟贵妾入府,可想而知小阿勉的日子有多难过了。

  玉露门也没有立场接走阿勉,毕竟阿勉的血亲都走了,只好几经周转找到了莫匀戈带走阿勉。

  其实算辈分阿勉应该喊莫匀戈一声叔公,但是铭英县主嫌弃自己辈分因为莫匀戈平白无故的大了一辈,于是莫匀戈便将阿勉收做了弟子。

  二人都十分喜欢阿勉,第一是因为阿勉乖巧可爱,第二则是因为阿勉身上不仅流着莫家的血,还流着顾家的血,也算是圆了二人不能留下血脉的遗憾。

  二人用过饭后便告辞离去,因为下午还有围猎,今日的围猎女眷也可入内,往年顾清娆最喜欢这个时候了,她准头好但手劲小,基本猎不到什么了不得的猎物,小巧可爱的她又舍不得下手,虽说就是去陪跑的,但还是很有意思的。

  红色骑装总算是排上了用场,前额编了个麻花辫配了个东珠额饰,长发扎了个马尾用发簪发绳固定,红唇明眸,惹眼的紧。

  枣红马是精挑细选的温顺马匹,顾清娆嫌弃不得劲,她的骑术还是很好的,挑挑捡捡选了匹强壮烈性的黑马,把马厩的小侍吓得冷汗涔涔。

  顾清娆一挑眉,利落的翻身上马,黑马烈性,她上去后便十分不老实的躁动,牵马的小侍都拉不住了,眼见这小侍要被踢伤,顾清娆呵道“撒手退开,本郡主带他好好溜溜。”

  “郡主不可啊!郡主,这马儿烈性。”小侍还是个孩子,比顾清娆还要小几岁,刚刚来不久还不知顾清娆骑术过人。

  “不必担心,真伤了本郡主也不会治你的罪。”

  小侍好说歹说不撒手,就怕顾清娆真出了事,哪有他们的说话的地方,该死还是得死。

  “嘿,快撒手,郡主的骑术可是跟着晏清郡王学的,扰了郡主兴致你该当何罪。”来人是何公公,是马场的老人,从皇宫里出去的到如今也有十年了,人懂事资历也老,如今也就是掌事公公了。

  小侍这才放了人,顾清娆说道“小侍才来不懂事,何公公不必过于苛责。”琇書蛧

  “是。”

  到了猎场,在一众骑着或是枣红小马或是小白马女眷中,骑着高头大马的顾清娆在当中格格不入。

  一向以乖巧知礼的形象出现在众人面前的顾清娆,此刻确实十足的张扬。

  以往虽说顾清娆也喜欢骑着烈马,但是打扮绝没有今天这般张扬,气质,打扮都十分乖巧,哪怕个子比一般女子要高骑得马是许多男子都不敢骑的也还是像一个温柔乖巧的大家闺秀。

  今日与以往完全不同了。

  “郡主今日打扮倒是别致。”一贵女笑道。

  顾清娆微微眯着眼笑道“骑装乃夫君所赠,好衣自然也该有配得上它的装点才是。”说着拿着手里的弓比划比划。

  是啊,她就是在炫耀。

  女眷跟那些公子大人的可不在一个围场,女眷的围场里是经过排查之后的,里面只有一些没有杀伤力的小家伙。

  其中不乏许多山下买回来的走地鸡跟兔子之类的。

  没办法溪山多奇珍,可奇珍能在此处生存必然都有自己的生存之法。

  要么杀伤力极高,要么十分能藏。

  排查这片后,危险的是赶跑了,可会藏的自然也都藏好了。

  反正女眷围猎不过就是走个形式罢了,总不能真让女眷空手而归吧。

  于是乎顾清娆看着地上那只肥硕无比的走地鸡嘴角忍不住抽了抽。

  虽说已经习惯了,但是现在还是会被无语到。

  在接连猎了好几只走地鸡跟兔子之后,顾清娆已经没有了狩猎的欲望了。

  这就是为什么顾清娆年年来围猎却不是年年上猎场的原因。

  看着小侍背篓里的猎物,顾清娆已经在思考着这些都要做成什么比较好吃一些了。

  “阿娆姐姐。”来人是沈连葶,她是第一次来围猎这般场合,所以都想尝试一下,哪怕自身并不适合围猎

  顾清娆回头,就见沈连葶手死死抓着马鞍,脚也是绷直的,面上倒是还好,只是除了脸以外浑身上下都透露着害怕。

  “葶姐儿。”

  “阿娆姐姐,你猎到了好多猎物啊。”

  看着框子里的走地鸡,顾清娆无奈极了“都是管事的在山脚下买回来投放到猎场的。”

  “那也很厉害呀,我连拉弓都不会。”沈连葶有些羞涩的说,毕竟她连拉弓都不会却参与了围猎。

  顾清娆笑道“你当那些夫人姑娘的就全会吗?不少也是连拉弓都不会的,只不过猎场远比宴会交际来的更加方便。”

  高门大户自然不必,是以除了真的想玩的之外参加的夫人姑娘多数出身于中层甚至是没落家族中,所求的不过就是能与一两贵族女子攀上关系,毕竟寻常觥筹交错,贵族身边围绕的何止一二,更别提本就有个阶级在,周围一般也都是同等阶级的人。

  唯独围猎不同,都是分散开的,话题也好找,一两句话也就聊起来了。

  【作者题外话】:莫匀戈是真的被没收作案工具了可是!

  铭英县主没有啊!ʕ•̀ω•ʔ

  是的!这对是gb!(啊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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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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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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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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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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