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多时,两人一起上马,在颠簸的马背上,循着黄土车道全速奔跑。
黑色平原上,夕阳只剩最后一只角,露在地平线上。
眼看就要彻底天黑,小雨也慢慢停下来。
李程颐坐在马背上,不断整理身体里的记忆。
少阴179年,王朝腐败,帝君沉迷于寻欢作乐,枉顾朝政。
各地局势糜烂,民不聊生。
这地方的文明层次,也就是冷兵器时代。
这些其实都不算什么。
真正让他感觉重要的,是少阴国内时常有的各种江湖人士,武林人士。
比起糜烂的朝政,在这里,最危险的,还是那些所谓的习武之人。还有……怪物。
坐在马背上,足足跑了一刻钟,在彻底天黑之前。
黄土车道的正前方,终于出现一片黑土修建的高耸城墙。
五米多高的城墙围成一圈不规则圆形,将里面一片黑灰色房屋保护住。
城墙上隐约能看到有身穿黑皮甲,手持长枪的官兵来回巡视。
一根根火把远远照亮周围少许黑地。
老马的接近,让守门的官兵略微紧张起来,他们握紧长枪,眼神绷紧,正要发话。
“是陈忠和王捕头家的一辰!”一个上了年纪的官兵大声道。
顿时几个官兵纷纷闪开。
老马也减速,踱步走进城门。
几个官兵迅速迎了上来。wWW.ΧìǔΜЬ.CǒΜ
“陈忠,你们怎么回事?其他人呢!?”
“我们去接白瓷商会的人...遇到一個疯子...除开我们两,其余人都死了...”陈忠翻身下马,嘴唇惨白,哆嗦着说。
李程颐翻身下马,他口鼻的血水已经干掉了,让其看上去极为吓人。
“我还好,快...快去给阿辰请郎中!”陈忠大声道。
一群官兵震惊之下,迅速分工起来,一个去王家叫人,一个去请郎中。
另外的不由分说,拉着李程颐便上了一个木质担架,两人一起将他抬着朝城内赶去。
临近夜晚,城镇里街上冷冷清清,没什么人。
这里火把也是要耗钱的,普通人家没什么钱,只有木窗口隐约透出一点油灯。
而有钱的阁楼宅院里,则要明亮许多。
但整体上,整个镇子绝大部分区域,都是一片漆黑。
没有月光,一些地方甚至伸手不见五指。
两个官兵身强力壮,往担架上插了两根火把,一路小跑。
很快,便来到一户大院前。
红漆狗头门环的大门显得相当气派。
门前左边还有颗一人环抱粗细的大树,分不清什么品种,树干上挂了一个木头秋千,正随风摇晃。
两官兵才到,大门便自动从里面打开,跑出来一队人。
为首的是个身高两米,满面络腮胡的黑发壮汉。
这壮汉披了一件狼皮黑披风,里面只穿着灰白内衬,单手提着银亮大砍刀,见到担架便快步迎了上来。
“阿辰!!”他大声吼道,“没事吧!?让我看看!”
李程颐被放下来,按照脑子的记忆,认出了眼前壮汉。
王家家主,捕头王一枫。
别看王一枫只是个捕头,但他手下管着的十多个捕快,全是会些刀枪功夫的好手。
他们这些人,配上雇佣来的临时协防人员,差不多上百人,就成了整个新盟镇维持治安的主要力量。
就连守门的官兵将领,也得卖他几分面子。
李程颐不用装,光看满脸的血迹,失血过多的惨白脸颊,就知道他这具身体有多虚弱了。
也就是他影替后,自身和这具身体融合,将其吞噬替换。才迅速改善着体质状态。
要不然现在王一辰还应该处于尸体状态。
“爹....我没事...”李程颐装出王一辰以前的语气,艰难的出声回答。
“只是...眼睛有点花,想休息...”
“快!快送进去,郎中已经来了,快给我儿看看!”王一枫顿时急声道。指挥着众人将李程颐抬进去。
“就出城十几里接人,居然也出事了...唉,这外面是越来越不安全了。”
“前阵子镇将大人才巡查扫荡过一次车道,这才多久就又不行了...”
“那些该死的怪物...来去如风,根本没法阻拦。这次居然连王捕头的公子都受了重伤...我们这些普通人遇到,岂不是...”
“王家也遭殃了,难不成...真的只能去习武!?”
“习武也没法,王捕头不厉害么?他儿子不一样被那些疯子怪物打伤。”
“还好王家运气不错,没染上红眼病....算是不幸中的万幸。”
李程颐躺在担架上,强大的听力听着周围看热闹的民众窃窃私语。
结合零碎的记忆,飞速了解着这地方的大概情况。
至于对着一个不认识的人叫爹,那不过是为了伪装身份,以李程颐的脸皮厚度,并不在乎这点。
进了大院,王家是才崛起的小家族,家里除开一个烧饭婆子,其余都是自己收拾。
一个嘴角长了黑痣的中年妇人,带着一身穿红底黑袖长衣的年轻女子,快步迎上来。
“阿辰这是怎么了?不是就出去半天接个人么?怎么会这样?怎么伤成这样?”妇人声音打着颤问。
她想伸手去碰李程颐,却又不敢。
妇人是王林氏,本名林秀贤,同时也是王家三个子女的生母。
一旁的年轻女子面色难看,紧紧盯着李程颐,一言不发。
她是王一辰的姐姐,王一恒。
两人还有个大哥,叫王一决,没在家里。
“快让让,方郎中来了!”
近处传来急促脚步声。
一群人簇拥着一个老郎中走近过来。
然后便是类似的望闻问切,老郎中诊断倒是挺准,判定李程颐就是失血过多,其他一切还好。
这也让在场的王家人松了口气。
“没染红眼病吧?”跟随进来的官兵忍不住问。
“没,红眼病虽然主要是靠血传播,但也要足够的量。”方郎中解释道。“那杀人者和辰公子接触时间极短,而且也没有展露血身,被传染的可能性很小。”
“那就好,那就好....”
官兵长叹一口气,“那我马上回去给镇将大人禀报。”
“有劳了。”王一枫抱拳。
“捕头客气了,应该的。”官兵转身小跑着离开。
“先送阿辰去休息,他身上的衣服全部都得处理掉,以免传染。”王一枫吩咐道。
顿时李程颐在一行人的护送下,回到自己住的房间。
脱掉身上所有衣服自己冲洗了个澡。然后用干毛巾搓干头发,才假装睡去。
尽管有他的支撑融合,但这具身体现在正处于失血过多状态,必须休息。
这才符合逻辑。
同时,他脑子里的大量零碎记忆,也需要好好整理一二。
特别是那个什么红眼病,传染,还有血身....
这些都是让他相当在意的地方。
他可不信,这个让周围黑海存在都不愿进入的米德拉恩,会是个简单落后的区域。
躺在床上,窗外隐隐传来王捕头王一枫和妻子王林氏的说话声。
尽管他们声音很小,但李程颐的强大听力,依旧能听个大概。
“镇上最近被传染的人越来越多了,前几天才杀了十多人,今天就又出现好几个。这样下去不行...今天距离镇子这么近的地方,阿辰居然都遇到了红眼病...镇将大人的信不知道送出去了没?”王林氏担心道。
“血守的人就算收到信,也不可能这么快过来。光赶路就至少要半个月,这半个月只能全靠我们。”王一枫道,“你好好管好阿辰才是,他只会点粗浅拳脚,就敢出城闲逛,当真不知道死字是怎么写。”
“谁能想到这么近的地方,居然...之前那可是大家散步挖药的地方。”
“行了,别想太多,总会有办法的。大不了到时候我护着你们往玉山县去。”王一枫叹气道。
“唉...自从少帝练神限心决走火后,这世道是越来越乱了。”
“也就血守能利用特制武器和道具杀死那些血身怪物,其余的,什么武功练了也没什么用。人怎么能打得过那些怪物?”
“你懂什么,那是希望,明天我去和镇将说说,带人再到周围巡视一遍,用驱散香驱散一下血身怪物。
好了,不说了,睡吧...一会儿半夜还得去看看阿辰。”
“嗯...唉....明天你小心点。”
“知道,放心。”
声音安静下来。
李程颐睁着双眼,静静躺在床上,望着蚊帐微微随风飘动,心中渐渐有了对这个世界的一些印象。
‘神限...心决?’
只是听到这个词时,他莫名的感觉有些耳熟....
一夜无话。
除开外面远处偶尔会传来的阵阵怪异大吼外,整个镇子绝大多数人都静静进入沉眠。
整整一个晚上,李程颐彻底将记忆整理了一遍。
也大概明白了这少阴国的情况。
整个少阴国位于一片无垠的黑土平原上。
这里有着一种极其恐怖的传染病,名字就叫红眼病。
任何被传染了红眼病的人,都会迅速变得弑杀和残暴,力量速度,体质都会得到极大提升。
并且他们还会展开一种名叫血身的形态,从人形瞬间变成最少三米高的恐怖怪物。
这些怪物形态各异,但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浑身布满了粘稠血水。
所过之处,血水飞溅,只要被溅射到这种血水,不论什么人,平民也好,武林高手也好,都会迅速变成新的红眼病感染者。
为了对抗这些怪物,少阴国建立了血守司,利用各种奇异武器和道具,艰难的消灭各种怪物。
‘这地方....好像没有幻彩龙的线索...’整理完信息,李程颐眉头紧蹙起来。
他来这里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寻找幻彩龙之心,可现在,这地方似乎....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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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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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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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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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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