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昌道:“我想我问的够明白了,你告诉我,你坐在这个位置上的意义是什么?只是因为你叫沈秋水,只是因为你是沈啸那孩子的后人,所以你可以安稳的坐在这里吗?”
沈秋水没有说话,她已经想到沈昌接下来要说什么了,自己回答跟不回答,不会有什么区别。
就如同沈秋水想的一样,沈昌问完之后只停了几秒就接着说道:“真要论血脉的话,在座的每一个人,身上都流着沈氏的血!每一个人,都是族内的一份子!而你沈秋水坐在这个位置上,是要带着家族更加繁荣昌盛的!而如今,政策已经摆在了这里,五大氏族都要聚集到建金城,这是不可逆的,别人都在准备的时候,你选择等,在等什么?等什么时候运气好了,其余四大氏族都灭亡了我们再过去吗?”
沈秋水脸色有几分难看,她没有预料到沈昌会在今天发难,她开口道:“太爷爷,我并没有说一直等下去,我只是在找一个合适的机会,现在这个机会并不适合我们。”
“合适的机会?什么样的机会叫合适?”沈昌言辞犀利,“沈秋水,现在齐天在建金城待得好像是不错,黄姓因为他彻底退出建金城市场,他的存在,是我们得天独厚的优势,我们根本不需要像其余四家一样做什么准备,只需要过去就行了,你说呢?”
沈昌这番话,引起了他身后人的支持。
沈秋水顿时明白,沈昌在打齐天的主意,之前因为谢天鹏打压齐天的事,沈昌还喊着要自己跟齐天撇清关系,后来传出齐天与教廷联合的消息后沈昌才减少了这方面的声音。
可没想到,今天就把齐天的主意打上了。
在建金城,频频传出齐天告捷的声音,通过这些消息,可以判断出齐天是顺风顺水。
可沈秋水虽然人不在建金城,但也能知道,在齐天频频传出告捷消息的背后,他所经历的没人能够知道,也没人会去了解。
所有人只能看到成功的那个人风光的一幕,但鲜有人会去想这个人在成功的背后都付出了什么。
光见马儿吃草,不见马儿跑。
现在沈昌一开口就是想要摘取齐天胜利的果实,沈秋水自然是不乐意的。
沈秋水当即道:“太爷爷,我跟齐天虽然已经订婚,但哪怕是夫妻之间,也有各自的生活,更何况我们还没有结婚,他有他的事业,那是属于他……”
“你身为族长,如果你的婚姻不能给家族带来好处,那么可以终止这个婚姻,你也说了你们还没结婚,只是订婚而已,订婚的彩礼,我们沈氏可以退还给齐天,当然,就算是你们已经结婚了,无法带来好处,也是离婚,明白吗?”沈昌强势道。m.χIùmЬ.CǒM
解除婚约?
简简单单的四个字,瞬间将沈秋水拉入当初的事。
当初,也是为了家族,为了沈氏集团,沈秋水同意了沈老爷子的话,跟齐天解除婚约。
虽然当初的婚约在开始就是一场交易,但这件事已经成为了沈秋水的梦魇,她无数次后悔过自己那时的决定。
后来,再次跟齐天走到一起,再次订婚,这次的订婚,不是一场交易,而是一场在亲朋好友见证下的幸福典礼。
沈秋水虽然没说过,但她的内心,是庆幸的,庆幸自己没有因为当初那件事失去齐天,庆幸自己和齐天走到了一起,那个时候沈秋水就暗自发誓,自己绝对不会再跟齐天分开,哪怕有任何人阻拦,哪怕遇到了任何事。
自己已经错了一次。
那一次,足够记一辈子了!
所以,在面对沈昌这番强势的话时,沈秋水直接反驳道:“太爷爷,婚姻不应该成为被家族捆绑的工具,我们身为沈氏的人是我们的骄傲,这种骄傲是铭记在骨子里的,我不知道以前沈氏是什么样,但从现在开始,我沈秋水是族长一天,我就不会让家族的人,让他们的情感成为标上价格的交易品!”
沈秋水这番话说的铿锵有力,同时,也被很多人认同。
哪怕沈昌身后的人,也有人暗自点头。
身在这样的大家族,又有哪个人没经历过家族带来的无奈呢?
沈昌眼睛眯起:“沈秋水,你的感情不会成为交易品,但我们沈氏的人力跟物力,也不是免费给人使用的,既然你说你跟齐天在事业方面要分开,那么好,当初你带人去瀛岛给齐天帮忙的事,我可是要收点报酬回来。”
“太爷爷。”沈秋水强调一声,“我想最近安市的一些政策已经非常照顾我们了,如今安市这里的一切都由康家负责,在瀛岛,我们协助齐天救回了康文斌,你想要的报酬,在这段时间内,康家已经给到我们了。”
沈昌也表现的强硬:“康家给的是康家给的,我说,我要去问齐天要!”
沈秋水摇头:“这未免也显得太贪得无厌了。”
两人之间火药味逐渐变得浓郁起来。
沈昌冷哼一声:“我是商人!不是慈善家!商人本身就是贪得无厌的!这件事我决定了,你觉得齐天是你未婚夫,你不好意思开这个口,那我去开,就这样,散会!”
沈昌说完,拿起身旁的拐杖,站起身来。
沈英才立马走上来搀扶。
沈昌脸色冰冷的朝会议室外走去。
会议室内的其余人,也逐渐朝外面走去。
等出了会议室,沈昌冰冷的脸色一变,脸上露出笑容。
“昌爷爷,跟你想的一样,这个沈秋水不好对付。”沈英才说道。
沈昌点头:“是不好对付啊,思维很活跃,伶牙俐齿,该示弱的时候示弱,该强硬的时候强硬,不得不说,一个小小的沈氏集团能培养出这样的接班人,也算是那个沈自文有点本事。”
沈英才连忙恭维道:“可还是逃不出昌爷爷你的手掌心。”
沈昌傲然一声:“我走过的桥比她走过的路都多,你要说她四五十岁还能跟我斗一斗,我活了一百多年,她一个二十多岁的丫头要能斗过我,我趁早死了算了!算算时间,我派出去的人,今天已经到建金城了吧,那个齐天,怎么都得给我吐点好处出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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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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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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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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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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