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王不死李保国>第三十六章月光下的罪恶
  蝉噪林逾静,鸟鸣山更幽。

  王不死躺在自己的小窝,看着外面的天空,月亮和星星在天空中闪烁着光,萤火虫在黑夜中翩翩起舞,青蛙也在鸣叫,树上的蝉叫更是给这宁静的夜晚,增加了一点生息。

  王不死躺在自己的小窝,虽然一天疲惫,可是王不死一点睡意都没有,无数个为什么在自己的脑海里徘徊,老不死为什么把自己留在山上,自己一个人下山,他又去了哪里,那个胖子是什么人,为什么要拦着自己,指使他的人又是谁。

  无数个为什么,王不死一点答案都没有,这么多年,王不死第一次有了烦恼。有了自己无法解决的问题。

  王不死静静的躺着,突然,王不死听到稀稀疏疏的脚步声,王不死的耳朵还是很好的,没有受过大城市里噪音的污染,在这宁静的夜晚,一点声响都听得见。

  只听一个声音传过来。

  “表哥,大晚上的叫我起来干嘛,人家刚睡着”。

  “小点声,想睡觉那你就去睡好了,不过待会有好处,别怪我没有告诉你就行”

  这些话王不死听的一清二楚。

  不用怀疑,这厚重的脚步声体重低于一百八绝对发不出来,如果王不死猜得没错的,这俩人王不死应该还认识,那猥琐的李氏表兄弟无疑。

  月黑风高杀人夜,可是夜空中月亮高挂,地面上也是一片银白,很明显这样的夜色不适合做坏事,难道两人是一起起夜撒尿。只是那好处是什么,不会是俩人有故事,最近流行兔爷,王不死邪恶的想。只是两人的长相实在是不适合当兔爷。容易反胃。

  王不死悄悄的弹出脑袋,看着不远处的两人,只见两人猫着腰,一步三回头,一人走在前面,然后给后面的那人指示,两人循环交替,依次向前,很明显这种侦查手段是从电视上学的。只是这大半夜的,这些手段有必要的,只要脚步轻一点,一切都不是问题,神不知鬼不觉,当然树上的王不死是人,除外,两人交替掩护前进的动作很明显,比较生疏,或者是说是拙劣,这种事情,两人应该是第一次干。或者是第一次自己干。

  深更半夜的两人肯定不是干好事,王不死没有动,自己能够听到声音,张静蕙等三人说不定也能听到,自己这么贸然出现在人家帐篷前,会容易引起误会的,如果那李氏表兄弟倒打一耙,自己又是最后才加入驴友团的,谁知道其他三人会不会相信自己,或者是把自己当成帮凶,自己岂不是很冤枉。

  王不死翻了个身,趴在小屋里,静静的观察者下面的动作。以防万一,自己还是照看一点比较好,下面一大一小俩美女,还有一年轻帅小伙,女娲造人不容易,被坏人糟蹋了怪可惜。

  只见李氏表兄弟俩来到张静蕙的帐篷前站定。就弯下腰开始一系列的动作。果然大家有着共同的审美观,对于大美女张静蕙都有着共同的想法。只见两人在帐篷前捣鼓了半天,也不见里面有动静。为了张大美女的清白,王不死不得不悄悄的跳下小窝,小心的来到两人几米外的草丛躲了起来,两人还在捣鼓着,自然不会注意到身后不远处的草丛有人,而且他们的警觉性也没有那么好。

  “还愣着干什么,快点过来帮忙”,捣鼓了半天的李进诚回头,对着还傻傻的杵在那里的的李进忠吩咐道。

  “哦,是,表哥”,然后李进忠也走上前帮忙,李进忠小声的询问:“表哥,我们这么大的动静,不会把张静蕙吵醒吧,”

  李进诚得意地一笑:“哈哈,就算是现在雷鸣电闪,她都不会醒过来”。

  “为什么”?李进忠很是好奇,张静蕙是人,又不是畜生,就算是畜生,自己做一些禽兽之事,畜生也是会有感觉的,怎么能不醒过来,

  “晚上吃的那鸡腿,我给下了药”李进诚很是得意,

  “真的,怪不得你不让我吃鸡腿,原来是早有预谋,高,表哥你真高,比诸葛亮都高”。李进忠丝毫不吝啬自己的赞美之词。

  李进诚很是得意,抛去诸葛亮媳妇长得很丑这一情况,关键是人家诸葛亮长得很帅,自己比诸葛亮还高,当然高的不仅仅是身高,自然包括容颜,李进忠的这一记马屁,李进诚很是受用,更是洋洋自得,笑声也大了很多。

  果真长得那么吓人,心眼也是坏得很。王不死心中呢喃,很幸运自己没有吃那鸡腿,否则自己此刻也会睡得跟猪一样。

  “那是当然,告诉你,这药我可是找‘神医药不死’买的,花了我整整五万两。”说到数字,李进诚更是得意,花五万了买女人的有,可是花五万两买的仅仅是蒙汗药,不得不说,土豪的世界,凡人不懂。

  “你说的那神医就是江湖传言能够让老汉再次开新芽的那位药不死药神医”。显然对于神医,李进忠也有所耳闻。

  “没错,就是他,”

  “据说,她的药效果极佳,曾经松江知府的少爷买了一颗不倒丸,尽然一夜连站几位女士,而且还是依然的不弯,不动摇,最后还是找个二十多个国外进口品种,轮翻上阵,不间断战斗,最后循环了三波,知府少爷才满意的倒下,最最重要的是,人家知府少爷还照样可以站立,丝毫没有疲惫之态,要知道以前的知府少爷是个的那种有先天性疾病的人”,说到药神医,李进忠感慨很多,更多的是无比的敬佩,估计也是找人家买过药的。

  听到这什么不倒丸,王不死觉得很有必要给李保国介绍一番,他很需要。

  李进忠接着说道:“听说每次药神医配药都会花费很长的时间,而且消耗很大的心神,想买她药的人都排到了十年后,表哥你这药是啥时候买的,不会是假的”,李进忠有些担心。毕竟现在大明帝国的假药市场还是很红火的,

  一巴掌拍在李进忠的脑门上,:“老子是什么人,药不死这点面子岂能不给,”。李进诚嘴上嚷嚷道,心里突然也没有了底,花了五万两不假,只是这药是在二手贩子那里买的,还真怕是假的。

  只是一想,这么久了张静蕙还没有动静,应该不会是假药,心中稍安不少。

  “别费话了,快点”。李进诚吩咐道。

  摸了摸脑袋,李进忠只能是继续工作。

  要不怎么说,人家张静蕙是资深驴友,一些野外的安全措施还是有采取的,例如帐篷的所有绳带,张静蕙都系上了,包括一侧窗户上的,而且帐篷所有的拉链都是在里面拉上,这样外面的人就很难进入帐篷里面,一般的鸟兽进不来,也就会离开。可是,张静蕙光担心鸟兽了,把禽兽的事忘记,尤其是还有思想的禽兽。

  李进忠和李进诚两人耐着性子,把所有的绳带都解开,不好解开的就用牙咬,只是拉链在帐篷里面,想要解开倒是要费一番周折。不过两人是有智商的,有所准备,李进诚拿出一节铁丝,勾住拉链,一点点的把拉链拉开,张静蕙的俏脸一点点的显露出来,闭着眼睛,洁白的脸蛋,在黑夜中闪烁着耀眼的光芒,刺着李进忠和李进诚的眼球,更是一针针扎着两人的心,长的这么好看,以后对其他的女人失去兴趣怎么办。

  李进忠深深的咽了咽口水,这样的女子,自己仅仅是一亲芳泽,哪怕自己会减寿十年,又何妨不可。

  王不死在远处也是看着一清二楚,不得不说,张静蕙真是百年一遇的美女,和倭寇那些所谓千年一遇的美女,张静蕙就是西施,倭寇那些连东施都不如,顶多是技术好点。

  李进诚看了看李进忠,没好气的说道:“你还呆在这里干什么”?

  李进忠一听,不明所以,表哥这是啥意思,原本智商就不高,再被张静蕙迷住,李进忠的智商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下降。

  见李进忠不动,李进诚又是一脚,骂道:“蠢货,老子要办正事了,你还要在一旁看着”。

  李进忠恍然大悟,自己办事的时候也是不希望有人在场的,女性除外,于是笑呵呵地说道:“哈哈,瞧我这脑袋,表哥你请,你请”,说完就笑着离开,拔头筹这事,李进忠是想都不敢想的,可是第二嘛,还是没问题的,再一次想到张静蕙的美貌,李进忠看了看裤衩子,兄弟竟然抬头了。xǐυmь.℃òm

  憋着不好,委屈谁也不能委屈自己的兄弟,于是李进忠向着钱多多的帐篷走去,虽然小了一点,长得也比张静蕙差了一点,但是小萝莉味道还是不错的,比自己以前玩过的档次高上不少。只是小萝莉技术实在是太差,每次都是自己采取主动。花钱还要受累,李进忠觉得自己还吃亏。

  李进忠一走,李进诚乐开了花,看到张静蕙的美丽容颜,李进诚的心砰砰直跳,仿佛要从身体跳出来一样,李进诚平复了一番心情,脸上的得意劲,瞎子都能看得出来。

  李进忠开始脱自己的衣服。不过很不幸,李进忠也和电视上那些坏人们犯了同样的错误--主次不分。

  既然要做坏事,,自然是脱裤子就行,脱自己的上衣干什么,你又不是女人,需要自己刺激自己。

  脱裤子就上才是王道,既省去衣服的时间,被发现了逃跑也不用捡衣服。

  这样的画面,在大明帝国的各大电视台上还是经常出现的,而且剧情基本第一样,甚至是台词都一样,

  “不要,不要过来”

  “宝贝不要怕,哥哥会还好疼你的”

  “哈哈,你叫破喉咙也没有人来救你”

  往往说完这些话,坏人就去脱去自己的上衣,开始撕扯女主的衣服,而且撕扯的第一位置就是肩头,力度也把握的很好。只漏出肩膀,胸前绝对不会漏。

  接着下一步还没有开始,英雄一定就会出现,不是骑着白马,就是穿着闷骚的白衣。手持大宝剑,把坏人秒杀或者是虐杀。而且男主一定要帅,长得丑,也要被认为很帅,这就是规矩。

  通过电视剧的教训,我们可以得出两个结论。

  第一,不要有过多的动作,例如脱上衣。

  第二,速度要快,脱了裤子就要上,不要浪费时间。

  见到此景,王不死也了然了,王不死可不想让李进诚的那双脏手碰到张大美女,快速落到李进诚的身后,一记手刀,还没有脱去上衣的李进诚就软软的倒了下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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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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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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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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