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你对那丫头没啥心思,纯粹是欣赏她的才华,和徐若琳不一样。”
提到徐若琳,司文秀语气里不禁有些酸气,显然还有些耿耿于怀。
祝红阳傻愣愣问道:“有什么不一样?”
司文秀懒得回答这么白痴的问题,笑着道:“我去找杨雨燕要图纸,你是不是该去准备木料?”
祝红阳哦了一声,也识趣的不再追问,就那么坐着打开通灵传送门,进入溟武城。
时刻守在祭坛旁边的,不是祝忠就是祝超,此刻祝超跑地球护卫祝青浩,自然是祝忠守在这里。
开门见山,祝红阳直接问道:“有什么树木长的高大笔直,适合当围墙?”
祝忠瓮声瓮气回道:“金戈木!”
金戈木,祝红阳并不陌生,老管家收青韵为徒时,代表锋锐无双的金之大道,用的就是金戈木。
祝红阳有些疑惑,按理说金戈木应该属于灵木的一种,怎么也不至于沦落到当围墙的地步吧?
祝忠沉声解释道:“金戈木属于灵木,吸纳金铁之气生长,圣天大陆处处都有,特别是矿脉附近最是密集。”
这就好解释了,和恶魔花吸收毒素当做养分类似,金戈木能吸收金属气息生长,难怪遍地都是。
因为土壤成分最是复杂,甭管什么土,里面都含有各种金属元素,区别只是多少而已。
而吸收金铁之气生长,金戈木坚硬笔直,隐含锋锐气息,自然比较适合当围墙。
不过祝红阳还是留了个心眼,圣天大陆灵气浓郁,野草都能长的像小树,万一这金戈木长几十层楼那么高,十几个人合抱不过来,姑且不论他能不能拖过去,那不是招人惦记吗?
“带我去看看金戈木!”
和祝忠也不用客气,祝红阳直接吩咐道。
祝忠轻轻扶住祝红阳,纵身而起,轻飘飘落在西城墙上,沉声喝道:“家主出巡,备马!”
轰!城内整齐跑出两列铁甲军,沿着山路警戒。
几个女人快把祝红阳宠上天去,外出不是飞过去,就是有马车代步,甚至怕他不习惯这边的炎热天气,不惜耗费真气给他当人形空调。
祝忠看在眼里,嘴上不说,心里却早谋划着给他好好上一课,还真给他等到了。
老管家樊二娘离开溟武城,短时间内不会回来,六神将也各有任务,唯一坐镇的邝天心,也被祝红阳赶走,这里,现在祝忠说了算。Χiυmъ.cοΜ
两名身材纤细,一看就是女子的将士,捧着一个木箱子走上城头。
祝红阳还没反应过来,两名女子已经帮他脱下黑色长袍,换上一套铠甲。
或许是考虑到祝红阳体质虽然有所增强,但和武者相比,毕竟还是太过孱弱,这套铠甲并非那种硬邦邦的全身甲,而是软甲。
黑色的软甲不超过十斤,线条分明,甲片由金色丝线衔接,祝红阳稍一动作,金光闪烁,倒是挺威武。
祝红阳活动一下手脚,这套软甲不影响他任何动作,包括骑马,比那件黑色长袍更适合出行。
一匹高大的黑鳞马静静立在城门处,马头的高度,目视估计超过三米,祝红阳跳起来,都未必能摸到。
黑色鳞甲上,泛着冰冷的光泽,仔细看去,竟然也隐隐有金色的光点浮现,只是太过模糊。
祝忠扶着祝红阳,直接从城头跳下来,准确把祝红阳送到马背上。
祝红阳下意识握住马鞍前的扶手,还没等他适应过来,黑鳞马已经稳步顺着山道前行。
提心吊胆半天,祝红阳终于慢慢回过神来,马背上很平稳,哪怕走的是山路,也没有颠簸的感觉。
不过,和地球上不同的是,黑鳞马极有灵性,长时间和主人相处能心意相通,根本无需通过缰绳控制,特别是武者以真气帮助温养,人马合一,更不需要缰绳这种东西。
祝红阳现在肯定做不到这一点,但在信步缓行的情况下,倒是不用担心摔下马背。
然而,很快祝红阳就领略到文化交流团众人的感受。
顺着山路来到平原,一声呼哨,战马如黑云奔跑而来,护卫的铁甲军纷纷翻身上马,把祝红阳护在中间,纵马驰骋。
轰隆隆的马蹄声中,速度越来越快,炽热的气流扑面而来,祝红阳不仅眼睛眯着睁不开,气有点上不上,额头上汗水更是不要钱似的往下流。
没有高手撑起真气护罩帮他挡风遮雨,没有高手用真气调节他身边的温度,祝红阳这次是真的领教到圣天大陆真实的一切。
密密麻麻的野草被卫队趟出一条路,但祝红阳却根本顾不上欣赏周边的景色。
扑面而来灼热的气流,呼啸着从耳旁掠过,证明现在黑鳞马的速度,绝对超过一百公里时速,祝红阳一头短发被吹的根根指向脑后。
更难受的是,随便吸一口气,一股灼热气流直入肺腑,浑身上下汗出如浆,身上内衣已经全部湿透,黏黏糊糊贴在身上,那舒爽就别提了。
不知这样奔跑了多久,黑鳞马的速度终于降低,最终缓缓收住脚步,停了下来,祝红阳这才长舒一口气,抹了抹汗水,四下张望。
他们驻马丘陵,前方是密密麻麻的高大树木,绵延不绝,一眼望不到尽头。
祝红阳终于知道他来到哪里,溟武城向东,三百余里,原始森林之内,曾是祝无双隐藏百万大军的地方。
当时他曾坐在凤九背上,从空中飞过,直入原始森林百里,抵达祝家军的秘密基地,只不过现在他骑马过来,还未曾进入森林,仅仅是来到边缘。
祝忠拍马来到祝红阳身侧,仔细观察,祝红阳并未生死,不由得暗赞一声,抬手指向东北方向:“家主,那一片就是金戈木!”
与周围高大粗壮的树木相比,那一片金戈木显得有些另类。
树干呈淡黄色,泛着淡淡光晕,笔直挺拔,直径顶多三五十公分,顶端枝叶稀疏,片片巴掌大小椭圆形树叶也泛着淡黄色,和深秋时节的白杨树有些类似。
不过比较符合地球审美观的体型,大约四五米高的树身,和周围的参天大树相比,简直就是棵小树苗。
祝红阳却大喜过望,这金戈木简直天生就是当围墙的料!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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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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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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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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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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