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下八门花慕灵侯大勇>第三百零六回:树中女尸
  我没有立刻上前,又等了一会,等那棵枯树彻底的烧干净了之后,才缓步走上了前。

  而此时我才发现,那焦黑的树心里面竟然还藏着一个人。

  不。

  更准确的说,那应该一具尸体。

  那是一具女人的尸体,女人年岁不大,样子看起来也就二十来岁左右,皮肤白皙,面容俊俏,身穿着一身古时候的霞帔。

  提到凤冠霞帔,我想很多人都觉得那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衣服了,其实并非如此。

  顾名思义,凤冠霞帔是由凤冠加霞帔组成的,而其中也有许多讲究。

  比如一组凤冠就包括:凤冠、凤簪、金簪。

  其中,凤簪是用来点缀凤冠的凤凰形状发簪,金簪则是在凤冠里固定发型用的。凑齐这些东西,才算是一套完整的凤冠霞帔。

  所以,凤冠霞帔不是衣服,只是配饰。

  凤冠等于头上的帽子,霞帔也就是挂衣服上的披肩,如果古人成亲只穿凤冠霞帔的话,相当于裸奔……我的意思你应该懂。

  那么,凤冠霞帔什么时候,或者是什么人才可以穿哪?

  在古代,人与人之间等级制度是非常明确的。

  所以,凤冠霞帔并不是只有在古人成亲的时候才穿,皇后妃嫔、还有官太太们平时就能穿,而平民女子再有钱也没有资格天天穿,只有在女人一生中最重要的时刻——结婚,才被允许穿戴一次,当然下葬也可以。

  而且,这还是正室妻子才有的婚嫁特权,小妾是没有资格的。

  现在能理解,为什么许多古装片女主放话要男主:“凤冠霞帔明媒正娶”了吧!

  除此之外,虽然皇后妃嫔和官太太们都可以穿,但是根据各人的地位等级不同,凤冠霞帔的用料、花纹、颜色等等都有不同。

  比如下面这组凤冠,我们看到的是好不好看,古人看到的是等级。

  想要看她们的等级地位有多高,数数她们头上有几个龙几个凤就好。

  而平民女子所谓的凤冠霞帔,只是“借用”的概念,所有的装饰几乎都是仿制的,不是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比起宫妃和官太太的差远了。

  我说了这么多关于凤冠霞帔的事儿,是因为此时在我面前的这具女尸身上的这件衣服,竟然绣着九条凤凰。

  要知道在古代那是以九为尊。

  千百年来,我们的前辈祖先一直认为“九”为最高数,又与“久”谐音,所以自古为人们所喜爱。

  “九”除了具有其他数词表示事物的数量和顺序以外,还常表示“多”的意思。

  清代汪中《述学。释三九》中说:“凡一二之所不能尽者,则约之以三,以见其多,三之所不能尽者,则约之以九,以见其极多。”

  《素问。三部九侯论》中说:“天地之至数,始于一,终于九焉。”认为“九”是最高数,超过九,就要进一位,又回到“一”了。因此,自古至今,常用“九”表示“多”。

  在我国,人们把九看作“天数”,因为九是龙形或蛇形的图腾化文字。所以古代帝王为了表示自己神圣的权力为天赐神赋,便竭力把自己同“九”联系在一起。

  此外,“九”为奇数之最。

  在我国,“九”字最富于神秘的色彩。帝王时代,凡城门数、宫殿数、门钉数多以“九”计,如形容紫禁城“宫阙九重”,太和殿采用“九开间”,故宫的门钉取九九八十一这个数目。

  甚至宫廷器物之名亦冠以“九”字,如九龙杯、九桃壶、九龙柱等。

  以“九”表示广大繁杂众多的词也不少,如:九天、九州、九重、九泉……由“九”的倍数派生而来的数字也受到人们的崇尚,如十八罗汉、十八般武艺;孔子贤者七十二;天坛祈年殿旁建七十二间长廊;道教有三十六洞天,七十二福地;鼓楼击鼓和寺院撞钟要一百零八下……xǐυmь.℃òm

  为什么古时人们会那样崇尚“九”与“九”的倍数呢?

  清代语文学家汪中说:“一奇二偶,一二可为数。二加一则为三,故三者,数之成也。积而对十,则复归为一,十不可为数,故九者,数之终也。”

  自古以奇数为阳,偶数为阴,又以奇数象征天,以偶数象征地。

  “九”是阳数中的极数,再大的数其尾数也大不过“九”。这样,“九”被视为天的象征;天分九层,天诞日为正月初九;“九”也被附会于帝王,帝王称为“九五之尊”;同时,“九”也象征极高(九霄云外)、极广(九州方圆)、极深(九泉之下)、极冷(数九寒天)……

  “九”之所以被人们崇尚,除上述原因外,“九”谐音“久”,也被当做吉利的数字。

  所以照这种说法推测下去的话,我眼前的这具尸体绝非是一般人物,要知道在那个时候就算是接她一万个胆子,他也不敢随随便便弄九条凤凰在自己身上,一旦被发现的话,十万个脑袋也不够皇上砍的。

  “为什么这个女人会在这里哪?难道这个棵树就是她的棺材不成?”我看着眼前的这具尸体不由得发怔。

  可我想着想着却突然意识到一个问题,“等等……为什么刚才那么大的火,这树心中的尸体竟然一点儿事儿都没有……?”

  或许是为了印证我的想法,这具女尸全身上下突然冒起了一丝淡蓝色的光,我仔细一看,发现那具尸体表面上竟然好似结着一层淡淡的冰霜。

  我心中诧异,伸手去摸那具尸体果然一股冰寒刺骨之意猛然从我手指尖传来,我心头一惊,急忙将手指缩了回来。

  我看着那具女尸,喃喃自语道:“果然是这样……这具女尸死前定是算准有人会用火烧它,所以死后在身上藏有避火珠,或者冰寒珠一类的宝贝……要不然这么大的火估计早把他烧的连渣儿都不剩了!”

  想到这里,我也不再多合计什么,而是两只手上下齐动,在那女尸身上来来回回的翻找起来。

  好一阵子过后,我在那具女尸的怀里面翻出了一个青白色的珠子。

  看到这个珠子之后,我整个人不由得就是一愣,喃喃的说道:“这是……这是鸱吻珠?这东西怎么会在这里?它不应该……在……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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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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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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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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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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