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一个人才,如今才刚刚入仕,如果不牢牢的把握住,岂不是放任金山从眼前溜走?
咽了咽口水,也不看薤露歌的内容了,李贤就转过头,对天后说:“阿娘,这歌很不错,至少以儿臣的文笔,还写不出来。这个姚元崇,究竟是什么来头?”
见李贤自认不如,天后不由得笑了笑说:“他是嶲州都督姚懿之子,隋末的时候,高祖皇帝兵临陕州,他审时度势,认为高祖皇帝天威不可抵抗,就亲自到军前投降,因此让陕州百姓,避免了一场兵灾。所以后来,他的仕途一直不错。
至于这个姚元崇,早年间算是个纨绔,不学无术,很喜欢打猎。可是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二十岁以后,他反而刻苦读书起来,并且学有所成,享誉一时。毕竟他父亲也算有一份开国的功勋在,所以,大家才会答应让他担任挽郎,以此入仕。”m.xiumb.com
李贤点了点头,难怪了,毕竟挽郎这个官职,算是入仕的途径之一,想要借这个垫脚,只有才学而没人帮衬一下,也不可能获得机会。
不过,就算是以挽郎入仕,也谋不到什么好官,往后还是要一点一点的自己升迁。不如,就趁着这个机会,把他招揽到王府来,嘿嘿。
想到这里,李贤拱手道:“阿娘,从这篇薤露歌,就可以看出这姚元崇文采非凡,尤其是这家伙喜欢打猎,箭术应该也不错。您也知道,阿耶虽然给儿臣找了薛讷教导弓箭,但这等能文能武的人才,儿臣实在是喜欢得很,不如,让他到雍王府来担任文学,您看怎么样?”
天后没想到李贤会提出这样一个要求,人才?这姚元崇才要入仕,还没展露出什么本领啊?不过....设身处地地想想,贤儿很喜欢学问,如今又在学习弓箭,对跟自己相像的人,产生好感也没什么奇怪的。
说到底,好奇心比较多罢了,算不得招揽人才。
笑了笑,天后无奈道:“想要人,你怎么能跟阿娘要呢?应该跟你阿耶开口才是,不过,阿娘可以替你传个话,估计你阿耶也不会吝啬,一个文采不错的年轻人而已,咱们大唐文采好的人还少了?”
听到天后这么说,李贤虽然心里都要笑开花了,但表面上还是那副平淡的模样。
不能太欣喜啊,毕竟这样捡漏的事情,回家钻进被窝以后再乐呵。虽然自己马上就要成为太子,但不管是王爷还是太子,网罗人才都不是什么好事情。别说,面前的天后了,就是高高在上的那一位,恐怕都会产生戒心。
姚元崇就很好啊,谁也不知道他今后的成就,现如今,看得上他的,只有自己罢了。
目的达成了,李贤也就坐了下来,开始阅读姚元崇的薤露歌。
其实薤露歌这玩意儿,格式都差不多,大意一般都是对去世的人,大唱惋惜之词。而姚元崇的这一份,可以说是将哀伤烘托到极点了。
想想也是,毕竟现在死的是太子不是皇帝,白发人送黑发人是悲苦,黑发人送白发人的时候,没准儿狂喜要居多一点。
长乐坊到东宫也没有多远,在东宫门口的时候,李贤下了马车。
等候在东宫门口迎接他的,是太子左庶子萧德昭。
对于这个人,李贤是不熟悉的。
准确的说,这个人在历史上,也没有留下明显的足迹。
和他同归属于东宫的官员,戴至德已经窜到了尚书仆射,张文瓘已经成了侍中,堪称朝堂顶级大佬。而萧德昭,却还困守在东宫。就像历史上描述的“朝务多归于文德”,其中的德,或许就包含着他。
见到眼前这个干瘦的可怜人,李贤不由得偷偷为他叹了一口气。
“微臣太子左庶子萧德昭,拜见雍王殿下。”
李贤点了点头,稍微回礼道:“听闻现如今执掌东宫事务的,乃是左庶子。今天本王来主持皇兄的既夕哭,该如何做,就听左庶子的安排了。”
萧德昭起身,皱眉道:“既然殿下愿意听从微臣的安排,就请殿下换一下衣衫,您穿得如此臃肿,太有失皇子的体统了!”
“啥?”
李贤顿时懵了,啥有失体统?
李贤还在懵逼,李荇却开口了:“左庶子,雍王殿下穿什么,用得着你管?太子左庶子的官职,很大吗?”
说完,李荇就很不客气的把萧德昭扒拉到了一边,请雍王进东宫。
萧德昭明显还想说什么,却被匆匆赶来的太子右庶子杨毅给拉住了。
“闭嘴啊,人家雍王肯来主持既夕哭,可是天后亲自开的口,不然,他不愿意来,也没人能说什么,这是对太子殿下的大情谊。你又不是没有守过夜,晚上多冷啊。要是把雍王冻出个好歹,你可就完蛋了,现在谁不知道,雍王很快就要成为新的太子了?”
虽然听从了杨毅的劝说,但萧德昭还是留下一声冷哼,这才回了东宫。
看到萧德昭这样子,杨毅无奈地笑了笑,只得快步跟上。
没有人喜欢古板的人,也没有人喜欢没事儿就指责自己过失的人。
都说忠言逆耳利于行,可就算是逆耳忠言,听多了也会让人烦躁。
萧德昭就是喜欢说逆耳忠言的人,那么问题就来了,正是因为如此,他才没能如戴至德等人那般,青云直上。
解析出了萧德昭的问题以后,李贤就决定不再理会这家伙的话。
就如同李荇说的一样,太子左庶子,官儿很大吗?
说到底这就是一个东宫的外部管家,同时负责给太子纠错。虽然也有辅佐之务,但是这个权能也只在东宫的小朝堂之内。就是太子正式参政,半执政的时候,真正做主的也是正式朝堂那边的正式宰相,管他什么上下左右庶子,都得靠边站。
更何况,虽然答应了过来主持既夕哭,但李贤从没有为了面子丢了健康的打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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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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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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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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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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