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陈情令之一揽芳华魏无羡蓝曦臣>第 94 章 百凤山围猎
  昨晚是那般星月明郎,灯火摇曳,满城尽数风华,不曾想在今早的清明中伴随着雨点,原以为是迎来春日里的一场和风细雨,谁知不一会儿,竟刮起了大风,下起了大雨,

  昨夜那情缘树上悬挂的两道木牌在这场风雨中失去了灵力保护,不幸被吹落在地,和着这场被风吹落的树叶一起埋在了情缘树底下。

  雨水急切地击打着窗户,苏晓是在这个咚咚咚的声音中苏醒过来。

  她揉揉头:“宿醉的滋味果真不好受,不过,她很喜欢。”

  蓝曦臣破天荒的居然睡过了时间,蓝氏那让人害怕的作息规律,卯时起亥时末,他有史以来第一次给破坏了。

  “看来,都是那酒惹的祸。”虽这般说着,他的嘴角仍带着笑意,很自然地拍打着衣服上的小褶皱,这一切丝毫未看出他会觉得昨夜喝酒有什么不妥。

  因为这场大雨,回云深不知处便也只能作罢。

  雨太大,哪儿也去不了,二人便在一起吃茶聊天,看雨景。

  难得的惬意,难得的身心都放松了下来。

  春雨来得急,去得也快,这才半日功夫,便已是雨停云开见太阳。

  依旧是昨日那艘船,那个撑船的老者,他喜笑颜开地朝着他们招呼:“公子,姑娘,又是你们啊!”

  桨在水中划开,一圈圈的水波在晕开晕开,像极了一场美丽的邂逅。

  离百凤山围猎的日子也越来越短,蓝曦臣也日渐匆忙起来,自那日回来后,刚开始两人还能见上几面,晚上在一起吃顿饭,如今便是时昀一人亲自送来饭菜,两个人在一起吃惯了,突然的一个人,这会儿即使面对这满桌可口的饭菜,她也没有食欲了。

  在这些天里,她突然意识到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她离了他不行,她恨不得日日与他在一起,即使身在同一个地方,

  原来,在不知不觉间,蓝曦臣早已走进了她的心里,成为了她生活里的一部分,这让她觉得很可怕。

  虽然很喜欢他,爱上他是无可避免的事,但是她不允许自己因为一个人便失了自己,便毫无主见,便事事以他为先,便没有了原则。

  两个人是相互融合,共同进退,而不是一个人依附另一个人。

  于是,她试着去习惯没有他在的时间里,也让自己试着不去打扰他的时间。

  晚间,蓝曦臣处理完手头的事,将最后的一份细则交给时昀后便去了雅室。早前的时候,蓝启仁就说过让他忙完来见他。

  “叔父。”

  蓝启仁眉头微拧:“曦臣,以你如今和苏姑娘的关系,婚约一事也该与她说说了。”

  “我想等到百凤山围猎一事后寻个恰当的时机再与她说。”

  “也好。”蓝启仁捋着胡须背过了身去。

  他召来身边弟子去厨房询问一下饭菜是否已备好,又命蓝曦臣身边的时昀去把苏晓请来,“今夜,你们俩就同我一起在雅室共餐吧。”

  苏晓再一次感到了受宠若惊,虽说,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可在面对这么一个长辈时,且此人是蓝曦臣的叔父,且鉴于她与蓝曦臣的关系,她再没了听学时候的那般肆无忌惮,心直口快了。

  她变得拘谨起来,小心地一口一口地往嘴里塞着菜,虽它们味同爵蜡,一边又认认真真地听着蓝启仁一板一眼的训话。

  关于明日启程去兰陵一应要注意的事宜,比如,不可迟到,不可中途流连它处,不可……

  他说了很多个不可,苏晓只觉得脑袋连同耳朵都在嗡嗡作响,好像说得就是她,不能因她一人耽误了行程。

  但他同时又像极了一个老人在子女临出门前一阵絮絮叨叨。

  好不容易一顿饭吃完了,蓝曦臣与苏晓二人起身告辞。

  “月儿,今晚这顿饭怎的这般拘束,你以前可不是这样?”蓝曦臣貌似一脸打趣。

  苏晓瞥了他一眼:“明知顾问,既知蓝先生要请我去吃饭,怎的不提前来告诉我,反倒现在怪起我来了?”

  蓝曦臣连忙道歉,拉住前面人的手,往怀里一带,苏晓就这么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被他拥入了怀中。

  “快放开我,被别人看到可就不好了,你这宗主的脸面还要不要了?”苏晓努力挣扎着。

  他邪魅一笑:“这云深不知处又有哪个不知我们俩的关系。”

  “还真是,”苏晓心道,不过这人也属实厚脸皮。

  蓝曦臣低下头深情凝眸,苏晓赶紧头一偏,这才躲过了他的额头吻,又顺势挣扎开了他的怀抱。

  “明日,我让时昀来叫你。”

  “好。”

  苏晓展开笑颜斜着身给了蓝曦臣一个大大的微笑,然后跨着小碎步一路回去。

  翌日,天还未亮,只现出一轮红日正冉冉升起时,苏晓就被时昀的一阵催促声给叫醒。

  山下,因着是春日围猎,蓝曦臣也只象征性地带了几名蓝氏弟子,他们在蓝湛的带领下便先御剑飞行而去,便只余下苏晓三人。

  时昀先乘一剑,蓝曦臣也唤出了朔月,乘了上去,

  苏晓抬眼看着他二人,一脸羡慕,这御剑的姿势也太帅了。

  随后蓝曦臣伸手一拉,将苏晓拉到了他的剑上,位于他的身前。两手扶住她的腰身控制好重心后,再次撑手御剑飞行。

  这一路除了夜间休息,白日吃饭,其余时间都在天上飞,为了不引起村民注意,行程都避开了城镇中心,终于在大家的紧赶中,于两日后落在了兰陵金氏脚下。

  刚下剑,苏晓便是一阵头晕目眩,幸好蓝曦臣及时搀扶住了,

  而在此等候不多时的蓝氏弟子看到宗主到来,躬身行礼,道:“含光君已找好了客栈,命我们再此等候。”

  客栈,几名蓝氏弟子围成一桌坐在一起吃着今天的晚餐。

  蓝湛自成一桌,独自优雅端方的拾起筷子夹着面前简单的四盘素菜,耳朵径直屏蔽了那桌的热闹交谈。

  一人兴致勃勃:“没想到啊,我们宗主竟是当着大家的面直接抱起苏姑娘一路抱到了客栈。”那人颇有种要拿着筷子敲击碗筷以示他那激动不已的八卦心,他瞧了眼对桌含光君又默默地将手中举起的筷子放了下来。

  “你难道没看到苏姑娘晕眩得厉害,咋们宗主这才抱着她一路回了客栈。”一人饮着茶,刚抿下一口,便连忙解释道。

  又一人道:“苏姑娘自是比不得我们这些常年御剑的人,这一次上空飞行这么长时间,她这晕眩估计一时半会是好不了的,可有得泽芜君照顾了。”

  这话听着怎么酸溜溜的。

  这一桌人尽都是围着蓝曦臣与苏晓二人的话题转,似乎还越说越离谱。

  蓝湛一门心思想的都是魏婴,这次围猎,魏婴他应该也会随江家一起来吧,明日,或许就能见到他了。

  对于那桌的言论,他也只是时不时冷眼几下,并未起身制止。

  他不制止倒还说得过去,偏这些人对话正碰上了从楼上房间下来的蓝曦臣,他温和一笑对之,从他们桌前走过,径直到了柜台前:“掌柜……”

  此举惊呆了一刹众人,但背后乱嚼宗主是非可是一大不礼貌,并且这也是蓝氏家规中所提及到的,这些人连忙闭了嘴,噤了声,规规矩矩,端端正正吃起饭来了。

  不得不说,这些蓝氏弟子被□□得还不错,知道知错就改。

  三日后,风和日丽,晴光无限好,围猎就于金氏猎场,百凤山。百凤山是今年又新开的一道猎场,因着这次人多。

  除了每年都来的声望极高的几大仙门,云梦江氏,清河聂氏,姑苏蓝氏,另外比往年还多来了一些修仙派,其中除了一些已经是处于修仙的境界,另一些便是于民间声望与威望并高的一些武学派,这些人体内没有金丹,凭靠着自己的一份努力在各个武学领域都有其不错的发展,就差一个时机一跃成为仙派。

  当年在伐温一役中出了不少力的江南林氏,那时还是一个小小的,不足百人的门派,才一个冬日的时间竟一跃而起,发展成数千人的门派,这次林宗主带着他的女儿一同前来百凤山,前前后后还带了不少仆人,这些仆人并不是简简单单,而是各个会身手,武功极好的,m.χIùmЬ.CǒM

  那林宗主虽年到中旬,却是相貌俊美,说话落落大方,毫无金光善的一丝假惺惺的作态。

  那林宗主显然不愿与他过多交谈,偏他一个劲地想要拉拢着对方。

  “子玉,还不下去替为父敬林宗主一杯。”

  子玉,便是在金如玉得到金光善及其金夫人认可后改回的名字,除了正式场合被唤作金子玉,其余时候他都是习惯别人唤他作金如玉。

  不仅如此,如玉是她母亲所起的字,而对于姓氏金和金字辈是子字,他多少是有些厌恶这两个字的,奈何与他们有着血缘关系。

  而同是私生子的金光瑶便不那么好了,他一度希望自己的名字也是子字辈,而与金光善同字辈便是一下被他无情的断了将来的后路。

  所谓与金子轩这个嫡亲儿子的将来的地位,财产争夺权。

  他有些怨恨的看着能在金光善跟前有一席之地的金子玉,就凭着她母亲与金夫人的关系,而自己却只能站在一旁被当做个下人般做着一切别人怎么都看不到的努力。

  每日左右逢源,跟一个又一个人打交道,去迎合他们的喜怒无常,没有半点自我,没有半点的由衷。

  坐在场地右边第三张桌子上的苏晓百无聊赖地看着周边,场地上除了些仙派中的姑娘在席外,比如江厌离就一个人孤单地坐在他们江氏的于苏晓的左对面桌子上,偶尔与苏晓对视一下,并礼貌性地一笑,

  说实在的,除了蓝氏听学那会儿,与她有些交集外,这一年倒是再无甚交流了。

  苏晓只手撑着下巴晃着头看着金如玉正恭恭敬敬地与那林宗主敬酒,两人相谈甚欢,林宗主身边的林姑娘更是激动地站了起来,似乎他二人之前便认识。

  此时,金光瑶端正了下身姿,双目炯炯注视着正前方,朗朗开口道:“由兰陵金氏举办的百凤山围猎于今日今时正式开始,”他眼睛略微看了看场地上所剩无几的宾客,对着他们礼貌性地笑一笑,拂着手打开道:“参加过以往围猎的仙门众人应该都知道,在围猎前将有一场花宴,由在座的你们投出手里的花,最终哪一个门派持得的花最多便获胜,而今年呢,除了扔花宴之外,我们兰陵金氏又另外增添了一个节目,最终的获胜者将会优先进入猎场一个时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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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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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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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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