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下八门花慕灵侯大勇>第一百三十四回:城中城
  看到这把枪,我整个人一下子就愣住了,心中暗想道:“这把枪明明就是刚开过火,可是这些人却足足死了有大半年的时间,这怎么可能?难道……”

  我这边还没弄明白怎么回事,突然身后突然黑影一闪,我但觉不对,猛然转头朝身后望去。

  可这一看不要紧,实话实说,自己的尿差点没吓出来。

  只见一个好像八爪鱼一样的巨大怪物朝我猛然扑了过来。

  这怪物长相极丑,全身上下长满了红褐色的斑纹,湿滑的身体上面布满了乳白色的液体,更让我恶心的是这东西居然还长了一张人脸。

  那八爪鱼一样的怪物张牙舞爪朝我扑了过来,我心中虽慌,可反应一点不慢。

  我先是一个侧滚翻躲过了那个家伙的扑咬,然后一反手将那具干尸手中的枪抄了起来。

  拉栓、子弹上膛、扣动扳机……所有的动作一气呵成,没有一点儿拖泥带水。

  只听“砰砰……”两声枪响,那好像章鱼一样的怪物头部中弹,暗绿色的鲜血一下子飞溅开来,险些崩到我的脸上。

  那好似章鱼一样的怪物中枪后身子一歪,朝我这儿直直的倒了下来,我一惊,急忙向后躲去,可脚下一个不注意猛的绊在了身后那具干尸的腿上。

  我整个人一个踉跄,“扑腾”一声摔倒在地,手里的枪拿捏不稳径直甩了出去,不偏不倚恰巧落在了之前不远的位置。

  我站起身,伸手想去捡掉落在地上的枪,可就在这个时候,不远处宫殿门外的地方突然闪过了一缕灯光。

  “有人!”看见这缕灯光之后,我不由得心头一喜。

  那是和我头顶上一模一样的矿灯,我之说以这么肯定是因为只有这种矿灯才会在主光源之外,套着一圈附属光源。

  有灯的地方就有人,鬼自然不会拿着光灯满街转悠。

  “不管是这俩家伙中的谁,先找到一个人再说!”

  而最重要的是,在这个地方除了我之外,还有这种头灯的活人不是姚芳,就是那冰山美大姐刘敏了。

  想到这里,我也顾不上那把掉落的枪,一个翻身从地上跳起来,朝着那矿灯闪烁的位置跑去。

  与此同时,在我身后不远处的铁制楼梯上也传来了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我当即心想:“坏了!该不会是刚才那阵子枪声把那些土耗子精给惊动了不成。这要是那帮家伙追来了,我手里只有一把工兵铲,那样的话小爷我可就吃了大亏了。”

  心念至此,我当下脚下加劲儿,也不回头看,只是一味朝那矿灯闪烁的地方跑去。

  和日军地下基地的另一侧比起来,这里要明显大上许多。

  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这里才是整个基地最中心的位置,而我之前所在的研究所,只是整个基地里的一处角落罢了。

  从四层平台向下望的时候,觉得这下面并没有多大,可此时当我身处这里时,找了一种“望山跑死马”的感觉。

  在那古老宫殿的跟前是一小片石林,数十座大大小小的石塔矗立在哪里。

  这些石塔的造型很是古怪,全身上下都是乳白色,是那种上窄下宽的造型,整体看起来就好像是古埃及留下的金字塔,可又不完全相似,这石塔要比金字塔更瘦更高一些,倒是很像藏区附近道边上虔诚的信众堆积的玛尼堆。

  这些石塔排列的很不规则,我身处其中似乎感觉不到任何的规律可言,感觉这东西就是随随便便被人堆砌在宫殿门外一般。

  我没有理会这些石塔,而是侧身绕过它们,虽然偶尔能从一些石塔身上看到稀奇古怪的图案,可我也并没有往心里去。

  但说实话,我怎么也没有想到,这一点点的疏忽竟然让我差一点丢了性命。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了。

  我一路小跑绕过了那些白色的石塔,追随着那束灯光来到了古老宫殿的跟前。

  这宫殿虽然比不了拉萨1300年历史的布达拉宫,但也小不到哪儿去,白墙红瓦,金丝吊梁,深埋于地下这么久,竟然没有一丝一毫腐蚀破败的痕迹。

  门前左右两边分别各站了四个造型诡异的人像,只见它们似神又非神,似人又非人,似佛又不是佛,似怪又不是怪。

  八个人身高足有三米有余,全身上下镀满了金箔,在我脑袋顶上矿灯的照耀下,闪着金灿灿的光。

  此外,这八个家伙造型各异,一个个青面獠牙,手持着武器,身穿着铠甲,矗立在宫殿门外的两侧,垂首而立,俯瞰着胆敢接近宫殿的人。

  我看了这八个家伙一眼,心中不由得想起了佛教中经常提起的“八部众”,也就是人们口中常说的“天龙八部”。

  我看着眼前这八尊金像唑了一下牙花子,然后自言自语的说道:“这到底是什么地方?要整这八尊金像看门?而且这么多年过去了,这里怎么还是这么新?看起来就好像是新建成没多久的样子?”

  我一边说一边朝宫殿正门走去。

  说到这里,我不得不提一句藏区的建筑风格,相比于其他地区的奢华建筑,西藏地区由于气候和地势原因,这里的宫殿大多是木石结构的碉楼造型,与此同时,还兼顾了军事上的女墙、箭垛、响铃和战壕设计。

  这种建筑风格大多是受了松赞干布的影响,公元629年松赞干布继位以来,对西藏地区面临着极为严峻的政治与军事威胁。

  为了能够更好的抵御强敌,松赞干布设计宫殿时,将门弱小化,相反,他加大了宫殿围墙的高度与厚度。

  不仅如此,松赞干布还极为喜好“城中城、殿中殿”的设计,换言之,就是在地上修建一座宫殿之后,在地上修建一座一模一样的城池。

  这一点虽然至今未得到官方的证实,还属于野史的范畴。

  但是,从17世纪da赖五世复建被毁的布达拉宫时,发现的两条300米长地下暗道可以看出,最初在修建布达拉宫时,松赞干布就已经开始为“城中城、殿中殿”做准备了。

  而此时我所在的这座宫殿,会不会就是当年那一座辉煌一时的城池,又或者哪一个风光无限、权倾朝野之人宫殿的地下复刻版……

  我站在宫殿外,看着眼前的一切不由得感慨良多。

  我之所以知道这些,是在从部队退伍回家之后,许二爷为了让我接班一元斋特意给我强行灌输的“知识点”。

  我本以为这辈子都不会用到这些,可万万没想到,今儿还真就遇上了这“城中城、殿中殿”。

  和地上的藏区建筑一样,无论你多大多宏伟的建筑,门儿都不算高,也不算大。琇書蛧

  我走进看了一眼,发现宫殿的门并没有关,而是虚掩着的。

  我心想道:“多半儿是姚芳,或者刘敏,她们两个其中的一个从这儿进去了。”

  我并没有用手推那扇厚重的木门,而是打算侧身从这地方钻进去。

  可就在我刚一侧身的时候,我下意识的朝身后看了一眼,却无意间发现,在那道门的边上挂着一块狭长的布条。

  而更让我奇怪的是,那布条无论从材质和颜色,竟然都跟我身上穿的这件衣服一般无二。

  我伸手将布条拿在手里,诧异的自言自语道:“这他娘的就奇怪了,这布条分明就和我自己身上的衣服一模一样,就好像是从我自己衣服上扯下来的一样。可问题是我的衣服并没有坏啊?那么,这个布条是哪儿来的?”

  就在我手拿布条在门口犹豫不决的时候,宫殿里面突然传来了一声极为尖利刺耳的尖叫声。

  那声音极高,好像是受到了极度的惊吓,更要命的是,我认得那个声音。

  “柳四娘!”听到那尖叫声之后,我第一时间脱口而出了这个名字。

  下一秒,我身子一侧便越过那道门,朝宫殿里面跑去。

  可就在我越过那道门的一瞬间,就听“呲啦”一声,我身上的衣服不小心刮在了殿门口一处凸起的木叉上,由于我前冲的力道太大,这一下竟然将我身上的衣服扯下了好大一块。

  被扯下的布条不偏不倚正挂在门边上,随着地下徐徐的微风在一下一下的摆动着。

  我看了一眼门上的布条,又下意识的看了一眼自己手中攥着的布条,不由得咽了一口唾沫,口中喃喃的说道:“他娘的不会这么巧吧!”

  而就在此时,三个人影突然从一旁闪过。

  这三个人手持火把,身形各异,远远看去他们一个高大魁梧,远远看起来好像是熊一样;一个身材苗条匀称,婀娜多姿;一个矮小瘦弱,像一只营养不良的小猴子。

  可即便如此,这三个人的动作却快的出奇,只是一闪便消失在了前方的拐角处。

  这三个人并没有看见我,可是我却清清楚楚的看见了他们,“熊明!花慕灵!小尼雅!怎么是他们?他们不是被徐先生给抓走了吗?怎么会突然跑到这里来了?难道他们自己逃出来了?还是……”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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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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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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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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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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