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的时间里,她前后投递出去了十几份简历,按理说她的工作经验和学历,做个小小的总监助理是没有问题的,可是她投出的简历却都是石沉大海。
好不容易有两个通知过去面试的企业,却又临时找理由将她给拒了。
一次两次或许是运气不好,但同样的情况太多次就很有问题了。
不用想也知道,肯定和叶家那位真千金有关。
她既不想她回去叶家抢她的地位,又不想让她在外面好过,所以想方设法给她使绊子。
这位刚回豪门的真千金虽然出了洋相,名声不太好,但毕竟是资本。
叶家在港城是保险公司的龙头老大,家底自是丰厚。只要叶金珠肯花钱,那些企业自然不会为了她这样一个毫无背景的假千金去得罪叶家人。
看来短时间内,她想靠自己的专业混饭吃是不太可能了。
“唉~”叶攸歌坐在茶餐厅叹气。
对面的雪梨替她鸣不平,“叶家人怎么能这样欺负你?当初不是你救他们,他们早死了哇,他们居然也不阻止自己女儿针对你。”
叶攸歌笑容酸涩,“阻止?你认为没有他们在背后指示,一个刚回来的叶金珠能有这么大的面子吗?”
和叶韦相处多年,她很了解这个人,心胸狭隘、睚眦必报!
叶攸歌当众要求和叶家断绝了关系,他虽然当时迫于种种原因同意了,但他怎么可能咽得下那口气?
所以肯定要报复回来的!
现在只是让她找不到擅长的工作而已,只要他们不再想出其它损招就好。
她现在真的没有和资本去斗争的底气和能力,她只想平凡而简单的活下去。
“实在不行,你来我音响店门口支个摊?我不收你租金,保护费我都替你交了怎么样?”雪梨无奈提议。
叶攸歌哭笑不得,“你们音响店那条街是不允许出摊的,你想让我被阿sir请进去喝茶啊?再说了,我摆摊卖什么?”
“实在不行,我卖碟养你吧!”
“什么碟片那么好卖?还能养我?”
雪梨把墨镜推上头顶,故意压低声音道:“当然是动作指导片,你都不找男人拍拖,我说了你也不懂。”
叶攸歌脸颊暴红,“你怎么能卖那种片子?”
“因为能挣钱啊!对了,你有没有考虑干脆找个男人嫁了?你毕竟做了十几年千金小姐,人脉资源还是有的。不说嫁豪门,凭你的外形条件嫁个小富小贵绰绰有余,何必这么辛苦?”
叶攸歌搅了搅手边的汤盅,“别人给的,哪有自己挣的踏实?”
她刚说完,抬眸看向餐厅门外,就见一辆虎头奔停在了马路对面。
那辆车的车牌她莫名觉得熟悉,总感觉在哪里见过,可是却又想不起来。
驾驶室的门打开,司机下车后恭敬地拉开了后座车门。
一个身形挺拔,全身散发着冷肃之气的男人下来了。
他梳着侧分大背头,稍显紧绷的白色衬衣外套着黑色皮衣,一只手插在兜里,另一只手取下了鼻梁上墨镜,露出了一张锋锐冷峻的脸。
叶攸歌呼吸一窒,心脏紧跟着加速狂跳。
是他?
梦里那个亲手把他送给一群马仔凌辱,最后见她被逼跳楼时,却冲过来发了疯般想抓住她的那个男人。
尽管隔着一定距离,但这个人烧成灰她都记得,也不知道是不是入梦太深,现在看到他,她心里竟会不受控制的感到憋闷发堵。
她记得,那个男人叫齐野。
和那些等着继承家业的纨绔富二代不同,他是港城最年轻的富一代,凭着铁血手腕和出众的商业头脑在黑白两道都有不俗的产业。
年纪轻轻就混了个‘齐爷’的名号,在港城是个亦正亦邪的风云人物。
“攸攸在看男人吗?这是终于发春了?”雪梨抬起手在她眼前晃了晃。
叶攸歌忙收回思绪,还在齐野转头往这边看过来时,立刻别开了脸。
“你怎么了?你欠那人钱吗?”雪梨不解。
叶攸歌一愣,反应过来自己有些过激了,她和齐野现在没有任何交集,就是个陌生人,她在躲什么?
“没有的事,你快回去看店吧!我下午还有一场面试。”
“那个男人超帅的耶,攸攸你快看。”雪梨拽了拽叶攸歌的胳膊,压低声音满眼兴奋。
叶攸歌懒得回头看,“长得帅又怎么样?还不是个畜生!”
“这位小姐是在骂我吗?”男人声音磁沉,微微上扬的尾音带着戏谑。
叶攸歌身体僵住,他怎么……什么时候过来了?
“没有的事,先生想多了,我骂的是畜生。”
齐野狭长的凤眸微微眯起,似笑非笑看向这个背对着自己的女人。
“不知道那畜生是怎么招惹小姐了?”
叶攸歌终于回头冷冷瞪他一眼,随即冷声道:“这位先生,我们并不熟吧?你的搭讪我很反感,请离开好吗?”
齐野却在看到叶攸歌这张脸时,心脏猛地收缩了一下,那股莫名其妙的心痛是怎么回事?
叶攸歌见他无动于衷,干脆拿起包包起身离开。
擦身而过时,齐野本能地拽住她的手,“小姐,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
叶攸歌甩开他,如避蛇蝎,“没有。”
齐野看着明显是对他有情绪的叶攸歌离开,他眸子沉了沉,转头问身旁的助理易风。
“你知道她是谁吗?我挖她祖坟了?”
“齐总,我没看错的话,这位小姐应该是叶家那位假千金,之前还被称为港城第一千金。”
“叶家什么时候有位假千金?”齐野皱眉。
易风解释:“就是一个多月前的事,叶家为千金举行生日会,也给您送了请帖,可您当时在澳城,所以才错过了这场真假千金的戏码。”
齐野这才恍然,难怪觉得眼熟了,应该是之前在某场商宴上见过,他对叶攸歌刚才的无礼表现很是不满。
一个被驱逐出豪门圈的假千金,一无背景二无财力,却丝毫不知收敛张扬跋扈的大小姐性子,这样的蠢女人在港城早晚要裸尸街头。
真是可惜那张漂亮的脸蛋了……
叶攸歌匆匆远离齐野的视线后,搭乘地铁到了预约面试的贸易公司。
刚乘电梯上了面试楼层,就碰见熟人了,还不止一个呢。
刚回归豪门的叶金珠,正和另外两名商圈名媛从办公室里出来。
她们分别是黄氏珠宝的千金黄珊珊,和崔氏商贸的大小姐崔明月。
这两位早前在叶攸歌还是叶家千金时,是和叶攸歌走得最近的闺蜜,三人几乎一起长大,如今叶攸歌刚离开叶家,叶金珠这个真千金就已经彻底取代了她。
叶攸歌对此并不觉得奇怪和难过,因为梦里就是这样的,她早已经接受这个事实了。
何况如果是真朋友,她们是不会被抢走的,既然友谊是假的,她又何必难过?
不值得!
“哟~这位不是前港城第一名媛吗?什么风把你吹到这里来了?”
叶金珠穿着高定小洋裙,满身都是珠宝钻石。价值连城的首饰堆在她身上就跟地摊货没区别,而她却浑然不自知,还一副天下就属老娘最美的姿态。
黄珊珊放开叶金珠,上前一步停在叶攸歌面前打量着她如今落魄的样子,唇角微不可察地勾了勾。
“攸歌,听说你离开叶家了,这又是何必呢?毕竟uncle都已经愿意在叶家给你一席之地了,你还执意要跑出来不就是自讨苦吃?”
崔明月则毫不隐藏自己对叶攸歌的讨厌,“叶攸歌,你霸占了金珠十六年的人生,叶家都没有跟你计较了,你还不识好歹!就算是个冒牌假千金,抱紧叶家也能让你衣食不愁,你偏偏要跟叶叔叔公然决裂,你就是个贱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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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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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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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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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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