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他们家空着好几间客房!
沈知初也想让白七七留下来,奈何她已经是四个孩子的妈,还有一个巨婴老公。
陆绍珩的电话打了好几遍,沈知初都烦了。
“你说这男人到中年不是很烦这种稳定的婚姻吗,怎么还这么痴迷自家老婆?”
白七七笑她,“怎么,你开始烦你家季远深了?”
“阿深每天在医院忙,我们没有二十四小时黏在一起。”
“我们也没有啊,虽然他不再管公司里的事,但我有很多事情要做,我们一般团聚的时刻也在夜晚。”
“我不管,你今天留在这儿,我们好久没说悄悄话了。”
沈知初很想念读大学时的那段时光,和白七七睡在一张床上说悄悄话,偷偷溜出去吃路边摊……
几十年过去了,她很想感受一次。
白七七也很怀念,“都两个孩子的妈了还这么皮,你家季医生也喝了不少酒,还是留在家照顾他吧。”
“哎呀,有什么好照顾的,不就多喝了两杯,这点酒量还是有的,咱们出去转转吧。”
自从沈知初生了二胎以后就很少有自己的时间了,小儿子比较皮,也粘她。
好不容易熬到上小学,又得天天辅导接送。
每次沈知初都要狠心培养他独立,可儿子嘴甜,沈知初每次都以失败告终。
到现在沈知初都亲力亲为的接送儿子,还给他做早餐晚餐。
偶尔还会接他回来吃晚饭,就这,哪有自己的时间啊。
真是个磨人精。
机会难得,白七七也就不说什么了,陪着她一起去疯。
她们来到当日校园附近,这里变了很多,到处都是高楼大厦,商业气息很浓。
虽然也有路边摊,但似乎也没那种味儿了,全部都受了管控在指定的位置!
不过她们还是要了一碗当年最爱的炒粉炸串。
味道,没有她们以前吃的好吃,倒也过得去。
沈知初还要了汽水,给了白七七一瓶。
学生比较多,大多都是情侣。
现在的小年轻不比他们那个时候,在高中的时候就开始谈恋爱。
到大学,更不是什么稀奇事。
“七七,你那个时候只喜欢陆绍珩吧?”
白七七想到多年前,第一眼见陆绍珩她就被惊艳,认定了。
没想到两人会携手多年,还生了四个孩子。
这其中的曲折,几天几夜也说不完啊。
人到了这个年纪,总喜欢怀念过去,时光匆匆,带走的是她们的青春。
她们够幸运,身边的人还是年轻时的那一个。
“陆颂和晓君就如同你当年跟陆绍珩。”
“不一样。”白七七看得明白,“陆颂的脾气是和陆绍珩有点像,但是他眼睛不瞎!就是做法不妥,毕竟也是个刚出社会的年轻人,在有些事情上需要磨练。”
沈知初,“反正我觉得陆颂挺好的,沈晓君……”
“或许是从小寄人篱下,性格敏感吧,陆颂这种强势的男人不适合她。”
白七七苦涩,“你还也看得透。”
“他是我看着长大的孩子,心里想什么,我也清楚。”
“谁说不是呢!别说沈漾了,就我,也觉得他们分开是好事!”
白七七是真的这么想的。
一开始她觉得晓君稳重懂事,也有自己的思想,是很招长辈喜欢的女孩。
到现在也是!
她从不否认晓君的优秀。
但是这孩子性格和陆颂有的一拼,两个一样的人怎么在一起呢。
一刚一柔才能相处,方得长久啊。
可棘手的在于,她儿子忘不掉,又不愿意拉下脸去哄人,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沈晓君为了别的男生心碎。
据说那个齐昇很优秀。
白七七在医院见过,也看到过他的父母,是书香门第。
是她,也会满意这样的男人。
毕竟沈晓君自身那么优秀,他们的身世本就像镀了一层金,真的不需要婚姻再来改变自身的命运。
“给陆颂找个女人吧,照着晓君那样的找。”沈知初给她出主意。
“我们也是过来人,要是感情的事真的好这么解决,当初我们也不至于受苦。”
“陆颂还年轻,兴许能过得去。”
“我插手,反而不好。”
“要不,让他在我家待几天?”
“看他愿不愿意吧。”
她们到底是一路走过来的情意,为彼此担忧是常事。
白七七要了两瓶低度数的果酒,“难得出来一趟,我们也喝一杯?”
沈知初求之不得,“行,舍命陪闺蜜,哈哈。”
两人坐在风口,喝着酒,撸着串,仿佛又回到了多年前。
翌日。
陆颂一醒来就有干净的衣服,熨烫好的西装。
沈知初吩咐人洗了烘干,然后熨烫整齐。
她是个大老粗,不懂得照顾人。
要不是生了两个孩子,哪里知道做这些。
可见,爱情真能改变一个人。
“起来了?头还疼吗?”
沈知初已经让人做好了早餐,今天哄好了小儿子,让司机送。
陆颂怪难为情的,“沈姨,昨晚麻烦你了。”
“麻烦什么啊,过来吃饭。”
“好。”
陆颂和她坐在对面。
对于沈知初,这个和自家母亲一样年纪的女人,陆颂也有一份特别的情意。
她对自己是真心的疼爱,就好像有血缘关系的小姨。
在陆颂心里,她也确实是自己小姨。
“你季叔叔说,齐昇的伤恢复得很好。”沈知初专挑他想听的说。
“嗯,我知道。”
“倒是你自己的身体,你季叔叔说得注意,你还年轻,别作。”
“好,我会按照季叔叔的嘱咐吃药的。”
“光吃药哪行啊,生活得有规律。”
“嗯。”
只要是沈知初说的,陆颂都听。
这就跟那句话一样,孩子还是别人家的好。
在孩子心里,也是别人的妈妈温柔。
“你妈很担心你,你没发现她最近都瘦了吗?”
这个陆颂还真没注意。
毕竟她有父亲关怀。
陆绍珩退休后,闲得发慌,还研究什么做菜!
他俩的恩爱,陆颂都觉得肉麻!
“多关心一下身边人。”
“是我疏忽了。”
“晓君,晓君和你分手的态度很坚决吗?”
陆颂也不隐瞒,“是!也怪我不好,没和她商量就做决定。”
沈知初笑了,“孺子可教也!你要是真舍不得她,男子汉大丈夫,在女人面前吃点亏没什么的。”
如果真的非她不可,那么这个苦注定要吃,不如早点醒悟,少吃点苦。
陆颂死活不肯,不再搭话。
沈知初心里也就有数了。
年轻人性子倔,正常。
怎样的结局,还得看他们自己怎么处理。
吃了早餐,沈知初特意让陆颂给季远深送切好的水果和汤过去。
陆颂当然不会拒绝。
只是这一去,碰到了沈晓君。
她的伤还没好,脸上的纱布都没拆,穿着宽大的病号服盈盈弱弱,眼底满是忧愁。
大概是没料到这时候会碰到陆颂,他依然穿得那般得体,和狼狈脆弱的她形成鲜明的对比。
就好比,他们本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气氛有一瞬间的尴尬。
“陆颂,你怎么来了?”还是季远深打破沉默。
他刚刚做了一台手术,沈晓君也是掐着点来问齐昇情况的。
陆颂把东西放在桌上,“沈阿姨挂念你,汤和水果。”
“你阿姨也开始变得琐碎了,刚分开就给我送汤送水果。”
虽然嘴上这么说,季远深还是拿了一块水果吃。
嗯,很甜!琇書網
那神情让两个小辈:……
大型虐狗现场!
沈晓君:……
陆颂:……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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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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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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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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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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