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王不死李保国>第一百七十五章   风流鸡
  这一阵跑的,王不死是气喘吁吁,富甲一方也不明其原因,竟然一直跑在了王不死的前面,王不死很是汗颜,这老头的体力真好,跑的比自己都要快,这哪里像是一百多岁的人,怎么看也只不过是长得老一点的中年大叔。

  终于跑到安全距离,王不死这才停下。“喂,师父,师父,不用再跑了”。

  富甲一方人听到喊声也停下了脚步“怎么了,怎么不跑了”。

  “差不多了,已经安全了”。王不死坐在草地上,气喘吁吁的说道。

  反观富甲一方脸不红气不喘,王不死是更加的羞愧

  “额。里面还有危险”。这是富甲一方的疑问,

  富甲一方不可思议的表情,让王不死很无语“师父,你觉得我什么会跑,难道我还有夜跑的习惯不成”。

  “额,你不会也遇到狗了吧”。富甲一方小心的问道。

  王不死很生气的看着富甲一方,里面有狗竟然也不说一声,真怀疑富甲一方收的是临时徒弟,用完一次就扔的那种“你也知道”。

  “呵呵”富甲一方尴尬一笑“被追过几回”。

  “那你为什么不告诉我”。

  “往常它们这个时间点都休息了,哪曾想今天它们集体失眠”,

  “师父,我觉得你是故意的”。

  “别胡说,为师是那样的人嘛,我的人品还是有保证的,不然你那老不死的外公早就学坏了”。

  “他已经学坏了”,王不死心中腹诽,果真人之初性本善,遇到坏师父也就造就了江湖败类。

  退货,退货,必须退货。

  “那啥,不要生气了,为师不是年纪大了嘛,记性不好也是很正常的”富甲一方也是有些愧疚的,老头也很喜欢吃狗肉来着,没想到这小子没看过《熊掰玉米》这文章。没丢鸡也没抓狗,“等回去,师父给你做风流鸡”。

  “风流鸡”,只闻其名,未见其真容,王不死早已经饥渴难耐,看在老头道歉这么诚恳的份上,要不先不退了,毕竟人嘛,脑袋总是有短路的时候,我们要理解。

  “好,我要吃鸡腿”。

  “没问题,鸡腿都是你的”富甲一方爽快的答应,然后问道“鸡呢”。

  王不死从身后把鸡拿了出来,王不死还是很有责任心的,那么危险的时刻都没有把鸡丢掉。

  “你竟然抓了这么多”。

  “对啊,怎么样,收获不错吧”王不死得意洋洋。

  富甲一方满脸痛惜的看了看王不死,然后深深的叹了口气“看来以后这家是不能再去偷了”。

  “额”难道这就是鸡蛋不能放到一个篮子里的另类教训。

  “师父,我是不是做得不对”。

  “对,你做的很对,杀鸡取卵,很好”。

  “额,这是在夸我嘛”。

  两人回到了松江府,每个城市都要贫民区,富人区,松江府也是,富人区灯红酒绿,夜生活才刚刚的开始。

  而穷人区已经是漆黑一片,百姓早早的上了床。苦行僧苦行苦修,穷人活着不也是一种修行,只是受的苦不同。

  路上行人很少,提着鸡的王不死到也不显得那么的突兀,“师父,咱们这是去哪”。

  “当然是找地方做鸡吃”。

  “刚才那个地方就不错,何必走那么远”。

  “那里虽然人少,但也保不准有上夜班的,遇到了看到不好”。

  “额,老头也要脸”这句话是疑问句。

  “那去哪里”。

  “当然是回家”。

  “你还有家”还是疑问句。

  “废话,老头子在松江府生活了一辈子,怎么会没有家”。富甲一方莫名奇妙的看着王不死,意思好像是说,没有家,老子难道住在石头缝里不成。

  “哦”,王不死忘记了老头的另一身份--资深乞丐,想一想也是,白天乞讨晚上总是要休息的,也不可能睡在大街上。电视上有交代过,桥底下,破庙,或者是快要倒塌的房屋都是乞丐喜欢居住的地方。

  富甲一方在前面走,王不死乖乖的跟在后面,毕竟人家也是有房子的人。而自己现在连立锥之地都没有,不得不说自己的人生也很是失败。

  只见两人越走越靠近市中心,要知道这里的房子住的不是官宦之家,就是豪门望族,巨贾商贾。年收入低于百万的在这里都会被称为乞丐。老头住在这王不死打死也不信。

  “师父,等一等,咱们这是去哪”?王不死奇怪的问道。马上就要接近乞丐的禁区了,这里是富人区,属于高档场所。

  “当然是回家”富甲一方理直气壮的回答。果真有房子的男人说话也有底气。

  “你老人家的住处在前面”。王不死更加的好奇,毕竟这富人区,属于寸土寸金,里面是不会有破城隍庙的,更不会有闲置的土地。那这老头住在哪。

  “废话,不在前面,难道我带你去住客栈不成”。

  没走过远,富甲一方就转到了一个胡同里,这里没有路灯,也暗了很多。顿时王不死心里平衡了,就算是住在富人区,老头子的住宿条件肯定也是最差的,属于富人区里的贫民阶层。

  终于在一门前,富甲一方停住了脚步,王不死抬眼看去,只见门上的红漆已经脱落,露出了木头原来的颜色,门顶上还有一块匾,油漆也脱落,不过依稀还可以看清上面的字迹-富甲一方,嗯,果真是富甲一方的住处,听说现在有些人住到在外地工作的人的房子里,还说是自己的房子,老头应该不是那样的人吧。

  看这条件,老头的条件不会好到哪去,老头能够在这里有套房子王不死也了然了,毕竟乞丐在自己上辈子也属于高收入人群。有套房子也是可以理解的。

  “到了,进去吧”富甲一方上前一步,上了台阶,然后推开了门。

  王不死跟在后面也走了进去,眼前顿时一亮,当然是没有假山亭榭的,地上铺的都是普通的青石,但是青石上被打扫的一尘不染,而且上面因为潮湿而生成的苔藓也没有见到,再看那墙壁也是异常的光亮,富甲一方说自己有洁癖,王不死信了。总体来说这里的建筑很是普通,属于寻常人的住处。

  富甲一方进了屋,然后打开了灯,顿时院子里一片光亮,然后指了指王不死“你还傻站着干什么,还不快点把鸡洗了”。

  “额,师父刚才你说了,这鸡你要做”。

  “废话,就因为鸡是我要做,才让你去洗,哪个大厨后面不跟着一个帮厨的助理,啥是都亲力亲为,难道想累死我老头子不成”。

  “额,”王不死竟然感觉老头子说的很有道理。

  拔毛清洗内脏,王不死是专业的,很快就清洗干净。“师父可以了,到你表现的时候了”。

  听到呼声,富甲一方从屋里走了出来,身上也换了一身衣服,短裤短袖,然后外面套了一个围裙,估计是太热,因此就没有戴帽子,看到富甲一方这打扮,王不死突然想起了自己的前世,这一身应该属于自己,自己是掌勺的人才是。

  “好,准备动手”,富甲一方接过鸡看了看,然后丢给王不死说道“鸡毛没有拔干净是会影响口感的”。

  对着灯光王不死仔细观察,王不死终于发现了一根鸡毛,准确点说应该是鸡身上的汗毛,因为实在是太小了,富甲一方这么大的岁数了耳不聋眼不花,不得不说这种人的身体很值得医学研究。

  轻松拔下,然后又仔细的检查,确定干净之后,王不死说道“好了,这次干净了”。

  “嗯,留下一只,其余的放进屋里冰箱里”。

  “额,老头家里还有冰箱这种高科技现代化装备,这老头隐形财富应该不少啊”当然这不是王不死关心的重点,这些东西里正李保国家里也是有的,王不死注意的是另一句话,留下一只,这两人一只鸡怎么够吃的,

  “师父,一只鸡好像分量小了一点”王不死提出了了自己的担心。毕竟自己饭量是很大的。

  “放心有你吃的”,富甲一方笑呵呵的说道,自打穿上这衣服,富甲一方的态度好了很多,这让王不死很不适应,感觉活在梦中,于是王不死乖乖的去生火,炒菜还是用木材做的好吃,天然气煤气煤炭永远做不出那个味道。www.xiumb.com

  一个优秀的餐饮工作者都会有自己的一套行为准则或者说是自己的经验,例如富甲一方,对着王不死喊道“加满水,大火”。

  老头子是练过的,刀法娴熟,硁硁,刚才还是一整只鸡现在就变成了快状,富甲一方一股脑的丢进锅里。

  不大一会鸡肉的香气就飘了出来,富甲一方又加入了冲姜蒜沫,鸡肉的香气就更加的浓郁,最后放进一盆土豆。盖上锅盖,小伙慢煮。

  富甲一方的动作很熟练,一看就是跟王不死一样都是喜欢吃鸡的人,

  只是王不死越来越好奇,这不对啊,“师父,你这不对啊”。

  “什么,不对,哪里不对了”富甲一方一蹦老高质问道,乞讨,老头子可能有些业余,专业技能上比不上王不死,但是做菜上富甲一方还是很有信心的,今天竟然被质疑,富甲一方只感觉自己的脆弱的小心肝受到了侮辱。

  “师父,我才的没错的话,你这菜是小鸡炖土豆吧”。

  “是啊,有鸡有土豆,这还用问”。

  “我的风流鸡呢”。

  “额,”富甲一方满是尴尬“哈哈,风流啊,哈哈,我吃过,但是没做过”。

  王不死满头黑线“师父你这是逗我玩呢,”

  “那啥,小鸡炖土豆也是很好吃的”。

  “可是我很想吃风流鸡”,风流鸡一听名字都是那么的有内涵,脱离了家禽界的低级追求,改向人类发展学习,这么有追求的菜系,王不死不尝一尝实在是寝食难安,辗转反侧不能眠。

  “那啥,下次,下次我做给你吃”,

  “师父,风流鸡你是不是不会做啊”。

  “放屁,百变不离其中,做菜无非就是煎炒烹炸炖,我为什么不会,你啊,小看我了”,富甲一方指着王不死,语气很是嚣张不服,当然风流鸡属于中西合璧的菜种,老头也真的不会。

  “师父,我大明帝国我川菜鲁菜粤菜湘菜闽南菜,每种菜系的做法也是不同的”。

  “师父我吃遍大江南北,还用你给我普及,你爱吃不吃,你不吃正好,我都吃了”。

  拿出一盆,富甲一方给自己盛了满满一碗。

  王不死见状也不再犹豫,风流鸡是没有了,小豆炖小鸡却不能再失去,拿起盆也给自己盛了满满一碗,人家吃饭用碗,这师徒用的却还是盆,不得不说,富甲一方活这么久是有原因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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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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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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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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