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菡正是群芳馆的头牌,今日来的早了一些,去年她屈居第二,懊恼了许久,苦练舞艺,今年一定要把凤栖楼的姜柔踩下去,当然群芳馆的吴妈妈也早为她造势宣传,扬言白菡将会于今日登台作惊鸿舞,必会艳冠群芳,摘得花魁。
只见她懒懒的端起那碗银耳羹,喝了一小口,脸色立时冷了下来,直接将那碗银耳羹泼到那绿衣丫鬟的身上。
“我要不热不凉的,难道你听不懂吗?”白菡杏目微瞪,朱唇微启,“真不知道妈妈是从哪里买来的这等粗俗不堪的丫头,还赶着过来伺候我,看着你就觉得晦气。”
“姑娘何必生气,她不过就是妈妈上个月花了几个钱买来的乡下丫头,干什么也干不好,只能撵去烧火做饭了。”
这时走来一名身材高挑的丫鬟,她赶忙上前接过那玉碗,又低头瞧了一眼跪在甲板上的丫头,冷笑道:“莺音,还不快去再盛一碗银耳羹来,这么烫怎么让姑娘喝呢?”
莺音前襟上湿了一片,她用一只手捂住,又用另一只手捡起托盘,站起身来刚要走开,就又被白菡叫住。
“小倩,还是你去吧,那个叫什么莺音的,赶紧给我轰走。”白菡摆摆手,示意莺音从哪里来回哪里去。
莺音把头垂得更低了,很是为难,而小倩只好上前抢过那个托盘,小声骂道:“还不滚远点,什么事也做不好,就会惹得姑娘心烦。”
这时,吴妈妈从船舱里走出来,一脸的不耐烦,又看到莺音像个木头桩子似的杵在那里,走过去就扇了她两巴掌,薄嗔道:“过了今天就给我老实去接客,总要把老娘的本钱赚回来。”
莺音眼眶噙泪,险些就要滑落下来,她赶紧用衣袖擦拭。
“在我这里委屈抹泪可没用,要怪就怪你那狠心的婶婶,说什么家里穷的过不下去了,把你留在身边也是活活饿死,只好把你送到我这里混口饭吃,像你婶婶这种妇人我可见的多了,一看你就是没爹娘的苦命孩子,寄养在叔叔婶婶家里,他们自然看不惯多一个白吃饭的赔钱货........”
吴妈妈一身浓重的香气,浑圆的身子扭动两下,哂笑道:“哪个青楼里的姑娘身世不可怜,都是这么寻死觅活的过来的,想通了也就认命了,你要是觉着不公平,就下辈子投胎成为世家贵女,锦衣玉食,万般宠爱,还能做世家才俊的嫡妻,只是这辈子你得听我吴翠花的。”Χiυmъ.cοΜ
莺音不再抽泣,只是捂着前襟,低声问道:“吴妈妈,我这身衣服脏了,再留在这里恐怕让别人看到笑话,是不是可以先回群芳馆?”
吴翠花目光扫过去,摆摆手说道:“去吧,反正留在这里也是碍手碍脚的。”
白菡也走了过来,笑道:“妈妈,她不懂事,您可不要因为她而气坏了身子。”
“你这次若是再输给凤栖楼那个狐媚子,我看你也不用巴望着给小士族子弟做妾室了,那个狐媚子能够吸引刘绥和乐高的注意力,你行吗?”
吴翠兰握着她的一只手,苦劝道:“不如趁年轻,找个有钱的商贾人家,嫁进去也能有好日子过,那些个小士族子弟挑挑拣拣的不说,恐怕连个名分都不能给你,前一阵子姜柔跟乐高打得火热,可结果乐高去了邺城,姜柔也是白伤心,乐氏子弟根本不会娶她进门的,那个刘绥更是个靠不住的,你自己可要想清楚了。”
“妈妈,难道你要把我最后一点希望都浇灭,每年来洛阳的小士族那么多,怎么我就不能存些念想?哪怕当外室我也乐意。”
白菡成名之后一心都想要嫁给士族子弟做妾,一等门阀大族和中等士族她自然不敢奢望,可是末等士族子弟,她觉得自己还是有机会的,其实她心里早已经有了一个目标,那就是荥阳俞伟光,不管如何,她都要搏上一把。
莺音一个人走在路上,风吹干了她眼角的泪珠,她想起母亲生前常常给自己唱的那首歌,不禁唱出声来,“青青子衿,悠悠我心。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挑兮达兮,在城阙兮。一日不见,如三月兮。”
此歌声轻柔而甜美,甚是婉转动听,强声和弱声灵活转换,似乎懂得美声唱法,真是稀奇。
不远处的牛车停了下来,一名青衣小厮跑了过来,手里还拿着佩剑,当走至莺音身前,便笑问道:“你刚才唱的歌真好听,你叫什么名字?”
“莺音。”她低声回道。
“那你是谁家的婢女,怎么独自走在这里?”
莺音摇了摇头,咬唇轻声道:“我是群芳馆的丫鬟。”
青衣小厮点点头,笑道:“那样就更好办了,你也不必再回群芳馆了,就跟着我们去看花魁大赛好了,等比赛结束后,我自然会同群芳馆的老鸨讨要你的。”
“你......你到底是何人?”莺音惊问道。
“我叫顺风,我家小娘子刚才听到你的歌声,很是喜欢,看来你今日的运气很好。”顺风微笑道。
莺音听他说是位小娘子,心里有几分欣喜,至少没有遇上哪家的恶少,若是能到大户人家的府上做个粗使丫鬟,离开群芳馆这个火坑,她已经心满意足了。
顺风看见她眼圈红肿,就拿出两颗樱桃放进她手心里,笑道:“这樱桃很甜。”
莺音只是瞧见过白菡姑娘吃樱桃,还都是那些个有钱的商贾为了博美人一笑,献殷情时送与白菡姑娘的,这样金贵的水果她是没机会品尝的。她只留了一颗樱桃,把另一颗又还给了顺风,秀气的脸上露出浅浅的笑容,“一颗就够了。”
顺风觉得眼前的女孩淡然质朴,跟她的声音一样自然而无杂念,便很是友好的握住她的手,直接朝牛车那边走去,她们俩就跟在一队随行护卫后面。
当顺风听她讲自己的身世时,心里很是同情她,被自己的亲人卖去青楼,一定伤心极了,她和怜画遭遇相同,不过怜画比她强一些,还没被卖进青楼就被墨瓷救了,好在眼前的少女是在群芳馆内烧火做饭,并未接客,不然就更加凄惨了。
好几辆牛车已经停在洛水河畔,为首的正是张舆和卢琛,卢琦和刘野也跟在他们身后。
远远望去,许多垂幔式看台就设于岸边,郑翰与一众好友已经坐于看台之上,饮酒笑谈。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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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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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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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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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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