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明初一家三口,刚刚从餐馆里走出来,慢慢走着,消化着肚子里的食物。
女儿一反常态,没有一直盯着手机,反而左右张望着,像是一只放哨的细尾獴。
“快,爸,这边!这边!”突然,女儿叫了起来,对后面招了招手,向前面的一群人里面钻了进去。
看到这人群,蒋明初突然就明白了。
哎,竟然还是上当了!
女儿这是要赶鸭子上架了!
难怪女儿今天吵着闹着要出来吃饭,不肯在家里吃!原来是为了这个!
蒋明初是一名声乐系教授,供职于东城艺术大学,这也是一座远近闻名的艺术院校,不少艺术圈、演艺界的大咖,都出身于这所学校。
他科班出身,有二级演员的高级职称,也教出来了不少的学生,更是很多晚会的常客。
女儿开学就是高三了,正是学习最紧的时候,蒋明初曾经想过让女儿学艺术,但让蒋明初无奈的是,女儿似乎一点也没有遗传自己的艺术细胞,和其他的青少年一样,喜欢刷抖音,看直播,追番剧,以及各种吐槽。
每次看到女儿屏幕上那满天乱飞的弹幕,他就觉得眼晕了,真不知道现在的孩子们,在这种信息轰炸的情况下,如何体会和品味艺术,别人的弹幕写得再好,不是自己的体悟,又怎么能一样呢?
大概这就是代沟吧,现在的年轻人,早就已经习惯了信息轰炸,习惯了接受快速而密集的信息,却不习惯独立思考。
毕竟许多问题,早就已经有了答案,过程就不重要了。
这种快节奏的时代,怕是再也没有人稳下心来做艺术了吧……
最近这段时间,女儿迷上了一个街头卖唱的节目,每天晚上几乎都捧着手机,在那里叽叽呱呱直乐,一边乐还一边和一群小伙伴们语音聊天,大呼小叫,手机屏幕上的画面,切来切去,切得飞快。
用她们的话说,这叫“跳摊”,和“跳岛”一个概念。
每天晚上几十个参赛的选手,同时有几十首歌,总有一首是她们喜欢的。
每当有哪个人唱起来他们喜欢的歌,就开始互相通知,蜂拥而上,拼命刷屏。
如果同时有两首歌都喜欢,那就比较纠结了。
女儿放言:
“只要我切的够快,就可以无缝同时听完两首歌!”
接着就是无敌抽风手。
如果这不是自己的亲生女儿,蒋明初估计就已经和她断绝父女关系了。
艺术,能这样欣赏?
而从昨天晚上开始,女儿就在吵吵着,让自己去“蹭摊”。
蹭摊?那是什么鬼?
我堂堂艺术系教授,二级演员,晚会歌手,跑去蹭摊?
“人家小白都去蹭摊了,你再厉害,有人家小白厉害?”女儿还给了他一个白眼。
“嗨?女儿,爸爸在你心目中,不一直是最厉害的吗?”蒋明初觉得自己已经失宠了。
“就你这种态度,不肯接受新事物,难怪你的歌在云村音乐上评论量还不过百,还有七个是你自己小号发的!”女儿的白眼,让蒋明初的心里哇凉哇凉的。
然后就冷战了大半天,到了下午突然就又热络起来。
“老蒋,晚上请我吃饭呗。”
“东方广场新开了一家我喜欢的烤鱼,咱们去尝一尝啊!”
就算是心里哇凉,蒋明初在女儿的面前,也只是一个战五渣,只能乖乖投降。
此时,就算是知道自己上当了,也只能乖乖追上去,就看到女儿站在一个圈子外面,指着里面道:“爸,爸,就是这个,这是我最喜欢的一个小哥哥!长得超帅!声音也好好听!”
蒋明初向里面看了看,发现唱歌的小伙子,还没自己的学生们好看,不过干干净净的。
至于声音嘛……自己的学生,哪一个声音不好听!
哪次把女儿带去学校,女儿都对那些小哥哥爱答不理的,反而喜欢这个?这什么审美嘛!
“爸,你快去帮他,小哥哥积分落后了,今天再不能反超,就要被淘汰了!”女儿晃着他的手。
“我……”蒋明初明白了,这就是所谓的蹭摊!也就是说,到街上在别人唱歌的地方,卖唱,帮人拉票!
我堂堂一个晚会歌手,二级演员,声乐教授,我……
蒋明初瞪眼,向妻子求救,妻子却只是在旁边微笑,一副看好戏的模样。
“人家小白都去蹭摊了,节目组也发出邀请,说开放蹭摊赛制,欢迎各界人士来蹭摊了,好多人都去蹭摊,网上今天都讨论疯了,你还端着那么大架子!”
蒋明初很说我什么身份啊,怎么能和年轻小伙子比。
但他觉得自己如果真这么说了,估计今天就没办法活着进家门了。
“还有,今天上午陈伯伯也去蹭摊了,网络上讨论的可热烈了,说真有艺术家风范!”
“真的假的?”
“我还能骗你……”女儿跺脚。
蒋明初看看老婆,再看看女儿,叹口气道:“好吧,唱啥?唱个《这就是我》?”
《这就是我》是蒋明初经常唱的晚会曲目。
“不好不好,现场要唱个有感情的……就唱《父亲的草原母亲的河》,你不经常练吗?”女儿连曲目都选好了。m.xiumb.com
蒋明初哭笑不得,今天真是被安排的妥妥的。
正好那边小伙子们唱完了一首,女儿连忙跑进去,先丢上去几张百元大钞,让蒋明初看着都心疼,那都是抠的他的私房钱啊!
然后还大喊:“小哥哥,我是你的粉丝!我会一直支持你!”
“小哥哥,这是我爸,我今天专门拉我爸来帮你!”说着,女儿就对后面招手。
蒋明初哭笑不得地上前,然后就看到那小伙子很恭敬地对他鞠了一躬:“蒋老师!”
“你认识我?”
“我是咱们学校作曲系的,曾经听过老师您的课。”小伙子道。
“哦……”这下子,心里的那点抵触一下子就消失了。
帮自己的学生拉票嘛,蒋明初站直了身躯。
明明是大裤衩白体恤,穿的像是一个普通大叔似的。
但是站直了身体,气势也就出来了。
“大家好,我是蒋明初,我今天来帮这位小伙子拉拉票,请大家有钱的捧个钱场,没钱的捧个人场,多多参与……”
这种江湖式的说话方式,说起来还挺爽。
有种年轻时看武侠小说的感觉。
人群中还有中老年人在叫:“是蒋老师!”
“电视上那个,唱歌老好听了!”
很好地满足了他的虚荣心。
平日里唱的都是大晚会,从台风到台下,几乎都端着,这种感觉还挺新奇。
“爸,我帮你放伴奏!”女儿举着手机,冲了进去。
伴奏响起,蒋明初酝酿了一下情绪,浑厚的声音响起。
“父亲曾经形容草原的清香,
让他在天涯海角也从不能相忘。
母亲总爱描摹那大河浩荡↗——
奔流在……”
他听到女儿的声音在尖叫:“那是我爸,我爸最厉害了!请给我爸打赏!”
那一瞬间,他又开心,又骄傲,又无奈……
唉,继续唱吧。
声音响彻广场,满溢的情绪,像是大河一般奔流、咆哮、淹没全场。
(没有存稿真疲惫,整天被追的筋疲力尽……不过,月末了,继续作死求月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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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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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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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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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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