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王不死李保国>第六十四章 四大国公(下)
  说起第三位定国公宋钱,那也是一个有故事的人,都说山东出响马。这话还是有一定道理的,例如历史上比较出名的水泊梁山,虽然他们死得都很惨,但也是奠定了山东人敢打敢拼不服就上能动手就不动嘴的优秀品格。

  而宋钱就出生在水泊梁山,话说人家宋钱还是一个文化人,出口成章,博古通今,十五岁就中了秀才,可能是因为年少气盛,得罪了学正大人,结果在学正主持山东教育的这几年,宋钱都是名落孙山,从当初的天才少年,到现在的次次不中,宋钱一次次的信心满满,到现在的一次次失望,但宋钱就像打不死的小强,一次次被打倒,再一次次的站立起来,腿不弯,背不驼,一口气上五楼也没有问题,可是宋钱也不是富裕子弟,上学在那时可是高消费,就像现在的谈恋爱娶媳妇一样。宋钱只能是勤工俭学,一边打工一边自学,要知道古代可没有那么多的工作岗位,当然如果你有力气的话,还是可以找到工作的。只是宋钱也和所有的读书人一样,一心只读圣贤书,两耳不闻窗外事,肩不能担,手不能提,自然宋钱想要找个工作还是很难的,因此宋钱的日子过得很苦,自己的父亲,母亲,弟弟,妹妹,先后被疾病,饥饿打倒,要知道那是顺朝末年,官府无能,吏政败坏,自然不会有人愿意放粮施粥,很多活不下去的人都上山当了土匪,毕竟那地方还是有传统的,谁给自己吃的,谁就是自己的老大,宋钱也是在这么大氛围大风气之下,活不下去,最后上山投靠了土匪。

  俗话说,盗亦有道,虽然是土匪,但是土匪也是有自己的原则的,一不杀生,二不奸淫,抢的也都是县里的大户,或者是官仓。普通的百姓,他们也是秋毫不犯,有时候还会为他们送一些粮食衣服,当然你也可以称这帮人为侠盗。

  虽然土匪可以吃香的,喝辣的,可是毕竟工作没有保证,工资待遇更是没有,还要担心官府的围剿,生命没有保障,因此还是有很多人不愿意冒着风险当土匪,读过书当土匪的人更是少之又少,因此瘸子里面挑将军,最后绿林好汉扛把子秘书的高位就落到了宋钱这唯一的才子身上,要知道对待读书人,百姓还是很尊重的,于是宋钱就成了这帮侠盗的军师,俗称狗头军师。

  而宋钱也是没有让大家失望,指挥了几次抢劫,打退了几次官府的围剿,很快附近的几伙势力小的土匪,为了自保都前来投靠,而老大见宋钱有能力,也是主动让贤,宋钱也就象征性的礼让了一番,就登上匪首的位置。宋钱的势力也是变的越来越强,毕竟人家是读过书,学过兵法的人,自然比那些以前只是庄稼汉的人强上很多,很快他又兼并了几处不懂规矩的土匪。

  不到十年,宋钱就是成为了水泊梁山这一地带最大的也是唯一的一伙土匪。官府为了地方的安定,几次招安都无效,最后没有办法,为了那些地主富商的利益,官府只能是每月向宋钱送去大量的粮食钱财,目的只有一个,不要再抢劫。有吃有喝,自然宋钱也就无心再去抢,专心的在寨子里开荒种地,抓紧生产,训练众土匪,因为他知道,风雨欲来,只有强大实力的人才能在这乱世生存下去。要不然怎么说,人要好好读书,读过书的人比普通人想的就是远,登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

  后来朱熹洛到梁山发展势力,毕竟山东大汉给朱熹洛的印象还是很深的,哪曾想到,朱熹洛带了几位手下来到梁山境内,还没联系到土匪头子,就被土匪给绑了,嗯,是真的绑了起来,三横三竖,拦腰一道,遇绳打结,就跟过年绑猪姿势是一样的。

  看朱熹洛肥头大耳,面脸横肉,穿的也是绫罗绸缎,一看就是无恶不作欺压佃户的土财主恶地主,这一次宋钱的胃口也很大,赎金一万两,而且必须是官银,毕竟官银杂质比较少。

  要不怎么说,在那乱世之中,比朱熹洛有钱的有才的有貌,那是大有人在,可是为什么成功的人,成为天下主宰的人会是朱熹洛,他出生的时候也没有刮风,没有打雷,更没有紫微星在他妈头顶徘徊不走。朱熹洛的成功绝非偶然,据后世的一些史学家研究得到一个结论,朱熹洛有着别人没有的个人魅力,那就口才极好,说的浅显一点,那就是会忽悠,不知道朱熹洛是怎么忽悠的,在寨子里待了没两天,竟然把宋钱忽悠的一愣一愣的,差一点就喝鸡血拜把子,赎金没要不说,还把自己包括自己手底下的这帮人马都送给了朱熹洛。

  好在朱熹洛也没有亏待钱宋,新朝建立,宋钱也成为大明帝国四大国公之一的定国公,唯一遗憾的是宋钱一生无子,朱熹洛也是为他挑选了无数女子,可是就是没有孩子,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也是宋钱一生的痛。

  下一位自然是最后一位国公了,钱宋,钱国公,恩,据说朱熹洛问钱宋想要国公类什么官职。结果钱宋就要了钱国公。毕竟钱是好东西。xiumb.com

  要说现在的大明帝国最有文化的,自然是御马监掌印太监郝连德,人家那可是状元之才,不过钱宋的文化水平也不低,比郝连德也就差了一个名次,第二名--探花,并且还是比郝连德高上几届的,按照读书人的规矩,郝连德还是要称呼钱宋一声学长的。

  比起郝连德的家室,钱宋就像普遍的读书人一样,家里还是很穷的,毕竟只有读书考取功名才能改变自己贫穷的现状。当然钱宋也并没有出现父母饿死的情况,因为他压根就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自己是哪里来的,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因为贫穷,还是因为小三怀孕,或者是小学生偷吃,生下他就把他丢在了百花楼的门前,嗯,大家猜的没错,百花楼是一家青楼,双腿一张,男人花钱,女人挣钱的那种地方。

  自己被一妇人收养,虽然钱宋不喜欢自己这位干妈的职业,但是她毕竟把自己养大,自己还是很感激的,只是妇人的年纪大了,人老珠黄,自然也就没有人愿意把银子花在这种女人身上,收入也很少,不过吃的还是可以满足钱宋的,钱宋也过了几年无忧无虑的生活,哪曾想妇人最后得病去世了,毕竟做了一辈子皮肉生意,古代也没有套,细菌滋生,顾客的层次也不高,有耕地的老汉,也有高高在上的清官贤吏,也做不到各个爱干净天天洗澡,古代的医学也没有那么发达,啥样的病都能治,最后妇人器官溃烂而死,草草的埋葬了妇人,钱宋再一次成了孤儿。

  小小年纪的钱宋就知道,要想改变自己的命运,就只有读书,书中自有黄金屋,水中自有大白米饭,没钱读书,于是钱宋一边要饭,一边就偷偷的到学堂偷听先生讲课,见钱宋衣衫破烂,却是十分好学,教学先生也没有驱赶,就这样,钱宋开始了他的偷学生涯,好在努力的人,老天都会有所眷顾,接连的县试,府试,虽然名次都不是很高,但钱宋竟然每次都能垫底过关,不得不说,钱宋的运气很好。

  直到最后一场考试,钱宋一鸣惊人,竟然取得了第二名的好成绩,事实上原本第一名是属于钱宋的,怪就怪在钱宋的长相上,钱宋长得有点丑,要知道哪朝哪代都是看脸的社会,顺帝一看这小子长得这么丑,怎么能当第一,这不是拉低了大顺朝的整体颜值,于是大笔一挥,钱宋变成了第二,第一给了一个帅哥,当然顺帝还是爱惜人才的,没有把钱宋踢出前十名,由此看出,郝连德能够得到状元,绝对是一枚小鲜肉,阉了怪可惜的,如果混迹娱乐圈,绝对可以圈粉无数,上到九十九,下到刚会走的美女们,当然特殊癖好的男人也不无可能。

  虽然是第二名,可是按照常理,钱宋也是可以留在翰林院熬资历的,以后入阁拜相也不无可能,可是就是因为他穷,没钱送礼,人家送礼都是鸭蛋大的夜明珠,桌子大的红珊瑚,最次的也是几箱黄金白银,可是钱宋倒好,提着芹菜莲子红豆红枣桂圆腊肉就去了吏部,而且还是半斤,这是要拜师的节奏啊,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吏部的哪位大人家里有妻妾产子呢。结果自然是不理想的,钱宋也没有得到好的官职,被下放到了梁山,当了一名知县。而恰巧不巧的正好是梁山县。

  不过钱宋也还是有些才能的,治理地方也很有方法,虽不说路不拾遗,夜不闭户,但百姓的生活的确得到了改善,虽然很是甚微,但饿死人的现象少了很多,按照官场规矩,一位探花在外面带上三年也是可以进京述职的,而且钱宋治理地方也很有成效。可是还是因为穷,没钱送礼,钱宋就像是被人遗忘了一样,在这梁山县一待就是十年,直到一次上山剿匪,被土匪抓去,钱宋才结束为顺朝辛苦卖命,鞠躬尽瘁的生活。

  更加让人痛心的是,钱宋被抓,朝廷没有采取任何的营救措施,马上就另派遣了一位官员担任梁山县令,而钱宋的梁山县令也成为了过去式,变成了普通老百姓。

  钱宋心碎了,他为了大明帝国矜矜业业,呕心沥血,哪曾想到自己最后被抛弃。哀怨莫大于心死,钱宋对大顺朝彻底的失望。

  估计冥冥之中自有天定,绑架钱宋的响马头子就是宋钱,宋钱对钱宋这位为民着想的好官也是很尊重,没有打骂,只要老实的待在寨子里,也没有限制钱宋的人身自由,可以出入寨子里的任何地方,也不会有人阻止。很快钱宋也被寨子里井然有序,温馨和睦的环境所吸引,索性也加入了土匪的队伍,也跟着宋钱加入了朱熹洛的队伍,钱宋有着状元之才,宋钱也没有嫉妒钱宋的才能,反而是大力推荐,在跟随朱熹洛这些年,也是屡立奇功,获得了钱国公的封号,而且还得到了大明帝国第一肥差,户部尚书。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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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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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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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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