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这一句宸儿,把淑妃惊得不轻,努力维持面上的神色,口中说道:“是啊,他是第一次带兵,臣妾心中很是担忧,就怕他有负陛下所望。”
“老四给你写了什么?朕看看。”
淑妃只得将信递了过去,“不过是些问候家常话,也没写什么。”
皇帝微微挑眉,“是吗?这小子……对你这个母妃倒是关心有加,不想让你费心,烦心的事儿都扔朕这里来了。”
淑妃听着皇帝的话,心思一转,眼神微暗,口中却说道:“臣妾一介妇人,他是怕我担心吧。”说到这里微微一顿,语气带着几分焦灼,“皇上,端王没事吧?”
皇帝接过淑妃递过来的信,顺手拉着她在自己身边坐下,笑着说道:“能有什么事儿,如今是真的长大了,有了想护着的人,到底是不一样了。”
淑妃此时心中已经有底了,轻笑一声,“子肖父,回想臣妾刚进宫时,陛下对臣妾也是多番照顾,惦念。”
是吗?
皇帝已经不太记得淑妃刚进宫时是什么样子,但是她这样说,皇帝就很高兴,低头去看信。
这一看,才发现儿子写给淑妃的信,跟给他的信果然不同。
啧。
给淑妃的信就很温和,说在玉象城一切都好,让淑妃不用担心,丝毫不提在玉象城的危险与为难之处。
皇帝微微叹口气,看着淑妃说道:“你将老四教的很好。”
“哪里是臣妾的功劳,都是陛下言传身教。”淑妃笑道。
心里却想着,难怪这次儿子给她的信古古怪怪的,莫不是猜到皇帝会来看?
皇帝将信还给淑妃,这才想起所为何事而来,于是又问起段家那边的事情。
淑妃还真知道,她听明曦说过。
皇帝问,她就笑着说道:“明曦这孩子幼时命不好,被拐子拐走了,幸好遇到了段平昌夫妻。那时他们夫妻膝下没孩子,机缘巧合从拐子手里救下了明曦,就把她带回去当自己的孩子养……”
这些皇帝都知道。m.χIùmЬ.CǒM
“明曦在段家呆了几年,段太太有了身孕,然后生下了儿子,本是想教他学些从商的本事,将来好继承衣钵,哪想到那孩子更喜爱读书。
这个儿子,段家夫妻都认为是明曦给带来的,她是有福之人,所以儿子爱读书不爱商事段老爷根本不在意,本来他就是把明曦当儿子教养的。”
说到这里淑妃轻笑一声,“各人有各人的缘法,明曦自己也是个肯吃苦的,孩子能有今天不容易。”
皇帝侧头看着淑妃,“你倒是很喜欢她,朕知道,很多人家会因为她曾被拐而不喜。”
“被拐走又不是明曦的错。”淑妃叹气,“当初儿子跟臣妾提起此事时,我也是不高兴的,京城那么多名门闺秀,他怎么就选了明曦。”
皇帝听到这点点头,当初他也不是很理解。
天下最不缺的便是美人。
“他跟我说,那日在上阳宫,甘家姑娘落水,明曦毫不犹豫就下水救人。当时他就想这姑娘心真善,后来见她救了人不居功,可见秉性纯真,说合他的眼缘。”
皇帝就乐了,看着淑妃道:“这倒是像他说的话。”
“是皇上太宽纵他,才由得他得偿所愿。”淑妃浅笑,一双眼睛温柔有神的望着皇帝,满满的感动。
皇帝握住了淑妃的手,“朕有件事情与你商议一下。”
“皇上有事直接吩咐便是。”淑妃微微靠近皇帝笑。
皇帝拍拍她的手,“这次玉象城粮草短缺,段明曦与段家立了大功,你说朕应该如何奖赏?”
淑妃心头一跳,面上却带着惊讶之色,“皇上,这都是身为大楚子民应当做的,上次明曦进宫,臣妾也想赏她,她给拒了。她说,段家行商能积攒财富,当感恩陛下将大楚治理得政治清明,经济繁荣。
段家为朝廷尽微薄之力,是身为子民的本分,她还说有国才有家。”淑妃说到这里瞬间又乐了。
“你笑什么?”
淑妃亮晶晶的眼睛凝视着皇帝,轻声说道:“嗐,这孩子也是个爽直的人,她说,她自幼习商,很是会些赚钱的本事。只要大楚安定长宁,她这些钱很快就会赚回来。
皇上,您说这孩子是不是有点傻?别人遇上这样的机会,求都求不来,你说她倒好,伸手往外推。”
“还有这样的事儿?”皇帝觉得有趣,心里也大感畅快,他登上帝位这么多年,确实兢兢业业,辛辛苦苦。
“可不是。”淑妃捏着帕子擦擦眼角笑出的眼泪,“这孩子会赚钱更舍得花钱,很是难得。”
“她虽不要赏,但是总不能就真的压下不提。淑妃,你说如何赏她?”
听了皇帝的话,淑妃微微蹙眉,轻声说道:“皇上,您想如何赏她?她一个女子,也不缺这些金银之物,又不好名利,着实令人为难。”
“说起这个,你可曾知道段家的儿子拜了陈其廷为师,在松山学院读书的事情?陈其廷一向高傲,怎么却愿意收商人之子为弟子?委实令人奇怪。”
淑妃脸上带了几分惊讶之色,然后做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可能臣妾还真的知道一些。”
“说来听听。”皇帝立刻问道。
“臣妾记得有一回明曦进宫偶然提了一句,好像是段其昌对陈大儒有恩,具体如何就不是很清楚了。”淑妃道,“皇上可能还不知道,明曦也是跟着陈大儒读过书的。”
“还有此事?”皇帝的脸色很微妙,好哇,这个老匹夫,当初让他留在国子监他不肯,回了松山他倒是连女子都肯教了!
“是啊,臣妾也没想到呢。”淑妃笑。
当年,陈其廷把皇帝气个跳脚,绝不肯留在国子监教书,转头就背上包袱从京城溜了。就这,皇上都没舍得把人杀了,归根结底,皇上惜才。
正因为如此,听说陈其廷教明曦姐弟,又是这样的出身,皇帝才有些恼怒。
京城国子监的学子,哪一个不比商户家的孩子出身好?
淑妃瞧着皇帝一把年纪还对此事耿耿于怀,心里又觉得好笑,谁能想到呢,陈其廷唯一教过的女学生,如今成了她的儿媳妇。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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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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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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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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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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