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王蓉沈秋水>第六百四十七章
  下午四点四十五分整,飞机从安市上空经过。

  齐天背着降落伞包。

  狂风席卷齐天的面门,齐天看着下方。

  齐盟开口道:“臭小子,下面具备跳伞条件吗?”

  “不知道。”齐天摇头,“不过爷爷,你们当初,具备胜利的条件吗?”

  齐盟摇头:“没条件就要创造条件,从现在看来,我们当时好像的确不具备胜利的条件,但结果是我们赢了,而且那个时候,我们也没人认为自己会输!”

  “爷爷,走了,等事情结束了,我把秋水带回去见你老人家。”齐天背着伞包,用力一跃,整个人以极快的速度下降。

  齐天在空中调整着自己的姿态,保持着平衡,同时选择方向。

  安市,沈乡。

  沈乡是一个特殊的地方,这里虽然说是一个乡镇,但其发展,一点都不比市中心要差。

  沈乡也被很多安市人认为是最大的富豪聚集地,很多人说沈乡的人就是运气好,赶上了一波政策,又是征地开发,又是政策扶持的,但没人知道,沈乡的建设,几乎是凭借姓沈的一己之力。

  在氏族刚刚到来的时候,这里还很贫瘠,氏族自己出钱建房,修路,发展建设,当时就连市中心的一些发展都没有沈乡好。

  沈乡的道路很宽,一个乡镇拥有着八车道。

  几乎家家户户都住着自建的别墅,每家门前,至少有一辆价值三四十万的高端品牌汽车。

  在沈乡最中心的地方,是一个祠堂,这就是沈氏的祖地。

  说是祠堂,占地面积足有两个足球场那么大。

  祠堂前有两尊镇宅大狮子,上面挂着红绸。

  在祠堂前,一个年迈的老人坐在太师椅上,这是如今沈氏当中辈分最高的一人,如今已经一百一十二岁的高龄了。

  对于氏族而言,这就是镇族之宝一般的人物,哪怕连沈啸来了,都得叫一声叔。

  沈昌。

  今日,氏族选举族长一事,就由沈昌来见证主持。

  “昌爷爷。”沈文耀冲沈昌行了个礼,“我氏族当中,一直都遵循一个规矩,以保证我氏族长久不衰,那就是从来都不过问官事,可如今,若是执意让沈秋水继任族长一位,那这规矩,可就破了!”

  沈昌眼皮子微微抬了抬。

  这时沈英才走了出来,向沈昌行礼:“昌爷爷,一直以来,英才都在负责家族中一些对外的事情,对外界的接触也很多,秋水这个人,有着很过人的能力,并且我们氏族一直都讲究一个血脉纯正,这才是我们应该遵守的规则。”

  沈文耀看了一眼沈英才,冷哼一声:“沈英才,这里有你说话的份吗?”

  沈文耀年龄跟沈英才相差接近二十岁,但却是同辈,所以说气话来毫不客气。

  沈英才看向沈文耀,在实力上面,沈英才和沈文耀完全就不是一个级别的存在,但沈英才知道,这个时候是绝对不能退缩的,既然已经站了队,那就要站到底,他们已经被当成过炮灰,如果这一次还不坚定,那以后就只能是继续当炮灰的命!

  自己的命运,在合适的时机就要选择去争取,自己没有争取到的,那怨不得人!

  沈英才出声道:“我作为家族的一份子,难不成连说话的权利都没有了?”

  “一个血脉稀薄的外族而已,不懂规矩!”沈文耀身旁一人喝道。

  沈英才丝毫不惧,看向对方:“如果要按照血脉来说话,各位现在是不是都该给沈秋水行大礼,不懂规矩的,到底是谁!”

  “沈英才,我看你是想死了!”沈文耀面露狠厉!

  “好了!”坐在太师椅上的沈昌突然开口。

  沈昌说话了,沈文耀这才不甘心的闭上嘴巴,朝沈昌行了一礼。

  从沈文耀刚刚敢直接以死来威胁沈英才的场面来看,沈昌实际上在氏族中的地位,并没有看着那么高。

  至少,沈昌已经没有实权了,他拥有的,只是一个辈分。

  在人前,沈文耀是肯定要对沈昌表现出敬重的,但在内心当中,沈文耀并没有多在意。

  这也是沈氏如今面临的问题。

  沈秋水,沈文耀,这就是两个派系势力了。

  而沈睿才,则代表另外一个派系。

  一个家族,三大派系,各有心思。

  而在这三大派系当中,沈秋水属于最弱势的那一方,除了一个血脉纯正以外,沈秋水没有任何优势,现在站在她身后的助力,只有沈英才这家。

  沈英才几兄弟虽然对外界来说,实力强悍无比,但放在氏族这里,就实在不够看了。

  再加上沈英才之前跟齐天作对,他们的实力,也被削弱了很多。

  至于沈睿才。

  沈昌看向沈睿才,开口道:“睿才,发表一下意见吧,如今时代已经变了,我也想多听听你们这代人的看法。”

  沈睿才行礼:“昌爷爷,睿才只希望家族一切都好。”

  沈睿才这话,显然就是要站在一旁看戏了。

  之前,沈睿才的确是被齐天打怕了,他的自尊心被齐天按在地上摩擦,他所有的骄傲都被齐天打散。

  沈睿才是害怕,但这一切,都要建立在齐天还在的情况下。

  可现在呢?

  齐天被利刃带到上京这事人尽皆知。

  利刃把齐天带回上京能干什么?自然不会是请齐天去吃饭!ωωω.χΙυΜЬ.Cǒm

  所有人心里都已经下了定义,齐天,回不来了!

  齐天犹如一颗新星在西北境崛起,一跃成为西北境最强那人。

  在这几个月的时间,齐天说是称霸整个西北境都不为过,氏族,各大地下势力,西北王,包括北境而来的家族,全都在齐天手下吃了大亏。

  在西北境,齐天给人一种无敌之感,跟齐天做对过的人,都会感受到一种无力。

  在齐天对苏河出手之后,哪怕是沈文耀这种人心里对齐天都害怕了。

  连苏河都敢杀,还有什么是齐天不敢做的?

  但现在,齐天胆子再大又如何,再强又如何?他已经完了!他要为他的狂妄付出代价!

  而沈秋水没了齐天的支持,又算得了什么?

  沈文耀上前一步,冲沈昌行礼:“昌爷爷,自古以来,我们家族强盛不衰,一是因为从不牵扯官事,二则是因为,我们自身的实力,拳头大的人有话语权,这是亘古不变的道理,既然如今我们在这件事上得不出一个结论,不如,就拿拳头说话好了!”

  (PS:下班回家后发现电脑坏了,临时跑来网吧,环境太嘈杂,码字受到影响,更新慢了,各位见谅。)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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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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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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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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