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谷小白唱到了副歌的时候,他们就要将其中的一匹马牵上舞台。
当然,谷小白只需要一匹马,两匹马其实是用来以防万一的。
毕竟前面舞台上灯光迷乱,声音嘈杂,马匹很可能受惊。
到时候,不论是伤到人还是伤到马,结果都很可怕。
两名驯马师通过耳机沟通着,如果一号马没有受惊,待会儿就是它上台。
如果它表现的焦躁不安,那就只能上二号了。
好在目前两匹马的表现还不错。
吃瓜群众表示情绪稳定。
谷小白已经唱到了主歌的最后一段了。
“看那年繁华
如雨下
看白马……”
低沉、沙哑、厚实、稳定的音色,就像是一片白沙铺满大地,而这种沙哑并不是一味的低沉,低到无法分辨。它暗中带亮,就像是一轮明月高悬天空。
稳,太稳了!
简直完全秒杀原唱版本!
不对,这才是原唱应该有的状态!
原来原唱完全是被录音水平耽误了!
这绝对就是原唱!
台下,专业的歌手,被这种出神入化的音色控制惊住了,普通观众们,一开始就对《少年行》非常期待,毕竟这是一首非常朗朗上口,传唱度非常高的歌,现在已经满大街都在放了!
很多人甚至都已经低声跟着唱了起来。
就在此时,看白马三个字唱出来时,台上突然响起了一声马嘶!
众人就看到背景上那水墨的白马,竟然从画面上跑了下来。
不对,不是水墨的马跑了下来,而是一匹白马,从舞台后方,奔向了舞台。
迷幻的灯光,让它如梦似幻,似真似假。
上一秒钟,它似乎还不存在,下一秒钟,就已经在空气中凝聚起来。
“希律律律律——”
一声长嘶,雄壮威武。
那一瞬间,两名驯马师都呆掉了。
“1号1号,你们的马跑上去了?”
“不对,难道不是2号马上去了吗?”
没有?
都没有?
那这匹马,是哪里来的?
怎么会有第三匹马!
而且,台上的这匹马,和他们手中的马匹完全不同,这匹马,比他们牵着的马要高出来两个头,膘肥体壮,通体洁白,没有一丝的杂色。
它的鞍辔皆为金黄色,镶金嵌玉。就连缰绳似乎都混杂了金丝在里面,在舞台灯光之下,格外闪耀。
它的在马背上,还有一副弓箭,金丝缠身,箭羽洁白。
它跑到了台上大树的身后,垂下了自己的脑袋,亲昵地去蹭谷小白的脸。
谷小白微微一愣。
照夜!
这家伙怎么自己跑出来了!
谷小白准备了两匹白马,就是为了保证自己的演出万无一失,可他没想过让照夜来。
毕竟照夜只有五分钟的时间,浪费了多可惜啊!
而且这么大的舞台,这么多的摄像机,怎么解释哪里来了这么一匹马?
但现在照夜竟然自己跑出来了!
这家伙,和傻狗一样不省心。
但是好开心的感觉。
大概这就是被信赖的感觉吧。
算了……解释什么的……
随它去吧!
谷小白唱完第一段的最后一句,转过头去,轻轻抚摸着照夜的脖子,为它顺着毛发。
照夜歪着脑袋,好奇地看着谷小白,纳闷主人怎么戴了那么难看的头盔。
台下,鸿总和烈总,吓得脖子上的汗毛都竖起来了。
这哪里来了一匹马!
而且是这么大的一匹马!
看它的大蹄子,如果飞起一脚,怕是能把人的脑袋踢烂了!
因为中原地带常见的蒙古马体型矮小,所以改良马种一直是历史上重要的军事举措。这匹照夜,是西汉时在中原地区极为罕见的哈萨克马和伊犁马的后裔。
是卫青征战匈奴,从一名首领那里俘获而来的种马产下的马驹,因为毛色洁白,特别漂亮,从小就被卫青送给了外甥,和他一起长大。
如此良马,可以说是价值连城。
它得到的照顾,说不定比普通的王公贵族还要好,而且三岁之后,就已经有了一群后宫良马和它配种了。
在自己的种群里面,呼风唤雨,好不威风。
可以说是绝对的马生赢家。
而它的主人,又是意气风发的少年豪侠,纵马皇宫,无人敢拦。
连带着它也生出来了一股傲气、豪气。
这种精气神,怎么是那些小母马,或者为了减少野性,被阉割了的公马所能比拟的?
它站在台上,就像是全身发着光一样,缎子一般的皮毛,油光水亮,整齐的鬃毛,在空气中飘动。
照夜先环视了一下四周,撒欢绕场跑了一圈,像是巡视自己地盘的马王。
也幸好舞台被加大了,才能让它跑的开来。
跑了一圈没发现什么好玩的,它又回到了谷小白的身边,呼哧呼哧地喘着气,好奇地看着谷小白手中的麦克风,似乎想要去啃一口。
太好了,有萝卜吃!
大萝卜!大萝卜!
谷小白哭笑不得得按住了它,急的它不得了。
又是一声“希律律”叫了起来,马嘶声通过扩音器,传遍了整个现场。
为什么不让照夜吃大萝卜?
照夜最爱吃大萝卜!
哎呀,急死了!急死了!
谷小白伸出手去,轻轻抚摸着照夜的脖子,安抚着它,从口袋里摸出来了一个萝卜递给它。
这是驯马师给他准备的,如果马匹受惊了,好方便安抚。
照夜一口吃了一个,谷小白又摸出来一个喂给它。
马特别爱吃甜食,萝卜在《尔雅》中被称为芦菔,是马匹难得能够得到的甜食,而谷小白手中的这两个萝卜,是现在改良的品种,又甜又脆,特别可口,照夜吃得停不下来,兴奋地嘶声连连,在台上又蹦又跳。
然后又来找谷小白索取,可惜的是,谷小白身上就带了两只胡萝卜。
多了口袋装不下啊!
而就在此时,间奏结束,副歌起。
谷小白转身,戏腔、烟嗓、升key。
“新丰美酒斗十千
系马高楼垂柳边
偏调白羽坐金鞍……”
照夜孜孜不倦地追着谷小白手里的麦克风,让他几乎没办法唱歌。
哭笑不得之中,谷小白伸手一按,一边唱着歌,身体就像是违反了物理法则一样,一个飞跃,跃上了马背。wWW.ΧìǔΜЬ.CǒΜ
“调白羽”时,已经飞身而起,“坐金鞍”三个字刚落下,他就已经坐在了金鞍之上。
而且,气息稳定得像是他纹丝不动似的,连个颤抖都没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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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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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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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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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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