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越,我知道你针对我是因为我以前喜欢过罗玉珂,不过那都是以前的事情了,大家都是跟着馆主学艺的,又何必闹得这么不愉快呢?”秦子凌说道。
“哈哈!凭你也配跟我说什么闹得不愉快?说吧,磕头不磕头?”南宫越一脸居高临下说道。
“南宫越,冤家宜解不宜结,我还是挺怕麻烦的,况且你怎么说也算是馆主的弟子,所以我不想跟你结仇,但你要是一再相逼,那也就只能走着瞧了!”秦子凌一脸平静地说道,眼眸深处有一抹阴冷狠毒之色一闪而过。琇書網
南宫越见秦子凌至始至终一脸平静的样子,心里突然有点发毛,不过当他意识到这一点时,反倒有一种恼羞成怒的感觉。
“哼,那就走着瞧!”南宫越猛地放下了帘子。
目送马车远去,秦子凌嘴角勾起一抹冷笑,自言自语道:“年轻人就是气盛啊!不懂得咬人的毒蛇永远是藏在阴暗处的吗?”
说完之后,秦子凌脚步一顿,表情变得很是错愕。
他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老成阴险了?
“还是受那个老魔头影响了啊!”很快秦子凌苦笑着摇摇头,他虽然不想成为一个阴险狠毒的人,但不得不否认,因为融合了老魔头的残魂意识,他的性格还是受到了潜移默化的影响。
出了城门,秦子凌眺望远处几乎将整个郡城半环抱,也不知道连绵多少里的乌阳山脉,目中流露出思索之色。
据传乌阳山脉一直从郡城延伸到西云州的州城,是大齐国十八大山脉之一。
山高林深,里面不仅生活着许多飞禽走兽,而且深山处还生活着异兽。
据传异兽是早已经消失在历史长河里的远古时代的神兽神禽跟飞禽走兽杂交而诞生下来的后代。
这些后代不仅不像传说中远古时代神兽神禽那般通灵,甚至开启灵智比起普通飞禽走兽都要难上许多倍。
普通飞禽走兽若机缘巧合,还有机会开启灵智,甚至能修炼成妖,但神兽神禽的杂交后代除非有天大的机缘,否则无法开启灵智。
这些后代一代代繁衍,期间又不知道历经了多少次跨越种族的杂交,衍生出了各种各样带有一丝远古时代神兽神禽血脉的异兽。
因为异兽身上带有一丝神兽神禽的血脉,它们的血肉乃是练武之人的大补之物,甚至有些异兽的身躯是炼制丹药或者炼制武器的上好材料。
但同样因为异兽带有一丝神兽神禽的血脉,它们天生强大,甚至绝大部分都非常凶猛,就算劲力境界的武师也绝不敢孤身一人进入乌阳山脉深处猎捕异兽。
甚至就算三五个组队的武师,一般而言也只敢在有异兽活动的外围寻找机会,而不敢深入有强大异兽活动的真正凶险之地。
所以异兽自古以来,便是珍贵之物,除了大户人家,豪门望族,普通人家根本是不可能买得起。
就算大户人家,豪门望族,也只有重点栽培的嫡系子女才有资格享用异兽血肉。
“据说除了极少如家禽一样已经被驯化豢养的异兽,哪怕最弱的异兽都堪比劲力境界的武师。我如今也就收服了一头铜尸,而且最大操控的范围也就十米距离,暂时还是不要做捕猎异兽之想。不过我如今勉强能神魂驱物,又能近距离操控铜尸,去乌阳山脉的一些支脉或者外围捕杀一些飞禽走兽应该不算危险。”秦子凌眺望巍峨连绵的乌阳山一阵思索之后,收回目光,大步朝安河村的方向走去。
安河村四面环水,河水不仅可浇灌田地,在不太平的世道里还可以当做“护城河”使用。
安河村并不是单一姓氏的村庄,而是杂姓聚居的村庄。
这跟方槊郡在前朝是边陲之郡有很大关系,因为需要长期的军队驻扎,所以随之而来的有许多来自全国各地的随军家属子女。
后来改朝换代,大齐国扩大了版图,方槊郡虽然不再是边陲,无需按边陲标准来驻扎军队,但有些军人和家属子女却已经在当地落地生根,成了土生土长的方槊郡人。
安河村便汇聚了当年一些驻军士兵的后代,所以姓氏较杂,村里并没有一支独大的宗族力量,倒是有三五家土财主仗着家中田粮多,养了一些家丁,在村里头颇有些势力。
秦家孤儿寡母的,在安河村自然属于弱小家庭。
好在崔氏懂礼节,行事端庄,跟邻里乡亲素来交好,秦家过世的祖父在安河村曾经也颇有威望,秦子凌又在城里武馆学武,随着年龄增长,身子日渐魁梧壮大,村里倒也不会有人敢无缘无故欺负秦家。
只是今日却出了意外。
秦子凌进了村庄,还没到家门口,便看到印染月一脸慌张苍白,跌跌撞撞地迎面跑来,头发和衣服都有些凌乱。
隔她不远处,有两个身穿锦衣的公子哥在六个家丁的簇拥下,摇着纸扇有说有笑,不急不缓地跟在后面走着。
那两个身穿锦衣的公子哥,其中一个长得甚是肥胖,走起路来都能感觉到浑身的肉在抖动。
另外一个倒是身材颀长健硕,但却长了一脸的麻子,鹰钩鼻,歪着嘴巴,给人一种阴狠狂傲的感觉。
秦子凌认得那肥胖的公子哥,是安河村的土财主,村东头曹家曹正斌的儿子曹高昂。
他的姐姐前年被徐家堡少堡主徐元武看中,纳为小妾,去年为徐元武生了个大胖儿子,母凭子贵,连带着曹家也跟着水涨船高,在安河村走路都是横着走的,谁也不放在眼里。
另外一位公子哥,秦子凌却不认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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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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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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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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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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