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丰年终于开始说起了自己的事情。
“之前一直都是好好的,那天有一份文件需要我亲自签名,但是等我叫下面的人把文件送给我签的时候,他们却告诉我,文件已经签好了。”
“这让我很诧异,因为在我的工作日志上,这件事是还没有做的,而且我也不记得我什么时候签过这个文件,但是下面的人却十分肯定亲眼看到我签了。”
“我让他们把文件拿了过来,上面的签字确实是我亲笔所签,不是别人伪造的。”
“我只能怀疑,是不是我老糊涂了,做过的事情自己都不记得了。”
说到这里,沈丰年也叹了一口气。
像他这样的一个人,平日里该是如何自信,从来都不会怀疑自己。
可是,他终究也还只是一个人,只要是人就会变老,身体变差,记性变坏,这是人的自然规律,基本上没有什么可以改变的。
当然,这也是长生门当初创立的初衷,他们并不愿意看着自己衰老变弱。
沈丰年也是如此,他并不愿意变老,但是他也不得不承认,他确实是老了,记忆力大不如从前了,甚至也开始会怀疑自己了。
看着言之凿凿的下属,和那个完全没有任何问题的签名,他觉得,一定是自己记错了,自己已经签过了这个字,却忘记了。
这种话,他当然不会对下属说,只是轻描淡写地略了过去。
如果仅仅只是这一件事,那也无关紧要,不过就是变老过程中的一个小插曲而已。
然而,在接下来的两三天中,至少又出现了五六次这样的事情,每一次都是沈丰年记得自己明明没有干过某件事情,但是别人却都说他干过了,而且也能找出足够的证据证明他干过了。
一次两次,沈丰年会怀疑是自己的记忆力出了问题,但是短短两三天的时间内就出现了五六次这种情况,那他就不得不有别的想法了。
他可以承认他老了,记忆力下降了,但他绝对不承认他什么事都记不住了。
这里面一定有问题!沈丰年有一种感觉,好像在他的身边,出现了另外一个他,这个“他”用他的身份做了几件本来应该是他应该做的事情,而且还让所有人都无法分辨。
这个所有人中,也包括了他自己。
当然,这件事说起来实在是太过于魔幻了,除了沈丰年自己模模糊糊有这样一种感觉之外,估计其他任何人都不会相信。
而且这种事也不可能跟别人乱讲,真要是这么说了,听的人恐怕会觉得他老糊涂了。
沈丰年这么大的家业,觊觎的人绝对不在少数,如果真要让人觉得他是老糊涂了,那么他和他家人的处境,恐怕就有些危险了。
沈丰年并没有跟身边的人说,他只是把这件事告诉了长生会里面和他关系亲近的人。
那人不光和他关系亲近,而且实力极强,见多识广。
沈丰年对他寄予了厚望,希望他能够帮自己解决这个大问题。
然而,他的这位朋友最终还是让他失望了。
那位大佬只是劝他最近要多休息,不要太过于劳累,年纪大了,就尽量把事情教给年轻人们去做,要相信年轻人。
说了这么多,没有半点是沈丰年想要听的。
他知道,自己的朋友大概也觉得他是真的老了,所以才会产生这种感觉。
沈丰年求助无门,但是这两天,身边的这种事越来越多了。
他亲自处理的事情每天都在减少,但是需要他处理的事情却没有减少。
事情都被那个看不见的“他”给处理了!这样下去,我是不是随时都可以被取代了?
沈丰年心中开始有些恐慌了。
如果真的有一个“他”,可以做到所有他能做的事情,而且还不被任何人发现,那么,他存在着还有什么意义呢?
沈丰年意识到,自己恐怕是处于一个极大的危险之中。
如果他要是不做点什么,估计要不了多久,他就会被“他”给完全代替。
但是,他最大的依仗,长生会,对他的这个情况并不重视。
而除了长生会之外,他又根本没有什么可求助的对象。
思来想去,沈丰年决定铤而走险,他想到了陆凡。
从理论上来说,陆凡是他的对手,看到他倒霉,人家只会高兴。
但是沈丰年活了一大把年纪,看人还是有一套的,他只和陆凡见过一面,就知道,这个年轻人,绝对不能用那些常规的思维来揣测。
求助这家伙,就算没有得到什么好处,大概也不会有什么坏处。
而且陆凡的实力极强,就算在长生会中,也没有任何一个高手有绝对的把握能赢得过他。
实力强的人见识大多也非常广博,说不定对这种事也会有些经验。
所以,考虑了很久,沈丰年决定,亲自来找陆凡谈一谈。
他是一个行事果决的人,做事从来都不会拖泥带水。
这件事关系到他的安全,所以他做了决定之后,立刻就打听了陆凡的下落,来到了这次珠宝展会。Χiυmъ.cοΜ
否则的话,以他的身份,怎么可能到这种地方来呢?
“你的意思是,有另外一个你出现了,是吧?”
陆凡问道。
这件事,确实挺有意思的。
“我并不能确定,但是我感觉是这样的!”
沈丰年重重地点了点头。
他有点激动。
像他这样的人,本来应该是不容易情绪波动剧烈的。
但是,他能够听得出来,陆凡刚才的问话,其实是相信了他的判断。
终于有人不觉得他是老糊涂而是相信了他这个匪夷所思的判断了!沈丰年突然有一种溺水的人看到一块木头的感觉,他必须要死死地抱住这块木头,绝不能轻易松手!“嗯,既然你有这样的判断,我觉得说不定还真有这种可能。”
陆凡想了一下。
“不过,具体是什么情况,光凭你这么说,我还无法做出判断,我必须亲自过去看看才能知道。”
“这么说,你相信我不是老糊涂?”
沈丰年更加激动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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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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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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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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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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