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李贤房芙蓉上官婉儿>第二百三十六章 秋猎(1)
  见太子下令了,张玄则只好躬身告退。

  确实如同太子所言,秋猎这样的事情,从圣人敲定的那天起,该准备的,就都开始准备了。十几天的时间,若是还不能将所有的事情都准备好,各部尚书,干脆告老还乡得了。

  见张玄则走了,李贤回到自己的位置上坐下,随即觉得肩膀无比的沉重。

  看得出来,李弘的嗝屁,导致不管是李治这个皇帝,还是张玄则等朝臣,都想着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里将他这个太子给培养出来。

  只是,他们这么干,颇有一点拔苗助长却不自知的感觉。

  其实,李贤并不拒绝考验,也不拒绝接受“栽培”。人嘛,不应该拘泥于现状,而是应该保持学习的态度。

  不管什么知识,学到了,总有能派上用场的机会。

  但是,这不代表他就喜欢逼迫。

  而现在,不管是高高在上的李治,还是朝臣,都像是闻到了腥味的猫,步步紧逼。

  “只是,你们这些混蛋,就不怕把老子累死?”

  对着大明宫和长乐坊的方向,伸出中指以后,李贤还是爬了起来,准备去练习射箭。

  虽然距离秋猎正式开始还有一天多一点的时间了,但是,他依旧不打算结束自己的“临阵磨枪”。

  ....

  《周礼》中记载君王四季田猎,分别称作春搜、夏苗、秋狝、冬狩,作为礼仪的田猎被后来的统治者沿袭了下来,在战国之前,狩猎是军事大典,为练兵的综合演习。

  《左传》上也说:“春蒐,夏苗,秋狝,冬狩。”

  狩猎,可以说是人类在掌握耕种技术以前,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在掌握了耕种技术以后,单凭粮食,也不足以养活族群,狩猎依然是比耕种更重要的事情。琇書蛧

  而到了如今这个时代,寻常百姓虽然在土地里刨食吃,但是对于肉食依旧有渴望,至于下个兔子套什么的,还是很有必要的。

  平民百姓狩猎,目的是解馋。而朝廷组织狩猎,原本的目的,则是为了强军。

  至于现在....

  不得不说,原本以强军为目的的秋猎,经历千年,逐渐演变成了一种游戏,专供贵族尤其是皇族的游戏。出动军队,护卫的目的要远高于强军的目的。

  正因为如此,当初高祖李渊上位以后,暂时就废弃了秋猎,而太宗上位以后,初期也一直废弃,伴随着成为“天可汗”,重启秋猎以后,便一发不可收拾,甚至还在秋收的时候开启狩猎,惊扰百姓。

  而最后制止了太宗的,正是刘仁轨。

  李治继位以后,因为前期励精图治,后期又身体不行,加之李弘的身体也不好,所以秋猎的次数极其稀少。

  而如今重启秋猎,最兴奋的莫过于一些新进将领。

  秋猎不仅仅是一场游戏,更是武将展现自身的平台。高等级的武将,需要通过秋猎,来证明自己没有养肥肉,依然能上阵杀敌。至于寻常兵卒,若是有那么一两个箭术高超的,瘙到了皇帝的痒处,没准儿立刻就能窜起来,成为校尉。

  相比较兴奋莫名的武将,文臣们就比较淡定。

  如今天下安定许久,虽然朝中还有那么几个文武全才,但是更多的朝臣,已经开始文武泾渭分明了。不像大唐建立初期,宰相没准儿都能抡刀子砍几个人。

  秋猎这一场活动,除了吟几首诗,作几个对以外,对他们而言,基本没什么乐子。

  这一天一大早,李贤就换上了可以乘骑的闪电,穿着自己那一套吸冷箭MAX的铠甲,带领着东宫的队伍,来到了丹凤门前。

  丹凤门街道上,千牛卫占据了丹凤门前,再往南,是皇城守军,再之后,才是这一次召集的府兵,而且大多都是骑兵。

  府兵的装备,可都是要他们自己配备的,这个时代的一匹宝马,绝对相当于后世的一辆宝马。所以,寻常府兵,就算是有马的,马也不怎么好,跟皇城守军的比起来,可以说是高下立见。

  至于千牛卫....

  真正吃皇粮的家伙,要是没一匹宝马,都没脸出来见人了。

  跟汹涌的唐人比起来,使节的队伍夹杂其中,就像是宽阔河流中的一根独木,看起来可怜的很。

  尤其是千牛卫为了圣人的安全,还没收了他们的弓箭武器,所以他们看起来,就像是俘虏一般。

  驱马来到丹凤门前,李贤来到靠前的位置上,静静的等候。

  没多久,圣人的仪杖,便从门内出来,千牛卫的卫兵,很流畅的分出来一部分,跟上仪杖,开路,而李治的马车行驶出来以后,又是一部分的千牛卫,分到了两侧护卫。

  最后的一部分殿后,千牛卫对圣人的防护,就完成了。

  见千牛卫的队伍已经完成了保护,李贤这才松开了闪电的缰绳,跟在后面,在他之后,才是文武官员。

  如果此时有人站在天上,就能看到一条由人马组成的洪流,顺着丹凤门倾泻而出,队伍每路过一个路口,还会有一部分府兵跟随,加入到队伍之中。单单护卫皇帝出行的人,就达到了两万。

  至于猎场,如今更是有三万的兵马已经安营扎寨多天。

  出门打个猎,就要动用五万人,也难怪李治之前不愿意举行秋猎了。因为如今的秋猎,一旦举办,跟劳民伤财真的没什么区别。

  李治的马车行驶的很慢,或者说,他的仪仗队伍走的就很慢。这样慢慢的前进,就是李贤,也觉得能够适应了。

  就在他暗自窃喜的时候,姜暠骑着一匹马自前方而来,转向以后,拱手道:“太子殿下,大家叫您过去。”

  “嗯。”

  答应一声,李贤就拿马鞭轻轻抽了一下闪电,让它加快速度,穿过千牛卫的队伍,来到了李治的马车边。

  车窗帘掀开,露出的却不是李治的脸。

  “傻孩子,明明不擅长骑马,怎么就不知道给马鞍上加个垫子。来,这是为娘的垫子,快垫上。”

  看到天后一副母爱流露的样子,李贤愣了一下,随即嘿嘿一笑,伸手接过垫子,一点一点guyong着塞到了胯下。

  “谢谢阿娘关心,有这个垫子,儿臣就舒服多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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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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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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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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