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人,或被称为气运之子,或被称为天命主角,生来就是为了创造奇迹而生,行他人所不行,能他人所不能。
洪荒,没有永恒的主角,但每一个时代,总有一个无比耀眼的存在,其人生与主角无有太大区别。
太古时代,鸿钧是主角,兽皇神逆,苍天大帝,阴阳老祖,乾坤老祖,祖龙,祖凤,祖麒麟,以及魔祖罗喉,全都成了鸿钧的垫脚石,洪荒何人不知道祖之名。
上個纪元,帝俊与太一两兄弟算是主角,号称盘古后裔的十二祖巫,高高在上的六大圣人,众多大神通者,风光全被帝俊太一掩盖,但两兄弟运气不好,最后结局惨淡。
现如今这个时代,伏羲就是唯一主角,天道钟爱,圣人青睐,龙凤麒麟等势力亦为之保驾护航。m.χIùmЬ.CǒM
有各方势力在背后撑腰,加上自身天资纵横,才情惊艳无双,伏羲的崛起之路简直就是开挂,而且还是根本不讲道理的开挂。
比李澈借助心魔种子吸血洪荒众生还要恐怖。
观察蜘蛛结网,伏羲悟出了结网捕鱼;泥巴经过烧制,可以用来盛水装物.......
这还不算太夸张,真正夸张的是祂那堪比光速的修行速度。
踏上修行之路的第一天,一口气走完炼精化气,炼气化神,炼神返虚,炼虚合道四步,假如不顾忌根基是否稳固,祂甚至可以创造一天成仙的神话。
稳固修行根基后,又是不到一年,冲到金仙之境,然后花了二十年,突破至太乙天仙。
不到三十年,成就太乙之境,这种逆天的修行速度,堪称神话中的神话,说出去都没人信。
这种逆天修行速度已经不是科学能解释的了,就算羲皇前世身为绝顶大神通者也不可能做到,更多的应该归功于天道。
如果不是天道在暗中帮忙开挂,又有什么理由解释伏羲的逆天。
生而强大的先天神圣都没这么逆天!
先天神圣生而强大,乃是因为先天神圣在孕育的过程中,吸收了无穷的天地造化,体内自带庞大力量,稍微一经开发,修为境界便噌噌往上涨,有其根源可循。
像是伏羲这种,身为一个人族,修行速度却逆天至极,完全不符合正常逻辑的,古来未有,闻所未闻。
逆天,除了这两个字,已找不到更多的词汇用来形容伏羲,祂比鸿钧,帝俊,太一等辈更像秉承天地气运而生的气运之子,时代主角。
为了让伏羲尽快成长起来,天道也是煞费苦心了。
能让天道主动帮忙开挂,鸿钧估计都没这待遇。
经天道帮忙开挂,修为飙升至太乙之境,拥有了行走洪荒的基本条件,伏羲便离开了风氏部落,正式踏上真实的洪荒。
伏羲每到一个人族部落,都会将自身所会的东西教给当地部落族民,教会更多的人族族民合理的捕猎,网鱼,记事,修行等等。
祂就像是一道光,一道文明之光,照亮了文明落后的人族,推动了文明的巨轮,开启了人族文明走向辉煌的起点。
一个没有专属文明的族群,是弱小的,更是可悲的,伏羲可能做不到以一己之力完善人族文明体系,但祂开启了人族文明发展的起始点,祂就是伟大的。
李澈那么一个无法无天的人,为何对伏羲尊敬有加,即使与女娲娘娘嫌隙颇深,也不曾迁怒到伏羲身上,原因就在于此。
李澈不是一个好人,甚至可以说祂是个无心的魔鬼,什么样的破事都干得出来,但对于伏羲这等人族人文始祖,祂是打心眼里尊敬。
毕竟没有伏羲开启人族文明,就不会有所谓的龙的传人,没有龙的传人,还会有李澈吗?
吃水不忘挖井人啊!
李澈可以不尊敬任何人,唯独不能不尊敬伏羲,与伏羲之后的炎黄二帝。
伏羲行走洪荒,开启人族族民之智,推动文明渐渐向前发展,走到哪里,就是哪里,不会因为某些部落族民无知而放弃,其心胸,可昭日月。
某日,伏羲来到东海之滨,顺着一股玄之又玄的感觉,莫名踏足一座小岛。
此岛,正是仙灵岛,其中生存有李澈创造的女娲氏族,也是一场命运的邂逅的开端。
伏羲氏族与女娲氏族代代联姻由此而展开。
“破......”
手捏道印,足踏七星,伴随着一声大喝,伏羲顺利破开李澈留下的防护阵法。
也是防护阵法威力不强,最大的作用只是遮盖女娲氏族的气息,防止被女娲娘娘察觉,不然伏羲用尽了浑身解数,都还不一定能破开。
破除仙灵岛防护阵法,伏羲当即大步流星走了进去。
仙灵岛上,百花盛开,奇珍异卉遍地,宛若世外仙境,伏羲一时不禁看花了眼。
原来的仙灵岛不是这样的,仅仅只是一座荒凉的无名岛,李澈当时忙着做实验,创造女娲氏族,更没有心情改造仙灵岛。
仙灵岛之所以会变得如此美丽,全得归功于生存在岛上的女娲氏族。
女娲氏族于圣灵池诞生后,见仙灵岛极其荒凉,生机寥寥,便运用血脉中稀薄至极的造化之力改造仙灵岛,经女娲氏族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坚持不懈,仙灵岛才变成了如今这般景貌。
只可惜,女娲氏族血脉中蕴含的造化之力太过稀薄,只能改造仙灵岛的表面,改变不了仙灵岛的本质。
要是换作女娲娘娘亲自出手,一道造化之力灌注,催生出一条龙脉都不是不可能,有龙脉镇压大地,源源不断的产出先天灵气,那才算是真正的仙岛。
洞天福地,名山大川,有龙脉跟没有龙脉,差别是很大的,一者在天,一者在地,完全不能相提并论。
“想不到东海还有如此仙岛圣地。”
伏羲嘴里发出一声感叹,一边欣赏着仙灵岛奇景,一边朝着仙灵岛中央前进。
在仙灵岛中央,祂感受到了十分熟悉的气息,让祂莫名的有种亲近之感。
祂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有这么奇怪的感觉,但祂就是想去一探究竟。
仙灵岛不大,岛中央尽在眼前,去看看,不就所有的疑问都迎刃而解了。
许是艺高人胆大,也或许是前世羲皇身为大神通者的骄傲影响,祂就这么大摇大摆的走向仙灵岛中央,全无半点面对陌生环境的谨慎畏惧之色。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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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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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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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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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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