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奶狗翻了个白眼儿说道。
“他娘的!”
“弄个假脑袋跟真的似的,吓死本少了。”
“对了!”
“棺材里面弄个假脑袋有屁用?”
“这不是吃饱了撑的吗?”
“废话!”
“当然有用。”高远说道。
“有啥用?”
“当然是代替真脑袋了?”
“不是,远哥你这话啥意思?”
“假脑袋代替真脑袋,那真脑袋呢?”
“你说呢?”
“要是有真脑袋还用得着做个木头的吗?”
“刚才你没仔细看看。”
“脑袋是木头的,身子说不定就是真人骨头呢!”
“妈耶!”
小奶狗惊叫一声倒退两步,八万四千根毛孔瞬间打开,鸡皮疙瘩起了一身。
“你又咋了?”高远没好气儿的问道。
“远哥!”
“那啥,无头鬼更厉害啊!”
“叫我亲哥上来,咱们回去吧!”
“我害怕!”
“噗!”
“你去死吧......”
上边热闹的一批,陆飞在下边也没闲着。
先不着急清理棺内,打着手电在外面仔细观瞧。
小奶狗砸出来的这个口子正好是棺材头,还有多一半棺材板没有破碎,被三十多公分的泥土掩盖。
泥土中还密布着粗细不等的柳树根须。
正是因为这些根须的力道,把金丝楠木棺材挤压变形出了缝隙,棺材内才积满了渗水。
里外受潮,就算金丝楠木也出现了严重的腐烂现象。
不过,要不是小奶狗的人肉炸弹,再坚挺上百年也不至于破碎坍塌。
至于污水中的臭味儿,并不是尸液,而是积水腐败的味道。
陆飞双手伸进污水底部,从棺材头开始摸索。
底部是一层粘稠的淤泥,在淤泥中,第一下就摸到一个质感特殊的大家伙。
仔细摸了摸,应该是一定帽冠,但材质不像是布匹。
凭借手感小心清理,让这东西摆脱淤泥的束缚,这才尝试拿出来。
双手用力,这东西颇有一些分量。
担心给这东西造成伤害,陆飞尽量放轻动作。
可当这东西浮出水面的时候,陆飞大失所望。
这是一件金冠。
轻微有些变形,但整体保存的还算完好。
金冠通高二十五公分,后山高而是公分左右,冠高十五公分。
金冠整体全部由金丝编结而成,各部分由粗金丝连缀而成。
外面用双股金丝编结成的辫形条带压缝,两个折角单独编成,下部插入长方形管内。
后山下沿围绕一周卷草纹花边,下部制成的冠形帽饰。
冠口略呈椭圆形,嵌有金口圈。
这件金冠造型精美,工艺相当繁琐。
制作这样的金冠,需要工匠在焊接时不但要花费很大的气力。
还要以积累多年的工作经验,掌握适当的火候,才能完成这样高难度的工艺制品。
别看金冠造型精美技艺高超,但价值却实在不敢恭维。
因为这件金冠就不应该出现在这里。
在古代,金冠是皇帝的专享。
这口棺材虽然名贵,但规格跟黄陵相差了十万八千里,根本就不可能是皇帝的尸体。
既然不是皇帝,不管是谁,出现金冠也是名不正言不顺。
对于收藏来说,简直一文不值。
打个比方说,皇帝用泥巴做印章,它也叫印玺。
而其他人就算用最好的材质,它也只能叫印章。
就算印面文字刻的是某某皇帝之宝,那也没有人认同。
这件金冠跟这个性质一样。
就算再精美,再奢华,也是个冒牌货。
没有任何收藏价值。
拿回去唯一的用途就是融了做首饰。
随手将金冠丢在一边,陆飞继续在污水中摸索。
摸索了两分钟,在刚才发现金冠偏左的位置,又有发现。
这东西长方形,长度差不多有三十公分,宽二十公分左右,同样深陷淤泥之中。
清理了一会儿觉得差不多了,陆飞用力拿起,却发现这东西比刚才的金冠还要重的多。
双手捧出水面,陆飞眼睛就是一亮。
这是一块儿木板镶嵌的金牌。
木板腐坏严重,但金牌却完好无损。
金牌长二十公分出头,宽十五公分,上边是一片阴刻隶书文字。
在污水中把文字上边的淤泥洗刷赶紧,陆飞打着手电仔细观看。
【嘉靖十年入国子监】
【嘉靖十四年授左军都督府都事】
【嘉靖十六年春,任京师顺天府治中】
【嘉靖二十二年,任尚宝司少卿】
【嘉靖二十四年升任太常寺少卿,仍掌尚宝司事】
金牌上密密麻麻,记录的是生平和任职时间,这就是墓志铭。
最后赘述一句话。
【吾儿早逝,为父痛心疾首,长眠于此,愿吾儿早日超生】
这块儿墓志有些特殊,虽然没有提到任何人的名字,但学过历史的人,从这些官职业绩入职时间马上就能猜出来这个人是谁。琇書網
想到这个人的名字,陆飞大吃一惊。
吃惊的同时,更加觉得匪夷所思。
因为,这个人根本不应该埋在这里才对。
说起这个墓的主人,那可就太牛逼了。
这人也是个富二代,但跟小奶狗王心磊不同。
他是那个时代最牛逼的富二代。
没有之一。
这人风流成性,这人富可敌国,他老子更是权倾天下。
他老子叫做严嵩。
而这个假脑袋的墓主人,就是严世蕃。
严世蕃未经科举步入仕途,以严嵩的名势,先入国子监读书后为官,历官尚宝司少卿、太常寺卿、工部右侍郎,官至工部左侍郎。
有他老子罩着,可以说,严世蕃就嘉靖时期最靓的仔。
说起这位太子党严世蕃,或许有人不算熟悉。
但说道明朝一部超人气著作《金-瓶梅》,同道中人一定都听说过。
《金-瓶梅》跟严大公子就有密切的联系。
这部书的主人公西门大官人的原型,就是严世蕃。
严世蕃小名“庆儿”,号“东楼”。
《金-瓶梅》的作者将“东楼”化作“西门”,直接用“庆”字为名,创造出这个小说人物,来影射严世蕃荒淫无度的生活。
这里姑且不去考证“西门庆”到底是不是以严世蕃为原型。
但严世蕃贪酷成性、生活糜烂却是跟小说里的西门庆非常相似。
而且民间还传说,这部书的作者王世贞就是为报杀父之仇来写的《金-瓶梅》。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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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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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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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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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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