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好吧,我数一下。”
小厮搬来一个矮凳子,顺风则拿出一杆秤,雨轻撩袍坐到矮凳子上,从筐子里抓了一把钱,一枚一枚的数,数了二百个铜钱后就放到秤上称,得出准确重量,然后就开始随手抓,速度变快,没过一会,就把一筐钱数好了。
雨轻扬起笑脸道:“霍读,这一筐是整整一万钱。”
霍读有些生气的问道:“你是不是派人跟踪我?”
雨轻又开始数另一筐钱,头也没抬的回道:“我今日在这里举办时装走秀,请来了一众好朋友,忙前忙后的,哪有时间关注你。”
“那你是怎么知道的,你怎么知道我会拿散着的铜钱给你?还带着那个秤?”
雨轻抬头看着他,开玩笑道:“我很有这方面的神通啊。”
霍读脸上的表情很复杂,就像是学生准备整蛊老师,意外被老师发现了一样。
“你现在是生气多一点,还是惊讶多一点?”
“你到底为什么会拿着一杆秤?”
雨轻只好耐心地向他解释道:“我每次出行都会带许多东西,像是医药箱、望远镜、火折子、剪刀之类的,以备不时之需,我也不记得是什么时候把这杆秤放进牛车里的。”
霍读抚额长叹一声:“你真的很让人恼火。”
“你愿意拿出所有的积蓄来赔偿那两株花,我从来都没觉得你会说话不算数,你真的很善良,同时我也要向你道歉,收回之前在书坊里对你说过的那些话。”
“算了,其实我也有错。”
雨轻站起身来,微笑道:“你出城来只是为了赔偿我吗?”
“我还想告诉你一件事,是有关图书管理员狄咏的,可能我说的事情并不能对破案有多大的帮助。”
“你是不是想起了什么?”
“狄咏家里养了一只柴狗,大概是在案发前半个月,我在茂先楼一楼抄书快至闭馆,最后我和狄咏一起离开的茂先楼,他家的柴狗竟然蹲在崇文馆大门外,当时狄咏还很生气,问它为什么跑来这里,没过一会有个老翁就赶了过来,原来狄咏已经把这只柴狗送给了老翁,也许是它想念主人,嗅着味道就一路找过来了。”
“你可知道那个老翁叫什么,家住在何处?”
霍读摇摇头说道:“我也不知道他的名字,只是听狄咏提过一句,那老翁是他的同乡,就住在槃鸱山脚下的小镇子上。”Χiυmъ.cοΜ
雨轻沉吟道:“槃鸱山。”
今早有人在洛阳东南槃鸱山上发现了一名男尸,死者正是狄咏,经过仵作初步验证,他应是被利刃割喉致死,并且推断他死于三天前,宁县尉已经命捕头将尸体抬回衙门了。
在时装秀上,顺风悄悄告诉雨轻的正是这件事,此刻顺风皱紧眉头,说道:“我还是觉得那个丁谓之和春娘有最大的嫌疑。”
祁斯在来信上说狄咏的弟弟狄升并不在中牟,有人看到抱狗的丫鬟小翠和狄升一起匆匆离开的中牟,他们很可能来了洛阳,因为狄咏死了,狄升自然要过来为哥哥收尸的。
雨轻淡淡说道:“我准备去一趟镇上。”
霍读好心提醒她道:“那里不算很近,天黑前你肯定是没办法赶回来的,你要是夜不归宿,你的府上一定会派人到处找你的。”
雨轻微笑道:“为了查案子,只能对叔叔婶婶撒个小谎了。”
“我看你就是个撒谎精。”
霍读刚转身想走,又不放心的回头问道:“你认不认得路啊?那个小镇可不好找的。”
“你以前去过那里吗?”
“我爬过槃鸱山,那个山上有很多草药,还是我带你过去好了,免得你掉进山沟里走不出来,山匪强盗最喜欢像你这样长得白白嫩嫩的少年郎了,万一碰上哪个女土匪,说不定会掳走你当压寨夫君。”
雨轻低哼了一声:“帮助别人还要顺带挖苦一下,到时候还不知道谁帮谁呢?”
为了到镇上不惹人注目,雨轻便换上了一身朴素的浅蓝色花纹布衣,头戴竹节木簪,显得俏皮可爱。
霍读和雨轻共乘一辆牛车,车上有一张小桌,霍读一直都在很认真的抄书,他常利用空闲时间为人佣书,由于他字写的很好,得到的报酬要比一般的佣书者高许多,每抄写一卷五千字至一万字的书可得两千钱,有时候会是一匹绢。
佣书业起源于汉代,盛行于魏晋南北朝时期,官府会设有胥吏,专门负责抄书。而高官和贵族,也会雇用书佣。
抄书工作其实很辛苦,而且当时对抄书要求极高,并不是简单的胡乱抄写就可交差,抄书是个精细活,不仅要工工整整地抄写,还不能抄错。能够从事书佣工作的人都要具备一定的书法功底、严谨认真的态度和绝对专注力。
胸无点墨的人自然无法胜任,贵族子弟根本不屑去做,也只有那些身份卑微、满腹才华的贫寒学子为了生存才不得不抄书不倦。
霍读衣食无忧,他抄书并不为赚钱,而是利用给世家大族抄书的机会,接触到更多的书籍用来学习知识,这也是很多寒门学子愿意从事艰苦的抄书工作的原因。
雨轻安静的坐在一边,也不去打扰他,只是自己拿着一根鹅毛在本子上写写画画,霍读停下笔休息时瞥见那个可以插鹅毛的金属笔帽,觉得很有趣,就想要挨近瞧一瞧,大白立马警惕的抬起头,伸出爪子就要攻击他。
霍读只好把身子往窗边挪了挪,昨晚抄书抄到手酸,今日陪着她去镇上,也没时间抄书了,索性就把抄书的文具收了起来。
他看到大白乖乖的趴在雨轻旁边睡觉,便问道:“你出门竟还不忘带着它,那只大狗有没有一起跟过来啊?”
“小白待在我叔叔家里。”雨轻把鹅毛笔插进笔帽里,抬眸笑问:“你在郑家私塾附学读书时有没有被郑氏子弟欺负?你应该也认识郑翰和郑林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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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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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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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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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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