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到了现在,他还粒米未进,如今不用吃那些供品,又身在御膳房,不给自己弄点好吃的,实在是对不起自己。琇書蛧
猪肉这个时候还是贱肉,因为品种和没有阉割的问题,味道令人抓狂,只有寻常百姓,才会吃这种东西。至于士大夫和贵族,最常见的食物就是鸡鸭鹅肉、鱼肉、还有很少有人能吃到的牛肉。
大唐缺少耕牛,就算是皇帝祭天,也没几次能用上牛头。擅自宰杀耕牛,判处的罪责跟杀人已经差不了多少了。
不过,在李贤看来,就算是官府皇帝三令五申,估计也有嘴上抓挠受不了的,偷偷摸摸的宰杀耕牛。毕竟,哪怕是后世那种严格的法律环境下,还有人嘴馋各种保护动物,更别说现在了。
这不,在御膳房没走几步,就看到了一块新鲜的牛肉。
要论表面一套,背地里一套,还得是皇帝啊!
这么一大块牛肉,如果能炖土豆....得,土豆还在美洲呢。
炖西红柿?啧,现在好像也没有这玩意儿。
况且,现在这节气,青菜估计就没有多少。
惋惜的看了一眼牛肉,没有土豆西红柿,尤其是没有高压锅,他实在是对牛肉爱不起来。
指指牛肉,李贤对一边的小厨子说:“割一大块下来,剁成肉糜,本王离开的时候,要带走。”
小厨子眼泪都要急出来了,这可是牛肉啊,如果是别的食材,完全没问题,然而这可是圣人亲口说要吃的牛肉,谁敢把圣人点名要吃的东西,随便割一块给别人?
就在小厨子忍不住要跪下的时候,一个声音响了起来:“跟朕抢食吃的,你还是第一个,就不觉得不孝吗?”
听到这个声音,就是沉迷于记忆方子的胖厨子,也赶紧窜起来,拱手施礼。
李贤也行了一礼,起身无奈道:“阿耶这可就是错怪儿臣了,儿臣是想把牛肉带到家里,制作成美食以后,再给您送过来,一片孝心,怎么就是不孝了?”
李治现在没有犯病,看起来精神不错,笑呵呵的走进来,道:“你这张嘴啊,朕听闻你母后想要在宫里再建一座亭台?莫不是跟你的后宫之行,有什么关系吧!”
当皇帝的就没有一个傻子,李贤只得苦笑道:“确实跟儿臣有关,阿耶要是生气,就处罚儿臣吧。”
走到李贤的面前,李治想了想才说:“虽然徐彦伯私底下亲近显儿,但你这么干,尤其是假借你母后的手处理这件事儿,不知道会有多少后患。确实该罚啊!
朕刚才没有胃口,奏折批阅完,才觉得腹中甚饥,听闻你来了御膳房,也就跟着过来了。这样吧,朕就罚你亲自给朕做一顿饱腹的饭食,至于材料嘛....”
扫视了一遍御膳房,却没有找到自己想要的,只好继续说:“就让人牵来一只羊,提来两只鸡好了。”
羊和鸡?
李贤迷惑地看向不远处的案板,案板上是一只处理了一半的羊,角落里,也有已经拔了毛的鸡,怎么就非得让人弄来活的?
再想想那咬字清晰的“亲自”俩字,李贤顿时苦笑。
好家伙,这是逼着自己从杀鸡杀羊开始啊!
早就听说过,古代皇帝教导太子,必不可少的课程之一,就是杀人。
作为皇帝,狠不下心来是不行的,一个优柔寡断菩萨心肠的皇帝,或许名声上来看,是挺好的。但放眼各个朝代,这样的皇帝,不是不得善终,就是不得善终。
所以,教会太子心狠,是很必要的。
李世民评价李治“生子如羊不如生子如狼”这件事,出处不详,至少在李贤看来,李治这个人,和这个评价是非常不匹配的。
所谓“高宗皇帝懦弱”的形象,是一直以来被郭沫若等亲武派,硬生生编排出来的。想想也是,连长孙无忌这样的元老外戚,都能果断扳倒的人,能懦弱?
当然,就算这句话是真的,估计一般人的反应,也会和李治一般无二。
皇帝老子要上战场,战死了自己不就能上位了?而自己替父出征,一旦嗝儿掉了,岂不是让弟弟们拍手称快?
看着面前李治那不容商量的神色,李贤微微一笑,并没有抗拒,反而转向胖厨子,说:“给本王拿刀子来,要锋利些的!”
“另外,再给本王准备一筐泥土,一个火堆,一些荷叶,八角花椒葱姜蒜。”
“什么?药铺才有?那也给本王拿去!”
“还有,你们,给本王烧一锅滚烫的热水。”
....
一番吩咐完毕,李贤才看向李治道:“阿耶,儿臣一个人做不来这么多事,所以找他们做些准备工作,您看可以吗?”
李治饶有兴致的看着李贤,在他看来,李贤亲自杀羊宰鸡,才是最重要的,余下的,哪怕做菜的是别人,自己也不会在意。
“可以,不过,朕的肚子很饿,你最好快一点。”
李贤笑了笑,没有多说,而是接过侍卫代替胖厨子递来的尖刀,走出了御膳房。
御膳房空旷的院子里,厨子们都在疯狂地准备。
他们从没想过有生之年竟然能看到圣人出现在御膳房,也没想过堂堂王爷也会有亲自做菜的一天,然而毫无疑问,伺候不好这两位,一定是灾难。
已经有五个宦官,将羊和鸡带了过来。
羊是山羊,鸡是大公鸡。
提着刀子,李贤没有一丝的犹豫,就接手了一只鸡,单手捏住鸡头鸡翅膀,锋利的刀子在鸡脖子上一划,一股血就流了出来。
随手把鸡丢到一边,第二只鸡,很快也步上了第一只的前尘。
站在一边旁观这一幕的李治,本来是准备看好戏的,然而,看到李贤这么干净利落的把鸡杀掉了,顿时惊讶不已。
在他的记忆里,不管是自己,还是李忠、李弘,第一次对禽畜下杀手的时候,都做不到这么的平静。
只是很短的时间里,第一只鸡就没了太多的挣扎,几个厨子小心地将染了鸡血的地面泥土,挖走准备丢弃。只看出血量,这一刀也是稳准狠的代名词。
毕竟,李治自己就做不到这一点,当初还是发了狠,一刀把鸡头剁掉,才算是通过了考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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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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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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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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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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