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百个人的大乐团,把整个舞台摆得满满当当的,很多人都得缩着点。
而他们使用的乐器,大多数也和现代的人使用的并不完全相同。
羯鼓、笛子、筚篥、琵琶、方响、箜篌……各种奇特的乐器,一起上来了。
羯鼓是一种形状像是腰鼓的双面鼓,筚篥也叫管子,是一种看起来像是把唢呐的铜碗去掉的乐器,方响有点像是古代的编磬,但形状有所不同,箜篌则像是竖琴。
此外还有奚琴(胡琴)、阮咸、笙等乐器。
这是一个和现代的民乐团,看起来完全不是一回事的乐团。
不论是乐器、人员、衣着、构成、气质……
李隆基站在这大乐团的最前面,负手看着下方。
是的,只是看着,压根就没有指挥。
大家看得都呆了。
这是指挥?
你倒是指挥啊!
但是,说实话,这种演出,哪里用得到李隆基指挥。
梨园乐团,虽然是一千多年前的乐团,可也是大唐最优秀的乐团了,该怎么演出,排练了不知道多少遍。
指挥真正的作用是什么?
是艺术指导,是排练调教,是一点点抠细节,然后把每个环节准备好,整个统一起来。
真正该做的事情,上舞台之前,就已经做好了。m.χIùmЬ.CǒM
现场表演的时候,就算是一只猴子在上面,也差不到哪里去。
我一个堂堂皇帝,在舞台上,还要手舞足蹈,丢不丢人?
大可不必。
他只要站在舞台上,便没有一个乐手,敢不打起十二分的精神。
虽然他只是穿了一件帝制常服,看起来并不怎么夸张,没有把什么衮冕礼服穿上。
毕竟,这种小阵仗,哪用上全套!
但那种威严和霸气,依然让人觉得不一般。
这个乐团,不得了!
许多人都知道,谷小白立志要构建一个全新的民乐团,但是他们看到谷小白的这个乐团时,却依然有些错愕。
这孩子,科技树点歪了吧。
不对,小白的科技树一直是点歪的。
这会,咋连音乐技能树都点歪了?
这乐团,怎么和别人家的乐团差了那么多?
甚至整个乐团的演奏形式,音乐风格,也和现代的民乐团完全不同。
似乎完全摒弃了所有的西方式的演奏、搭配技巧。
可这些演奏者,对自己的表演,却是无比的自信。
这种自信,某种程度上来说,其实比谷小白还要坚定!
而他们的演奏,真的很好听!
自古以来,中国的艺术就独树一帜,走在和西方完全不同的体系与路上。
不论是书法、绘画、诗歌、戏曲……都是完全不同的发展路线。
而回到音乐上,先秦时代,中国就已经拥有辉煌无比的乐舞。
那属于钟磬的时代,某些小国两千年后都不见得追的上。
而出现在大家面前的这支乐团,诞生于中国最辉煌的盛唐!
盛唐的巅峰,开元盛世!
舞台上,谷小白一只手拿着笛子,另外一只手抱着话筒架,唱着歌:
“今宵杯中映着明月
男耕女织丝路繁忙
今宵杯中映着明月
物华天宝人杰地灵
今宵杯中映着明月
纸香墨飞词赋满江
今宵杯中映着明月
豪杰英气大千锦亮……”
高亢嘹亮的声音,直入云霄!
带点嘶哑,带点少年特有的清亮。
谷小白的这首《梦回唐朝》,气质和原唱,和当初付文耀的翻唱,完全不同。
这特么的是摇滚?
可这特么的太摇滚了!
那种躁,那种反叛的力量,非常摇滚,却又完全不同。
舞台下,大家听着谷小白的演唱,似乎有一种莫名的颤栗感,蔓延全身。
为什么,为什么听着谷小白的《梦回唐朝》,真的有一种回到了唐朝的感觉?
为什么,有一种莫名的自豪和欣喜感,压都压不住?
恍惚间,大家跟着谷小白,来到了开元盛世。
那个时代,全世界以学习中国为荣,盛唐之外都是化外之民,四方蛮夷跪下叫爸爸,欧洲正是中世纪的“黑暗时代”,长安城,是全世界最璀璨的明珠,世界的政治、经济、文化、艺术的绝对中心。
同样,中国吸收着来自世界各地的各种音乐、乐器,将之化用到了自己的音乐之中,兼容并蓄,自信而不排外。
而众所周知,李隆基格外喜欢音乐,所以民间对乐舞的推崇极盛,上自王公贵族、下到平民百姓,无不以歌舞为乐……
皇帝喜欢,谁还不赶快学?万一被皇帝看中了,那还不是飞黄腾达?
这种情况下,音乐得到了极大的发展。
随手一捞,都可以抓到无数的好乐手。
反观一千多年之后,因为文化的不自信,言必称西方,论必称古典,似乎只有西方古典音乐才是正统。
不符合西方古典审美的,就成了落后的,愚昧的……
属于自己的审美与情趣,完全被阉割。
即便是现在,下一代们已经完全站了起来,可依然有许多人跪久了习惯了。
想要扭转这样的状况,还不知道要用多少代人的努力。
才能真正平等地讨论东西方的近代艺术。
可这种现代人都没有的自豪感,被谷小白和这支大乐团,毫无顾忌地展现了出来。
我学你,我唱你,并不是因为你比我优秀,而是因为,我想更优秀!
舞台下,托卡夫斯基震惊地张大了嘴巴。
他其实也见过中国的许多民乐团,那种完全按照西方交响乐配置的乐团,这么多年来,都没有发展出有世界级影响力的作品。
甚至有的时候,他内心深处是不屑的,特别是看到民乐团不得不在乐团里塞上大提琴来弥补低音不足的时候,觉得真的是画虎不成反类犬。
可现在,他被震撼到了。
那种精气神。
那种来自骨子里的自信和底气。
曾经,当他的祖国强大无比的时候,他们也是这样的神情。
即便西方的其他国家,再怎么看不惯他们,却依然邀请他们去巡演,为他们捧场,次次演出座无虚席,新闻上极尽溢美之词……
这种感觉,多久没有过了?
可这么多年过去了,往昔的一切,竟如同一场幻梦。
梦里的一切,竟然终究回不去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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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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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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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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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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