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这么突然的提问,必然有些内涵。
陆凡当然也知道。
他早就看了出来,这个胖子,对嫂子,只怕是有那么点意思。
当然,这也只是落花有情,嫂子对他,可是根本就没有半点意思。
陆凡明白,这家伙突然问自己是哪里人,家里是做什么的,显然是有了比较之意。
因为自己虽然不是嫂子的丈夫,却是小叔子,自己的家庭情况就是哥哥的家庭情况。
鲍有信也算是委婉地了解情敌的情况。
“我是江北人,家里开了一个药厂。”
陆凡答道。
江北人?
家里是开厂子的?
鲍有信的神情顿时放松了几分。
在京城人的眼里,他们自然是高人一等的,可以傲视全国各个地方的人。
区区江北,根本就没有被他看在眼里。
江北的情敌,肯定也是比不过他这个京城富少的。
“是江北省城吗?”
不过,鲍有信还是继续问了下去。
“不,我们是连海市人,准确地说,我们是连海市仁怀县的一个小山村的。”
陆凡看出了对方的不屑。
为了帮助对方建立情绪,他干脆直接把情况全都给说明了。
“一个小山村的?”
鲍有信十分惊讶,张大了嘴巴,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
说实话,一开始他以为刘芸是嫁到江北省城的某个家族中了。
江北的那些家族和京城当然是没法比,但是好歹也算是在地方上有头有脸的,不会太差。
可是鲍有信万万没有想到,刘芸竟然直接嫁到了一个小山村里。
这怎么可能呢?
在他的心目中,刘芸就是一个高高在上的公主,是一颗耀眼的明珠。
可是现在,这颗明珠已经不是蒙尘了,这简直就是掉进粪坑里了啊!“这是真的?”
鲍有信不敢相信地转头问刘哲。
“嗯。”
刘哲点了点头。
他当初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反应比现在的鲍有信还要激烈。
不过现在,他已经接受了这个事实。
不管怎么说,妹妹在那个小山村里,倒是也没怎么受委屈。
如果真的按照家里的意思和某个家族的公子哥联了姻,恐怕未必就能比现在更好。
不光刘哲点了头,言立庄和汪亚娴也都一起点了点头。
很显然,他们对于刘芸的事情,都是知道的。
这里面唯一一个被蒙在鼓里的,就只有鲍有信一个人而已。
从这也能看得出来,这基友四人组里,论家庭背景的话,最弱的,大概也就是这个家伙了。
“你怎么这么糊涂啊?
太冲动了吧!这恐怕会成为你这一辈子最大的不幸啊!”
鲍有信晕晕乎乎的,也不敢看刘芸,就这么唉声叹气了起来。
“能够嫁给爱情,我觉得我很幸运。”
刘芸的声音听起来倒是很冷静。
“小芸,不是我说你,你现在也已经不小了,小孩子的想法,不能再有了。”
鲍有信似乎是借着酒意,说话也已经不像刚开始时那样含蓄了。
“爱情这种东西,必须是建立在足够的物质基础上的。
一个农村的乡巴佬,能给得了你什么?”
“我们在京城,能够享受到全华夏最顶级的教育医疗娱乐等资源,我们可以吃到所有不管是能想得出还是想不出的美食,但是你在农村,就什么都没有!”
很显然,在他看来,刘芸嫁到那么偏远的农村去,绝对是一个小孩子没有经过大脑的行为。
而且,这几年来,她也一定为此深深地后悔了。
这就是机会!鲍有信相信,只要自己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再加上残酷的现实证明,刘芸应该会改变思想。
嫁人了不要紧,反正又没有孩子,现代社会,对这些没那么讲究。
关键是刘芸本人长得漂亮,身材也好,还有很深厚的家庭背景。
这样好的一个女孩,打着灯笼也找不到啊!鲍有信觉得自己的机会来了。
当初刘芸还是个女孩的时候,他确实是配不上的,但是现在,已经不存在了。
陆凡挑了挑眉。
这个胖子是要干什么?
当着自己的面,挖自己大哥的墙脚?
挺有胆量啊!不过陆凡并没有任何担心,他知道,嫂子和大哥的感情很深,没有足够深厚的感情,她是绝对不可能抛开家族的羁绊,嫁到出云村那个乡野小村里的。
而且,还有很重要的一点。
如果刘芸要走的话,早就走了,之前三年那么辛苦的日子都撑了过来没走,现在日子好过了,也有了陆平的踪迹,这个时候,她怎么可能会走呢?
果然,刘芸听到了鲍有信的那番话之后,脸色顿时就变了,任谁都能看得出来她很不高兴。
“鲍哥,我念着咱们一直都是朋友,这次就算了,以后我不希望再听到这种话,否则我们可就连朋友都没得做了。”
鲍有信一下子就尴尬了。
他根本没有想到,刘芸竟然会如此刚,完全不给他任何台阶。
他也有些恼怒。
你刘芸以前是公主,是刘家的掌上明珠,是京城里有名的千金大小姐,有无数的追求者。
可是现在你算什么?
现在你只不过是个嫁了人的少妇,而且嫁得非常不好,甚至可以说是负资产。
而且鲍有信还知道,刘芸和刘哲的父母在刘家已经失了势,这个女人,早已经不再是刘家的掌上明珠了。
既然如此,鲍有信觉得,刘芸就应该放下架子,重新考虑自身的定位。
以前的刘芸,对他这样的男人肯定是不屑一顾的,但是现在的刘芸,如果离了婚再找的话,能找到他这样的,已经可以算是万幸了。
毕竟鲍有信的家庭也很富裕,资产不菲,即使是在京城这样一个地方,也算得上有头有脸。
不得不说,酒这个东西,有的时候真的会误事,人要是喝多了,想法就容易走样。
鲍有信现在就是这样,他甚至有可能都不太清楚自己在说些什么。
“小芸,我知道以前你瞧不起我,我认了,可是现在你凭什么还瞧不起我?
你在那个破农村,根本就不知道现在京城已经是什么样子了!”
ωωω.χΙυΜЬ.Cǒm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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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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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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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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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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