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张明伟朱媺娖>342 捋羊毛
  “禀国公,张献忠所部在六天之前突然加速,往西南逃往云贵地区去了。”周遇吉派来的信使气喘吁吁的禀告道,“忠贞伯已经领兵追去。”

  顿了顿,他又马上补充禀告道:“忠贞伯说,云贵地区山高路险,我军车营和大炮等武器行动迟缓,如若轻装追击过急,又怕流贼凭借山高地险埋伏我军,因此不敢过于急追,怕是会被流贼闯窜入云贵地区了。还请国公早日定夺,下一步如何行事?”

  张献忠的兵力,还没有让周遇吉无视到可以被埋伏而不怕的程度。有白广恩和张罗辅的前车之鉴,他做出这个决定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张明伟听了,不由得眉头一皱。脑海中立刻闪过之前张献忠所部的位置,六天之前,再加以判断之后,他基本可以肯定,张献忠所部大概率会逃进云贵地区。

  这与原本的计划,逼迫张献忠所部进入四川,然后和叛军与流贼决战的策略不相符。

  想着这些,张明伟在心中暗叹,还是小瞧了张献忠了。

  云贵地区其实是朝廷力量最薄弱的地区,土司众多,还时常有叛乱。这不,就眼下,其实是从崇祯初年开始,云南那边就有土司一直在造反。

  张明伟查过资料,如今云南那边造反的土司之乱,史称沙普之乱。如果按照原本的历史发展,一直到大明灭亡,这沙普之乱都还在继续延续,直到大西军进入云贵,是李定国率兵平定了这次持续了几十年的叛乱。

  如今张献忠逃入了云贵地区,再要剿灭他,就会困难很多了。

  刚想到这里,张明伟忽然脑中灵光一闪,张献忠所部逃入云贵地区,对朝廷来说,其实是好事啊!

  要知道,大明西南地区的土司之乱,很久以前就断断续续的存在了。甚至在万历末年到天启年间,更是爆发了一场大的动乱,牵制了大明西南的兵力。

  大部分土司,都是土皇帝一样的存在,他们才不像受到朝廷的管辖,更不愿意接受朝廷的改土归流。

  如今张献忠所部逃入了云贵地区,不管他们和土司联手,还是说和土司起了冲突,其实都不是坏事。

  只要平定了四川的贼乱和叛军,稳定了大明其他地方之后,腾出军力了,那就可以把西南的土司和张献忠所部一起给端了。

  这么想着,张明伟把这个战略想法,让坤兴公主写了奏章发往京师。随后,他命周遇吉领兵堵住云贵通往外界的交通要道,以守为主,缓步进逼。

  而至于张明伟自己,则领兵继续西进,攻占襄阳府等地,留兵力封锁四川的长江出口,他在领骑军从河南到陕西,再从汉中进入四川。

  之所以要绕这么大一圈,实在是长江出口这里,一夫当关万夫莫开。李自成肯定会想着朝廷官军会追击,必定不会粗心大意。

  除此之外,进入四川最好的道路,其实就是从汉中过去。

  当然了,从云贵过去其实也可以。但是道路也非常难走。张明伟既然决定了让张献忠在云贵折腾,他领大军自然不好从云贵走。

  要不然地方官肯定有意见,国公领兵经过云贵,却不剿灭这里的流贼和土司叛乱,这是什么意思?那些土司也都会有想法,引发进一步的连锁反应。

  张明伟还有一个想法,就是如果在四川不能歼灭叛军和李自成所部的话,他宁可他们也逃入云贵地区。

  大的战略就这么定了,但是张明伟要赶去四川,哪怕是骑军也得几个月,指不定过年都得在路上过了。

  谁让这个时候的交通如此的不发达,张明伟想着这个,就不由得叹了口气。

  也是因此,他第一次心中想起来,是不是该管一管蒸汽机那边了。于是,他也派人给方以智和黄宗羲他们写了封信。

  一路紧赶慢赶,当张明伟领兵到达汉中府的时候,没几天便是大年三十,要过年了。

  因此,张明伟便下令在汉中府休整,等到年后,再过栈道入蜀地。

  根据之前的消息,孙传庭已经领着两万人马,在一个月前入了蜀地。不过,局势并没有特别明显的变化。

  主要是李自成这边,他知道蜀地是他唯一的退路,因此,原本还是三方势力争夺蜀地的局势,因为孙传庭的到来,最终促使了左良玉和李自成的联盟。ωωω.χΙυΜЬ.Cǒm

  这么一来,虽然朝廷官军这边的兵力加强了,但是流贼和叛军的实力也增强了。最终的结果,便是又僵持了。短时间内,谁也没有奈何的了谁!

  也是如此,张明伟并不着急。

  按惯例,要先捋羊毛,手中有了钱粮,才能有效率的平定蜀地的贼乱。

  至于捋谁的羊毛,当然是汉中府的一头肥羊:瑞王!

  如果是别人的话,就算是有天大的胆子,那也不敢去动瑞王。

  因为这个瑞王是万历皇帝的第五子,这也就是说,他是当今皇帝的亲叔叔。

  就凭着这一层关系,别的藩王不敢做的事情,他就敢做。至于做什么呢?除了朝廷赏赐给他的农田赋税之外,他甚至都派了人去征收盐税等等。

  不过在张明伟的眼里,什么藩王都一样。更不用说,这个瑞王虽然只是一任而已,可架不住他贪财啊!

  瑞王朱常浩,平生不喜女色,就只喜欢修佛以及敛财!

  在原本的历史上,朱常浩在崇祯十六年李自成所部打败孙传庭之后攻打陕西时,他没等张献忠打到汉中府,就仓皇逃去了成都,结果被再次攻进四川的张献忠给宰了。

  当然,在这个位面上,托张明伟穿越的福,他基本上是不可能被张献忠宰了的。

  听闻兴国公领兵到达汉中府,朱常浩虽然没有第一时间出城迎接,但还是派人邀请了张明伟去他瑞王府,说是要替国公接风洗尘。

  一般情况下,哪怕是再怎么样的朝廷重臣到达地方上,藩王也是不会去招呼的。因为容易犯忌讳!

  可来人是兴国公,不但权势滔天,更是如今朝廷调整藩王国策的发起者。瑞王就冲着后一点,他也是非见兴国公的。

  张明伟自然也没有那么多忌讳,他正好也要找这个瑞王的。因此,便一拍而合,带着坤兴公主去瑞王府赴宴了。

  按辈分,朱媺娖要叫朱常浩为五爷爷。而张明伟其实要和朱媺娖同辈,那就等于说他也是朱常浩的晚辈了。

  然而,想让张明伟低辈分,没门!在皇帝面前都自称我的,区区一个瑞王算老几!

  见到张明伟的态度,说真的,朱常浩心中有点不高兴的。不过眼下有求于人,他也不就没有表现出来,只是热情地招待张明伟。

  酒是关中好酒,菜是满满地几桌子,歌舞表演自然也是有的。总之,比张明伟当初在皇宫里吃得那一顿要丰盛得多,体面地多!

  酒过三巡之后,朱常浩便开始试探了:“听说所有的藩王,以后都要迁去海外?”

  要是有可能,他其实是不想走的。然而,周王的事情,都已经登了邸报,还有楚王的事情,那更是前两个月的事情。

  张明伟听了,便点点头道:“确有此事!”

  听到这个答案,朱常浩有点失望。不过好歹是有心理预期,因此他就很快又问道:“不知道朝廷是怎么样一个章程?可有决定,孤会被封往何地?”

  张明伟听了,只是淡淡地看了他一眼道:“还未有决定。”

  “那是不是说,孤可以不可以自己挑选地方,然后朝廷会帮孤打下那个地方当孤得封国?”朱常浩听了,便连忙确认道。

  张明伟一听便知道,他心中应该是有个地方了,但是又怕朝廷不答应,就来找自己试探了。

  呵呵,来得正好!张明伟心中如此想着,便回答他道:“我们大明这么多藩王,好地方其实有限。因此当初皇上决定了,必须是表现积极的藩王,才能优先安排。当然,只要朝廷同意某地作为藩王的封地,自然会出兵去攻打下来的。”

  一听这话,朱常浩便欣喜万分,连忙对张明伟说道:“孤很积极啊!要不,国公帮孤转奏一下?”

  他相信,只要张明伟同意了,崇祯皇帝那边就一定会同意。

  听到他的这话,张明伟不由得便在心里笑了,当即摇头道:“所谓的积极,并不只是口头说说。相信周王的事情,你也听说过吧?就得那样,才算是积极。”

  一听他这个话,朱常浩心中一疼,那周王都相当于是个穷光蛋,什么都没有了的。自己要是也如此的话,那人生的乐趣,岂不是少了一半了?

  刚想到这里,他忽然脑中灵光一闪,便暗自说道:“亏了自己一向那么聪明,怎么这一下就犯糊涂了呢!虽然眼下要把家底都掏出去,可只要兴国公同意了,朝廷就必然帮自己打下封国来。要不然,藩王都是无权无兵的,怎么就藩?”

  这么想着,朱常浩便打定主意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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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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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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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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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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