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贤弟是说过这话,但是这和你下半年要种的东西有什么关系吗。”
“陛下,老百姓活一辈子图什么?”
“当然是读圣贤书,明事理”
李世民明显理解错了,普通百姓怎么可能读什么狗屁圣贤书?
“陛下,错了”
“错了”
别说李世民了,就来拿长孙都有些皱眉,自己夫君说的也没错啊,人生在世不就是读圣贤书吗。李丽质更是为李逍遥捻一把汗,担心自己父皇生气,从而处罚李逍遥。
“微臣说的普通老百姓,臣到是觉得,四个字可以概括他们的一生。”
大家内心都各有想法的时候,李逍遥却不紧不慢的说处自己的想法。
“哦,我到是愿意听听,贤弟有和不同见解”
李世民一点也不生气,李逍遥反驳自己,因为李世民知道,越有才华的人,才会勇于打破前人的规矩。
“衣,食,住,行”
就这简简单单四个字,但是众人都在脑中回味了半天,最后居然没有一人反驳。
可不是吗,普通百姓大字不识一个,你指望他读圣贤书?基层的人,这一辈子追求的不就是个衣食住行吗。
“土豆和红薯解决了最重要的问题吃,那么接下来就要解决第二重要的问题穿。每年冬季咱们大唐都会冻死很多人,所以这穿我认为是四字之中,第二重要的问题。”xiumb.com
“贤弟这么一说,我顿时觉得茅塞顿开,我来猜猜,贤弟这种的东西莫非和穿有关”
就差直接说出答案了,你还猜啥呢。
“没错,接下来封地和周边百姓都会种上棉花,棉花是一种花朵,但是他本身与花又有很大差异。能够将其塞在衣服或者被子夹层之中,产生非常好的保暖效果。”
“贤弟,此话当真”
“陛下,我这有一副棉手套,你可以带一下,感受感受”
李逍遥又假装在袖子里掏半天,趁机在系统兑换了一副棉手套拿了出来。
大家都紧盯着李世民手中的手套,看了半天也没看出来有什么奇特之处。
“那我带上试试?”
“试试”
“好。”
李世民客气几句之后,直接待在手上,期初还没什么感觉,但是慢慢的李世民觉得自己的双手似乎都写微微发热,随后明显能感觉到手心已经开始出汗了。
两人又继续聊了一些其他的。李世民再也收不了了,连忙取下手套。
“受不了了,天太热了”
取下手套后,众人都震惊了,李世民的手已经开始微微开始冒汗了。现在可不是三伏之天。
“贤弟这效果太惊人了”
李逍遥直接扯开手套的外层,露出了里面的棉花,雪白的絮状之物,就像是柳絮一样,不过更加密集。
“原来这就是棉花,真是太神奇了,贤弟,你说为啥咱们就不能这些东西的价值呢”
同样都是人,李世民现在都写嫉妒自己的贤弟了。
“其实也不尽然,每个人所擅长的东西不一样,而且这些东西看似简单,其实里面包含了很多科学”
又是科学,科学当真是一门不得了的学科啊。陆陆续续经历了这一系列的事情,李世民对科学已经不在像以前一样敷衍了,相反还非常重视,李泰自从去了云顶学院之后,也是一心扑在了这科学上面,再也没有以前想要那啥的念头了。
话还没说完,几人就已经到了张瘸子的酒肆了。
“上次来还只是个小摊,现在都盖上酒肆了,不错啊”
李世民还在怀念上次在这吃熟食的时候,没想到短短几个月,这鸟枪换炮了。
“张瘸子命好,腿虽然瘸了,但是媳妇能干,手艺好,不仅本地人经常来吃,很多外地商人和游客也是慕名而来,所以干脆就给他借了些钱,盖上了酒肆”
“我觉得张瘸子命好,不是他媳妇,而是遇到了你这个好东家”
李世民一时间觉得,要是全大唐的地主和勋贵要是都能像李逍遥这样对待自己的家奴和佃户,那大唐可能会更上一个台阶。不过也仅仅是一瞬间的念头,毕竟这更本现实,哪有不奴役下人的家主。
“哎呀,东家,贵人们,快快请进”
张瘸子刚来李家村的时候,因为瘸了一条腿,全靠媳妇养活,挺自卑的,不怎么爱说话,还寻死腻活过几次,后来被李逍遥知道,把他胖揍一顿之后,也不知道李逍遥说了啥,从此就一改颓废,变得积极乐起来了。
所以张瘸子一家对李逍遥那是感恩戴德,谁要是敢说自家少爷一个不字,张瘸子夫妻二人肯定是第一个冲出去和对方拼命的。
酒肆和酒楼比差距还是挺大了,和以前摊位比,无非就是变成了门面房,但是也胜过以前很多倍了,起码刮风下雨不用急忙收拾东西了。
整个酒肆就一个包间,据说当时本来没计划包间的,张瘸子媳妇非要弄一个,张瘸子还不懂为啥,后来被自己媳妇骂了一顿,说要是哪天少爷要招待客人或者亲自来吃饭咋办,也坐在外面?少爷可以不坐,但是咱们不能不留,平日里就空着,谁也不让坐。今儿还真遇上了。
包间饭桌上已经摆满了菜肴,炖的,煮的,炒的,蒸的,烤的,五花八门,吃过的没吃过的都有,这些全是在少爷开设的家庭主妇厨艺班里,和少爷府里的夏香姑娘学的,虽然手艺不及夏香姑娘,但是也是吊打大唐的主流菜系了。
“老板娘,今儿怎么没有熟食啊。那可香了”
程咬金一看桌上居然没有上次吃的猪头肉,顿时开始咋咋呼呼。
“贵人原来喜欢吃猪头肉啊,我这就去弄”
张瘸子媳妇一听贵人还记得自己熟食,心里顿时美滋滋的下去拿去了。
“别忘了隔壁的大肉包”
李世民居然也还惦记着,隔壁的大包子。
“好勒,贵人们先吃着,马上就来”
张瘸子媳妇,笑眯眯了就去准备猪头肉和大肉包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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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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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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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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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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