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美摇头
“五十颗”
刘美又摇头。
“到底多少,快点说”王不死有点着急了,生怕老头子全都吃了。
小心的看了看一旁的富甲一方,刘美小声的说道“大概五成”。
“五成,那可是三百多颗啊”看着富甲一方的肚子,王不死惊讶不已,好奇的问道“师父,你的肚子是无底洞吗,竟然能吃下这么多”。
富甲一方也有点不好意思,双手抱于身后,脚尖在地上画着圈圈,“不要羡慕,这是天生的”。
额,第一听说把吃货说的这么理直气壮的,天生吃货,一般人真生不出来,王不死突然发现富甲一方很适合生活在二十一世纪,在那种管吃的企业单位上班。有赚无赔。
五成,多么可怕的数字,难以想象,一个人的饭量会这么的大,如果王不死没有记错的话,富甲一方早上吃的是八个馒头,五碗稀饭,糖豆也有十几颗,好吧,这么大岁数能吃也是福。
“银子呢”。
因为吃的太多,富甲一方也有点难为情,因此王不死要银子时,也没有犹豫,从怀里拿出了一小袋子,里面都是一些碎银子,破铜板,毕竟今天消费的主力都是乞丐,也不可能出现比较大面值的银票。“都在这里了”。
接过银票,王不死仔细点了点,与自己预想的差了很多,不过还好没有赔钱,也有点赚头,当然如果加上被富甲一方吃掉的,收益还是不错的,也有两倍的收益,只是遇到不靠谱的师父,害得自己现在只能是继续在贫农阶级徘徊。
“那啥,还是有赚头的,”富甲一方小心的问道“我的两成分红”。
“啊”王不死被噎的难受,“师父,咱能要点脸嘛,你都吃了这么多,你还好意思提分红”。
“我怎么就不要脸了,怎么不要脸了,没脸,师父这一百多岁了是怎么活过来的”富甲一方气愤道“不就是吃了你一点零食嘛,多大点事”。
“难道你会赔我”?王不死惊讶的问道,往往两人吵架,最后都会有人说一句,老子有的是钱,下面自然是另一方愉快的收钱,很明显富甲一方不会这么做。
“陪你,你有病吧,有媳妇不用,要老头陪你,不就是吃了你一点东西吗,你还想让老子肉偿,你愿意我还不愿意呢”。富甲一方气急败坏,手不经意的捂住了自己胸口,一副害怕的样子。
“额,老头肯定是故意恶心自己”。王不死无言,有媳妇也不让用啊。大明律法不允许啊。
“别墨迹了,婆婆妈妈跟个女人似的”像是想到什么,看向冷冰冰,富甲一方嘴角挂笑“徒儿媳妇我不是说你”。
“嗯,我知道你就是说我”,一向冷冰冰的冷冰冰也说出了一句冷笑话。
“额,夫妻齐心,同仇敌忾呢”。
“刘美,别愣着了,赶紧烧火做饭,累了一天,饭还没吃呢”。不理会两人,富甲一方大声吩刘美。
“额,老爷,你确定要我做饭”,刘美小声的试探道,对做饭刘美一开始还是有信心的,只是在吃尝过少爷的厨艺之后,刘美的自信心受到了伤害,差距有点大,嗯,是很大。
“哦,忘记了,你做的饭只适合喂猪”,看向王不死,“你楞着了,赶紧做饭,晚上早点休息,明天继续上街卖糖豆”。
“师父,你不用着急,我打算明天上街自己去买,你还是自己要饭乞讨去吧,这职业是为你量身定做的,最适合你”。遇到这么能吃的师父,王不死也很无奈,吃的永远比卖的多,这如何是好。
“哦,也行,卖糖豆太辛苦,也不是我的专长,还是要饭乞讨轻松自在,”富甲一方爽快的答道,又想到什么急忙问道“我的那两成分红怎么算”?
“还要分红,东西我生产的,也是我卖的,师父你不觉得你再拿提成会良心不安嘛”。
王不死不可思议的看向富甲一方,难道是做乞丐做久了,良心被狗吃了,就连做人也没有了底线。
“不会啊,这一点你不要担心,分红该给的还是要给的,师父拿的一点也不惭愧”。富甲一方理直气壮的说道,自然脸上是不可能有惭愧的。
“师父,不出力是不会有收益的,不付出辛勤汗水,怎能见到明天的彩虹”
“应该是不经历风雨,怎么能见到明天的彩虹吧,你小子读书难道读一半”,鄙视的看了看文化层次太低的王不死,富甲一方劝道“要多读书,读书使人进步”。
“好吧,心灵鸡汤,人人都可以做”。
“师父,要不这样,你在家里做,我和刘美上街去卖怎么样”?既然分红无法避免,那就只能用劳动来抵账,虽然富甲一方年纪比较大,但是适当的体力劳动也是一种锻炼,
“做什么,年纪大了,可出不了力气”,
“明天再说,放心,累不着你”。
做饭技术差一点,但是人不能做废物,虽然是仆人这么没有前途的职业,但是求知欲还是要有的,想要进步的心也还是要有的。刘美一直在王不死身边打着下手,看着王不死做饭的一举一动,希望可以学到一点东西。
冷冰冰一直在一旁做坐着,没有要上前帮忙的意思,女人嘛,没有几个喜欢做饭的。
今天的晚饭不是很美满,因为富甲一方的今天表现,影响了王不死的心情,以至于今天晚上的菜不丰盛,就连米饭也没有放糖,味道自然是差了一些,因此富甲一方只是吃了三碗米,嗯,半饱,就回去休息。
又是月明星稀,又是一天过去,唯一的改变只是时光的流逝,当然如果不是因为富甲一方糟糕的表现,王不死改变的还会有钱袋。
因为刘美昨天的表现,以至于富甲一方打死也不让他在这屋里睡,无法,刘美只能是去了王不死的那间小屋,而王不死翻身农奴把歌唱,从小屋搬到了大屋,于冷冰冰同屋不同床。
春夜阑,春恨切,花外子规啼月。
人不见,梦难凭,红纱一点灯。
偏怨别,是芳节,庭下丁香千结。
宵雾散,晓霞晖,梁间双燕飞。
春夜缠绵,夏夜亦如此,夏季昼长夜短,很快太阳又高高升起。新的一天,未知的一天再一次来临。
早早的起床是一位成功人士的必须条件,王不死暂时没成功,但是也没有睡懒觉的习惯。从小屋搬到充满鸟语花香的大房子,特别是空气中到处都是冷冰冰身上特有的香味,王不死睡得就更加的踏实了,而冷冰冰恰好相反,一夜翻来覆去,辗转难眠,是在骂王不死是禽兽,还是禽兽不如,那就只有她自己知道,一夜没睡好,以至于冷冰冰脸上带了很重的黑眼圈。不过倒也有了另一方滋味,例如二十一世纪的烟熏妆。
王不死起的还是很早的,不过没想到是刘美起的更早,难道是小屋的住宿条件,让一直受到压迫剥削的都难以承受,以至于一夜都没睡。xiumb.com
院子已经打扫完,虽然不至于干净如新,但也是没有一片落叶,一位勤快的人总是从早起开始。
见到王不死出来,刘美又急急忙忙的准备洗脸水。
王不死有点尴尬,自己有手有脚的这么被别人伺候是不是有点过分。
“刘美啊,我可以自己来,不用你这么伺候”,王不死说道。
刘美嘴角一笑“少爷,这都是我应该做的,身为仆人,为主人做任何事情都是应该的”,
封建社会果真害人啊,这让多少人失去了自主动手的能力,养出了一帮只会动嘴的废物,趋势如此,王不死也无法改变,人类的适应能力还是很强的,有吃不了的苦,还能有享受不了的福气。
洗脸刷牙,又是一个精神小伙。
冷冰冰出来的稍微晚一点,毕竟身为女人穿的衣服本就多一些,时间久一点也是可以理解的。
在奴仆圈子里流行这么一句话,想要在主人家里好好的混下去,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伺候好家里的女主,毕竟女人掌管着家里的一切。
本着干一行爱一行的心态,刘美打算在仆人这一职业中好好的干下去,毕竟遇到这么好的一个主人,就算是在佛前苦苦求了几千年也不一定有这福分,毕竟这个世界是一个等级分明的社会,主人压迫下人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吃着碗里,瞧着锅里,惦记着地里的,这样不好,锅里的太烫,地里的没熟,自己碗里的才是最适合自己的,未来也许很美好,康庄大道,无限前程,但首先要做的是最好今天。
见到自己的女主人出来,刘美表现的更加的热情,脸上的笑容就像是三月的菊花,灿烂的不要不要的,眼睛都已经看不到了。着急忙慌的端来水,还有皂角,就连牙膏都已经挤上。
额,王不死有点尴尬,自己洗脸好像没有皂角来着,牙膏也是自己挤的,刘美这位小子是故意的,还是忘记了,区别对待,不好。
“夫人,你起得这么早,怎么不多睡一会,充足的睡眠才能有好的皮肤,虽然夫人你天生丽质,已经光彩照人,完美无瑕,但是必要的保持还是应该的,一个女人要懂得疼惜自己,爱惜自己的容貌皮肤”。刘美说的头头是道,就连二十一世纪的王不死对美容都没有刘美了解,身份转变很快,刘美也从店小二变成了奴仆,现在又化身成美容专家。
“这小子果然是故意的,”王不死心中有了答案,见色忘主。也是没良心的东西。扣工资必须扣工资。
冷冰冰也没有因为对方是奴仆就低看别人一样的爱好,虽然不至于平等的对待每一个人,但是对刘美,冷冰冰还是把他当成家人的,对家人也就不能太过冷漠,语气淡淡的说道“谢谢,已经养成习惯了,醒了就睡不着了”。
“那是夫人勤快,不睡懒觉,早期的鸟儿有虫吃,美好的一天也总是从清晨开始,神清气爽,精力充沛,早起的人皮肤也会变得更好,而且早起的人还容易保持身材,加快新陈代谢,有助于身体各方面技能的发挥”刘美侃侃而谈。
“果真留过学的人,懂得就是多”王不死第一次发现刘美是这么一个话多的人,自己起的不是更早,也应该有个人夸奖自己几句。当然自己媳妇的醋,王不死是不会吃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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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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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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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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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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